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0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十三五”成就看南京系列新闻发布会“乡村振兴”专场,介绍“十三五”期间南京围绕乡村振兴助推农业农村加快发展方面取得的进展成效。我局何流副局长出席发布会,向社会公众简要介绍了南京规划资源系统“十三五”期间围绕乡村振兴开展的相关工作。
“十三五”期间,特别是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20字方针总要求,积极做好乡村振兴规划建设引领、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和群众权益维护等工作,大力助推农业农村加快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市农村发展良好,先后有20多个村被授予中国最美村镇(乡村)、中国最美田园荣誉称号,25个村被命名为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下一步,我局还将继续加大工作探索和创新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综合保障农村各类产业项目建设,助力全市农村早日实现高质量全面小康。
1
规划引领乡村建设
“十三五”期间我局稳步开展村庄规划
从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开始
已将一期规划5个片区1600平方公里
扩展至11个片区3900平方公里
(接近市域面积的三分之二)
涉及24个街镇、188个行政村
助力打造“示范村+农业园+旅游点”
三位一体的美丽乡村精品板块
中国最美村镇(乡村)——江宁黄龙岘。摄影:张明
同时,我局扎实推进对乡村“多规融合”的统筹指导。根据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南京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南京市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标准(试行)》和《南京市农民住房户型指导性设计方案图集》,初步构建了乡村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体系,并选择六合河王湖村、尖山社区、马鞍中心社区和高淳双全村等4个村(社区)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结合我市农村实际探索乡村规划融合经验。
2
用心保障项目用地
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兴起,农村经济向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对用地服务保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需要,2019年底,我局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全市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每年在上级下达的用地计划中预留不低于5%的专项指标,保障农村项目建设支持农村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积极拓展用地保障的途径。目前,全市正在开展农村三产融合用地项目申报工作,我局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统筹安排专项用地指标,精准保障农村产业发展需求。
在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过程中,我局要求各区、板块在新编区和街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空间重点保证乡村产业发展,切实保障乡村建设用地空间需求。大力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各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积极引导和推动农村存量低效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农村产业发展的根本还在于农业兴旺,我局积极配置必备的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全市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有序经营。
溧水区积极打造红色李巷
此外,我局以纳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溧水、高淳两区为重点,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为乡村振兴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切实激活农村发展活力。溧水区石山下村通过收储农民空置房屋打包租赁、李巷村通过吸纳村民利用土地作价入股,引进企业开发乡村旅游弘扬红色文化,已形成了溧水区的旅游文化新名片,为这些农村的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发展动能。
3
贴心维护农民权益
在做好规划引领、用地保障的同时,我局还从耕地保护补贴发放、征地留用地制度改革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等多个方面,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持续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
根据《南京市耕地保护补贴暂行办法》,我局以每年300元/亩的标准向承包耕地的农户发放耕地保护补贴,“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6亿余元,惠及全市50余万户农民。
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征地留用地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征地留用地制度改革,通过收缴征地留用地保证金的方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壮大。



为切实保护农民家庭财产权益,我局积极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明晰宅基地、农房等不动产权属,全面推动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离。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南京规划资源):“十三五”成就看南京新闻发布会 我局通报乡村振兴规划资源要素保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