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为迎接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在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陈兰芹带领下,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新闻社、新华网、中国网、新京报、自然资源报等多家中央主流媒体组成的“全国生态日”央媒采访团来到杭州市余杭区,采访青山村建立水基金促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情况,感受余杭在生态修复、水源保护、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努力和变化。市规划资源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潘希统,省自然资源厅、市规划资源局及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相关负责人陪同。
▲青山村和龙坞水源保护地
记者团一行先后来到青山自然学校、龙坞水库、龙坞里、融设计图书馆进行参观,听取相关负责人的详细介绍,感受青山村在新老村民的众创共治下,走出的一条以自然保护、生态旅游度假和文创传统手工艺为支柱的乡村振兴道路。


充满活力地改造老建筑、碧波静谧的龙坞水库……无一不吸引记者们久久驻足,他们纷纷拿起摄影机、手机、录音笔,捕捉记录每处精彩。

青山村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西北角的黄湖镇,这里青山环抱,绿水围绕,森林覆盖率接近80%。青山村的乡村建设之旅始于一个水源地保护项目,随着更多新村民的陆续加入,青山村的新旧资源得到了整合与促进,村庄焕发新生。
▲青山村毛竹林

青山村是余杭区黄湖镇下辖的一个行政村,拥有丰富的毛竹资源。20世纪80年代起,毛竹加工厂在竹林中大量使用化肥和除草剂,造成了附近水库的氮磷超标和面源污染,影响了饮用水安全。
自2014年开始,生态保护公益组织“大自然保护协会”(TNC)与青山村合作,采用水基金模式开展了小水源地保护项目,通过建立“善水基金”信托、发展和吸引绿色产业、建设自然教育基地、开展自然好邻居计划等措施,引导多方参与水源地保护并分享收益,逐步解决了龙坞水库及周边水源地的面源污染问题,形成“保护者受益、利益相关方参与、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多赢局面,构建了市场化、多元化、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了青山村生态环境改善、村民生态意识提高、乡村绿色发展等多重目标,实现“生态美”促“共同富”。
▲龙坞水库
▲经过治理3年后的龙坞水库清澈的水源

一、坚持生态优先,基于自然理念转变生产生活方式
在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以下简称“余杭分局”)的支持下,“善水基金”信托按规定流转了水源地汇水区内化肥和农药施用最为集中、对水质影响最大的500亩毛竹林地(涉及43户村民),基本实现了对水库周边全部施肥林地的集中管理,有效控制了农药、化肥使用和农业面源污染。同时,联合企业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引入外部合作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厨余堆肥等活动,提高村民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
▲“善水基金”治理龙坞水源地中的竹林农业污染
二、坚持因地制宜,构建乡村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开展水源地保护、生态保护补偿的同时,余杭分局与青山村、“善水基金”信托一同努力探索一种比毛竹林粗放经营获益更高、又对环境友好的绿色产业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引入各方资源开展多元化项目开发,例如拓展各类农产品销售渠道、开发文创和传统手工艺品、发展生态旅游等。
▲“融设计图书馆”内部
三、创新共建共享方式,扩大生态“朋友圈”和影响力
推广“自然好邻居”计划,鼓励村民采用“近自然”的生产生活和经营方式。将村内废弃的小学改造为公众自然教育基地,并开发了数十种特色志愿者服务和自然体验产品,构建了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共建共享长效机制。
▲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到青山村
从2020年开始,余杭分局就积极组织推动《余杭区黄湖镇青山村“未来乡村实验区”概念规划》《青山村村庄规划》的编制和落地工作,并多渠道多途径协助支持青山村“未来乡村实验区”创建。
2022年,青山村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不仅是对余杭在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上的肯定和激励,也将进一步助推余杭区形成自然资源“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为利益导向的良好社会氛围。
目前,余杭分局正结合杭州市详细规划全覆盖编制契机,指导青山村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和生态资源禀赋,融合山、水、林、田、人、房、地、产等“全要素”,和黄湖镇内其他行政村公共组成一个单元,编制乡村单元详细规划。余杭分局以保护好自然生态为基础,以协作发展和存量盘活为核心,在村与村之间探索如何实现空间、产业、人才上的资源共享,平衡好生态保护和发展之间的关系。
未来,期待这种可复制的青山村发展模式成为未来乡村发展的一种新标杆,为城市近郊村落的高质量发展带来有益成效,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提供持久动力。
来源:宣教中心、余杭分局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杭州规划和自然资源):组团来杭!自然资源部携央媒记者走进青山村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