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心新发文的细则要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广州市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的高值认定收入,工资以单位在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2016年11月1日起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贷款执行此政策。
为何突然不看收入证明了?
一直以来,公积金贷款都以收入证明来证明申请者的收入能力,并没有强调过“公积金缴存基数”这个认定标准。
但早在大半个月前,公积金中心挂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就有透露过“风声”,里面提及“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有业内人士指出,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参考,一方面看单位和职工有无依法依规缴存公积金,另外一方面也控制风险,避免个人征信造假。
特别提醒:你的可贷额度恐怕会缩水!
按此前的计算方式,可贷款额度=公积金余额×8+月缴存额度×到退休年龄月数,贷款额度与缴存基数无关。
然而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按现在认定缴存基数,在一定条件下会间接影响公积金的可贷额度。
因为在实际操作中,缴存基数存在自由选择空间,不同企业、单位的缴存情况有较大差距。
据了解,在实际操作中,银行、房地产中介此前均会以收入证明必须多于月供2倍为衡量标准,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公积金中心此前也规定,收入证明中总收入不得低于月供的2倍。业内人士均表示,如今,若公积金缴存基数达不到月供2倍,可能无法全额申请贷款。
下面我们来举个例子
白领李先生每月工资为1万元,其公积金缴存基数为6000元,公司和个人缴存比例分别为10%。也就是说,李先生每月公积金缴存额是1200元。目前公积金账户余额是6万元。
1、按照此前公积金可贷款公式和收入证明来看,李先生申请公积金贷款,贷60万元(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可贷60万元),分20年,月供约3403元,是没有问题的。李先生只需到公司开一张实际收入证明即可,不受影响。
2、然而如果看公积金缴存基数,李先生每月6000元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并不够月供3403元的两倍,那么他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能贷不了足额60万元。这种情况下,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李先生若仍坚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只能申请到52万元。
附公积金中心通知全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为约束失信行为,推进社会诚信建设,防范信用风险,同时体现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与权利对等原则,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审批依据,对于出现下列情况的职工限制贷款:
(一)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的,注销卡后(以个人信用报告更新为准)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款被划分为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类的,贷款状态正常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有“正在执行中”的法院强制执行记录的,执行期间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或经其他途径证实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我市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的高值认定收入,工资以单位在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三、严格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规定。不满足以上规定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2016年11月1日起录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贷款执行上述政策。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31日
来源: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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