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沈丘县从集约节约用地方面入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着力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走出了一条集约、高效、统筹发展的新路子。自2019年起沈丘县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用地面积逐年稳步上升,至2021年已达37.52万亩,有效缓解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有力保证了县域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

沈丘县举行城建项目集中签约仪式
多规合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成果丰硕
近年来,沈丘县坚持“规划引领发展、服务发展”的理念,先后开展《沈丘县国土空间规划》、《空间发展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沈丘县县域村庄分类与布局规划(2020-2035)》等多个规划项目的编制工作,并编制了年度重点规划项目清单,从战略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领域对沈丘县进行全方位规划研究,逐步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详细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为补充的规划支撑体系,确保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清楚明白。
一是统筹划定“三区三线”,高标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沈丘县全面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全过程闭环管理,完善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规划制度,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以来,全县已完成19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完成100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优先编制高铁片区、钢铁片区等重点片区控制性规划。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年度变更数据为基础,统筹划定“三区三线”,科学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1.17万亩,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7.76万亩,落实生态保护红线2937亩。
二是建立空间规划实施年度项目库制度,精准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指标。

沈丘县全面贯彻倡导“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规划理念,在充分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基础上,科学确立城镇功能定位,优化空间结构和形态,合理设置开发强度,促进城镇用地功能适度混合,统筹城区、乡镇(办)和周边乡村发展。

沈丘县科学合理安排各行业新增建设用地,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用地使用国家配置计划指标,对其他省重点及“三个一批”项目优先使用“增存挂钩”核算指标。按照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严格审批和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确保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合理使用、严格执行。有效保障了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沈丘至豫皖省界段项目用地2595亩,高铁片区项目用地1047亩,还有效保障了南水北调、凯旺电子、河南茗业再生资源、国润锂电池、瑞茂通大豆植物蛋白、沈丘至卢氏高速等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同时,加强预审环节的管理,从建设项目选址把好关,对超过定额的项目用地依法核减,提高国土空间利用率,严控建设占用耕地,严格建设用地审查,确保占补平衡落实到位。
加强执法,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成绩优异
沈丘县积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相关制度建设,严格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截止到2022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7.0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7.76万亩,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正在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一是不断完善并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监管制度。按照制定的巡查方案,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动动态巡查,压实责任,推进“一网两长”制工作全面有效落实,实现全县上下联管联治。同时加强全链条监管,畅通职能部门内部移送机制,推动工作协同联动,形成执法、监管、保护的合力。今年以来,沈丘县开展日常巡查1903次、巡查时长464小时、巡查里程4493.1公里。
二是坚持政策宣传教育不动摇,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在“农耕房整治集中宣传月活动”中出动宣传车500余次,悬挂宣传条幅20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5000余份。努力使自然资源监管工作从“人治”变为“法治”。
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常态化。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沈丘县推动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对于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通过压实乡镇(办)属地管理责任、实地指导监督整改等方式,及时消除违法状态,严格保护耕地。
土地整治,激发乡村振兴“内动力”,亮点突出
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是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沈丘县抢抓政策机遇,按照“以开发促保护”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这一主题,在19个乡镇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同时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两违”清理与管控、“三边四化五美”工程、乡村振兴等工作同步衔接、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探索“土地整治+”的发展新模式,收效明显。
一是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编制了《沈丘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工作保障等内容。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综合协调、宣传动员、技术保障、督导检查、核查验收等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推动工作开展。沈丘县坚持“规划引领、多元投入、统筹安排、注重实效”的思路,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和市场化融资资金。为解决项目资金问题,沈丘县政府与河南国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融资1.41亿,为乡镇开展整治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禀赋,积极推动土地整治提档升级,将土地整治与农业现代化、城乡统筹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为激活农村土地资源、推动重点项目落地,为决战转型综合改革主战场、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县发挥基础保障作用。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扩大影响效力。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积极利用报刊、网站、公开栏、微信等平台开辟专栏、专刊对此次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提高土地整治工作的知晓度,扩大影响面。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社会的广泛共识,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使整治行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更有影响,更有效果。
截至今年9月底,全县共整理废旧、闲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735亩,把废地变良田,有效缓解了用地压力,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有效保障了项目用地需求。
挖潜盘活,处置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效果显著
近年来,沈丘县以挖潜低效用地为突破口,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摸索出了一整套挖潜低效用地的经验方法。2020年,省厅下达给沈丘“盘活批而未供土地”任务260亩,实际完成盘活346亩,完成率133.10%;2021年,下达任务382亩,实际盘活403.09亩,完成率105.52%;近三年“闲置土地盘活”任务全部完成,实现了旧资源“焕新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推进。建立联动机制,全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快办理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利用涉及的有关审批手续,加强工作对接,及时通报情况,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
二是因地制宜,一地一策。为加快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沈丘县坚持问题导向,现场实地调研、评估,协调解决疑点难点问题,分类分批处置。对于因历史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沈丘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一协调,坚持“一地一策”,加强用地事项沟通交流,打通处置的难点、堵点,及时处置土地。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引进新项目,加大土地供应效率,避免新征土地出现闲置未供的情况。

未来,沈丘县将沐雨前行,拔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转变土地利用观念,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路径,做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展的大文章,全面奏响加快发展、高质量崛起的主旋律。

审签:赵晓涛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i自然全媒体):河南沈丘:统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提升土地精细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