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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全市区域评估工作,2019年7月1日上午,市规划资源局牵头召开全市区域评估工作推进会议,对区域评估工作进行宣贯和技术辅导。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江北新区和10个开发园区参会。
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对区域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强调了区域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正在开展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雷击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6项区域评估工作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推进方案,要求今年第三季度各开发园区基本完成区域评估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分别介绍了相关评估事项的工作要求。市规划资源局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作了详细的技术辅导。
江北新区规土局等介绍了区域评估先行先试的工作经验,各主管部门对园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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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并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对“三项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作出明确部署。
据了解,《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部机关各司局和各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四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并对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法制审核范围等进行了细化。
针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指出,作出行政执法行为的部机关司局、派出机构承担公示内容的采集、制作、传递、审核、发布、更新等职责,并在各公示平台上完成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以及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公示的事项。在公示程序上,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应当及时编入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主动公开的程序办理;行政征收征用公示程序按照《土地管理法》等办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执法决定信息与行政检查的执法决定信息应分别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20个工作日内公开。在公示要求上明确:一是统一公示平台,二是维护当事人权利,三是建立执法信息更新机制。
针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部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是记录主体,应对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记录方式主要有文字记录、音像记录两种,必要时可采用文字和音像记录结合的方式;音像记录主要用于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执法案件及其他对当事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需进行音像记录的;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不进行音像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行政执法行为启动环节、调查取证环节、审核决定环节与送达执行环节。要做到合法规范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
针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由法规司负责,特别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执法决定应将法制审核意见报经部党组会审议;部派出机构独立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本机构组织进行法制审核。在审核范围上,应在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执法决定;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案件情况复杂,存在重大法律疑难问题的行政执法决定等七类行政执法行为作出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在审核内容上,包括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资格;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等九项内容。重大执法决定应在集体审议或审批前提请法制审核,并遵循提交审核材料、法制机构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的程序。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对“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自然资源系统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并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等,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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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时表示,未来将有一系列含金量更高的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用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力争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作出全面部署。《意见》明确,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市场导向、政府支持,融合发展、联农带农,绿色引领、创新驱动等原则,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
据了解,未来乡村产业振兴将实施六方面举措。一是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做精乡土特色产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二是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强化县域统筹, 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推进镇域产业聚集,促进镇村联动发展,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三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打造产业融合载体,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四是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培育提升农业品牌,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五是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六是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按照《意见》要求,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将出台“含金量”更高的政策。一是健全财政投入机制, 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二是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三是完善用地保障政策, 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四是推动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五是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六是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南京规划资源):#头条要闻# 市规划资源局牵头推进全市区域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