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 186 号),要求各地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巩固和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成果,加快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截至2022 年年底,河北、山西、内蒙、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宁夏等 15个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相关要求,出台贯彻落实文件。近期我们陆续刊发,供各地借鉴参考。
建立“多规合一”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市县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报批工作十分重要。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市县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系统梳理“多规合一”改革后部、省有关技术要求,结合江西实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江西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办法(试行)》《江西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江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加快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
为了帮助市县更好地把握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有关工作,更加科学、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近期,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及编制技术规程培训视频会。同时,江西建立了工作督导机制,严格落实“一周一报、半月一调度”常态化调度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规划编制审查报批的工作态势,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市县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
附件:
1.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2.《江西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
3.《江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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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国土空间规划):江西省打出“组合拳”,加快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