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焦“两统一”核心职责 谱写新时代海洋篇章
黄海波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总结了“四个重大转变”,深刻阐述了新征程上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落实好的“五个重大关系”“六大战略部署”,是在实践基础上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是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政治宣言,是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行动指南。
作为自然资源部派出机构,东海局践行海区海洋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深刻学习领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与自然资源部党组赋予的职责任务之间的内在逻辑,在制度的顶层设计和规划的总体部署中,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东海区海洋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聚焦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领域,在推动海洋风力发电产业可持续发展、完善海洋碳汇核算方法、发展蓝色债券等方面加大研究引导,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东海区海洋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发展理念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进一步转变观念、压实责任,加强用海用岛及自然岸线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用海用岛,守住自然资源和生态安全底线。坚持生态优先,落实陆海统筹,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发展,严格审核省级海岸带及海洋国土空间规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优化海洋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和生态修复,推动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试点,为沿海社会经济发展做好用海用岛要素保障。开展海底管廊规划与海底公用管道建设研究,提升海域海岛空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出台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激发企业积极参与的内生动力。鼓励争创“和美海岛”,加强典型示范宣传,探索复评复核办法,加强示范期监督管理,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是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尊重和遵循自然生态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东海区实施了一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红树林、砂质岸线、海岛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海岸带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指导审核东海区具有突出生态效益、兼具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列为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已实施修复项目实施成效示范借鉴价值,共同探寻生态系统的内在修复规律。

本文刊发于《中国自然资源报》2023年10月16日第5版
加强重点海域综合治理,聚焦关键生态问题,努力找到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指导和服务海区省(市)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申报审核,对海岸带防御能力下降、外来物种入侵严重等生态问题突出、民众需求强烈的项目列入优先支持的范围,切实把好项目遴选第一关。坚持问题导向,逐步完善项目闭环式全流程监管,提高海区“蓝色海湾”、海岸带等重大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的规范性、科学性、时效性。加强项目修复效果评估和后期管护的监管,确保修复效果可持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海洋碳汇(蓝碳)是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也是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东海拥有分布广泛的盐沼、红树林等典型滨海蓝碳生态系统,是十分重要的碳汇资源空间。构建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聚焦长江口、海峡西岸等国家重大战略区,试点开展东海区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逐步摸清海区蓝碳生态系统碳数量本底和碳汇潜力。推进生态系统碳汇监测,科学评估海洋生态系统碳储量本底及变化,持续开展近海海—气二氧化碳通量监测,为海洋碳汇核算和交易等提供技术储备与数据支撑。
遵循生态系统的内在机理和演替规律,强化生态系统碳汇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标准制定。在蓝碳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试点基础上,加强蓝碳调查评估技术标准化建设。牵头编制《滨海盐沼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与评估技术规程》,对盐沼生态系统的调查内容、碳储量计算、碳汇计量监测方法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填补蓝碳生态系统业务化调查监测技术规程的空白,逐步建立健全新增业务领域技术、标准、市场和政策体系,进一步探索蓝碳领域新工作。
安全永远是任何工作不可触碰的红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在防灾减灾一线慎终如始,夯实防灾减灾安全底线。做好海洋观测站点的运行、预警报产品的制作和发布,尤其是结合地方防汛抗台实际,科学提供辅助决策意见,积极参与灾后现场海洋灾害调查评估。开展东海区海洋观测预报活动监管,监督和指导省级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监管职责的落实,建立海区海洋观测、预报单位名录,编制海洋观测资料汇交清单,推动资料逐级汇交,确保数据安全。以赤潮、浒苔及重点保障目标的局地性生物暴发为尝试,开发更有针对性和更为丰富的预警产品,持续提升生态灾害监测预警服务水平,加强突发事件海洋生态灾害监测与评价能力。
科技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是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策划科技项目、推动科教融合、开展合作交流、强化创新平台建设等不断强化科技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以科研项目为抓手、持续释放科技对业务工作的支撑服务作用。以科教融合为依托,广泛汇聚科研智慧合力。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的领域深度合作,不断探索资源共享新模式,外引内培,逐步构建起东海局科技人才新高地。充分发挥部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作用,聚焦浒苔防控治本之策、规范风电等行业用海、提升海洋安全能力等部重点工作,积极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把握契机更深入全面地参与我国南北极科考调查工作。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想要防止对资源的过度索取和对环境的过度破坏,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就离不开强有力的外部约束。只有始终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才能激发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东海局积极开展海洋督察工作,压实海洋生态保护责任,发现和推动了一批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助推海区各地转变发展观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断加快海洋强国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海洋督察必须始终保持严的基调,坚持对省督察,聚焦省级政府主体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督察,重点发现海洋生态领域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曝光重大典型案例,推动地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促进海洋健康有序发展。要不断强化督察队伍建设,牢记“严起来”的要求和“讲认真”的态度,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严的高素质督察队伍,筑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防火墙”,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决促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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