规划问道

北京,变电箱、报刊亭、候车亭等设施以后再也不会挡你路了——我国第一部统筹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的地方标准解读(之二)

前文说到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突出了以下三方面内容, 

1、强化以人为本原则,确保绿色交通的路权;

2、有效利用道路空间,建立良好的空间秩序;

3、强化道路的景观生态和防灾功能,提升道路空间整体品质。


在系列一中就“1、强化以人为本原则,确保绿色交通的路权”进行了解读。本文是系列二,将重点介绍“2、有效利用道路空间,建立良好的空间秩序”。


解读系列二:《规范》是如何有效利用道路空间,建立良好的空间秩序的


道路附属设施包括交通附属设施、市政附属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三大类,在北京的城市道路空间,这些设施在道路横断面中的位置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建设中随意占用宝贵的人行道空间,影响行人正常通行(见下图),还带来交通安全隐患,市民意见很大,也影响道路空间整体质量。为此,通过反复与市政市容、园林绿化、交通路政等部门的协商,达成了综合、有效利用道路空间的共识。只有有效利用道路空间,才能形成良好的空间秩序,才能给行人便利、舒适的行走空间。



图  各种设施占用人行道



一、从定义入手



首先体现在对路侧带各组成的定义(见下图)。将原路侧“绿化带”改名为“绿化设施带”,将原“行道树绿带”改名为“行道树设施带”,为将这些附属设施与道路绿化结合设置,不再占用人行道空间打下了良好基础。



图  路侧带及各组成部分定义的示意

 

二、打破各专业竖向管理、空间割据的弊端,将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融入道路绿化


11.2.1  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体量较小的设施宜设置在行道树设施带内,不得妨碍行车视线。包括废物箱、街牌、步行者导向牌、邮筒(箱)、公用电话亭、信息亭、自行车存车架和围栏等。

2  体量较大的设施不应设置在行道树设施带内,宜设置在绿化设施带内临人行道一侧,包括活动厕所、电力杆线入地改造后的变电箱等;开放式绿地宜设置步道灯、废物箱等设施。

3  应根据需求结合绿化设施带设置休息座椅。


道路附属设施种类繁多,而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有限,一般也没有单独的空间能够容纳道路附属设施,导致一些设施设在了人行道上,给行人带来不便和危险。而行道树之间空间、路侧绿地容纳这些设施应该是最合理的,所以《规范》规定体量较小的设施宜设置在行道树之间空间,包括信息亭、电话亭、邮箱、导引标识、信号灯杆及箱、交通标志杆、交通护栏、自行车架、候车亭、废物箱、灯杆等。体量较大的设施宜设置在路侧绿地,包括书报亭、政府定点早餐车、活动厕所、变电箱等。



图 附属设施与道路绿地结合设置案例

 


图 与道路绿化结合设置的座椅

 

三、交通附属设施与道路绿化的融合


1、公交车站候车亭


5.2.5  人行道宽度小于本规范第4.5.1条一般值规定的,地面公交车站应采用前后通透的候车亭,候车亭立柱应设置在行道树设施带内,不得占用人行道。


北京城市道路上设置的公交车站候车亭采用大面积广告牌的型式,其立柱普遍占用了部分人行道空间。一些本来宽度就不足的人行道因设置了候车亭使得通行空间更加不足,阻碍行人正常通行,一些行人因此不得不借道车行道,极不安全。在道路空间不足的情况下,与广告相比行人的路权应该优先得到保障。日本的地面公交车站候车亭普遍采用不占用人行道的通透型式,值得我们借鉴。



图  候车亭占用本已狭窄的人行道

 
图  日本通透式候车亭并不占用人行道

 

图  车站候车亭改造前后效果示意图

 

2、人行立体过街设施的出入口


5.2.6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地铁等设施的出入口,不应占用人行道。不得不占用的,应相应拓宽人行道,人行道剩余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5.1条的最小值规定



 

3、自行车停车设施


6.3.1  道路沿线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应在用地内为自行车配建足够和方便的停车设施。自行车停车位宜设置在地面、人员进出口附近,出入口较多的应分散设置。


调查显示,因为不方便或者体力限制,骑车人大都不愿意将自行车停在地下,也不愿意集中停放,而喜欢结合建筑进出口就近停放。自行车交通是纯绿色交通,是城市交通政策所提倡的,应该按照骑车人的意愿设置方便的停车位。否则,骑车人会将自行车停放在门前的人行道上,影响行人正常通行。

 

6.3.2  道路沿线没有停车配建指标的小型公共服务设施,可利用行道树之间的空间、外侧分隔带乔木之间的空间就近、灵活设置自行车停车架。在行道树之间设置的,当人行道剩余宽度小于表4.5.1中最小值时,自行车停车位应采用斜向布置方式,停车所占宽度不应超过1.5m。


调查显示,北京许多路段因为没有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而存在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因此提出沿道没有停车配建指标的小型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充分利用行道树之间的空间、机非隔离带以及与绿化设施带结合设置。



图  北京西直门南小街(左)东京(右)



图  杭州西湖北侧路(左)北京西便门内大街(右)


当道路的人行道宽度不足时(小于表4.5.1中最小值),为避免占用人行道空间,自行车停车不应采用与道路垂直方式,而应采用斜向布置方式。当机非隔离带宽度不足时,也应采用斜向布置方式,避免自行车停车突出机非隔离带,妨碍正常交通通行。



图  大阪:自行车斜向停放设施的一例

 

6.3.3  公共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车站、地面公交车站应根据需要就近设置足够、方便的自行车驻车换乘设施,没有设置条件的已建车站,可利用行道树之间的空间、外侧分隔带乔木之间的空间就近、灵活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轨道交通车站的自行车停车设施,应根据自行车交通的流量、流向分散布置在各出入口附近。


自行车驻车换乘(B+R)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交通方式,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提倡自行车交通的重要环节。通过鼓励这种交通方式,可以有效遏制小汽车交通快速发展的趋势。即使在发达国家如日本,所有轨道交通车站周边都停放有大量自行车。因此,规定北京的公共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车站、地面公交车站,都应根据需要就近设置足够和方便的自行车停车设施。用地有困难的已建车站,可以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行道树之间的空间、机非隔离带、路侧绿地等空间与绿地结合设置。轨道交通车站的自行车停车设施应在车站各个出入口根据需要设置自行车停车换乘设施,而不应集中设置。

 

未完待续。




查看系列一:

北京,所有城市道路必须设置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我国第一部统筹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的地方标准/解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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