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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是国务院1982年公布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着近2500年的建城史和累计约450年的建都史,有“六朝古都”“十朝都会”之美誉,在中国乃至世界城市发展史中具有重要地位。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0多年来,南京积极保护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名城特色不断彰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迈上新台阶,加快营建更有特色、更有活力、更有温度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保护传承营建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城保护严格控制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规划建设的指导规定》,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城风貌管控严格控制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的规定》等文件。为便于大家理解,我们将分期发布、解读。
一图读懂
关于加强保护传承营建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



题图:王兢

审 核:陶乐
审 稿:朱佳
发 布: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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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南京规划资源):一图读懂┃关于加强保护传承营建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