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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传统聚落中的资源共享、治理模式及现代重构——以芋头侗寨为例

“共享”在人类传统聚落形成以及生产生活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这种文化基因植根于东亚文明区域的传统道德伦理中,倡导通过团结、合作、共享的社会生活,守护并践行共同的集体价值观,维系社会的内部稳定。在我国遗存的传统聚落中,共享仍然深刻影响着基础的社会关系结构、经济生产模式和空间营建理念。研究以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芋头侗寨为案例,梳理传统聚落中共享行为的动因机制、资源类型及相关制度的建立与维护。通过解析传统聚落中资源共享及其治理模式,溯源“共享”的核心内涵,并梳理传统聚落原生共享文化的现代重构,为传承和发扬“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智慧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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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理论综述


1.1 作为经济分配形式的共享


共享是发源于原始社会的一种经济分配形式,对促进集体经济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在19世纪以前,经济活动是嵌入社会、文化、制度环境中的,经济分配并非单纯由市场和利润动机支配,还需要考虑“互惠(reciprocity)、再分配(redistribution)和家计(household)”等原则,这些原则都支持以“共享”为主导的经济生产和分配方式,并在特定的社会组织结构中逐渐制度化。


1.2 作为社群合作模式的共享


共享也是一种社群合作行为,人们分享物品的同时,也分享了知识、信息和技能。这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合作意识,创造出强烈的集体共识。拉塞尔·贝尔克(Russell Belk)认为共享源自于亲缘,进而扩展至基于亲缘、地缘关系建立的社群内部。迈克尔·沃尔泽(Michael Walzer)指出,人类聚居的目的就是为了共享、交换彼此的社会产品,无论是物质资源还是文化资源,都具备共享的特质。


1.3 作为空间营建逻辑的共享


共享作为人类传统聚落的重要文化基因,长期作用于空间基因的塑造与演变历程中。空间营建并非社会经济活动在地域上的简单投影,而是与地方文化价值观、社会行为、经济活动之间保持着紧密的互动。在以血缘、地缘关系为核心纽带的传统聚落,空间的共享是基本的社会组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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芋头侗寨案例研究

芋头侗寨地处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芋头村,占地约11.6 hm²,现有约150户800人,形成了“牙上寨、中寨、下寨”共3个组团(图1)。湘西南地区的侗族社会直至近代才开始接触现代文明,因此,部分偏远地区的侗族聚落基于真挚、古朴的伦理道德文化,仍然维系着团结协作、互相宽容、尊重的社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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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 芋头侗寨共享公共空间示意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2.1 共享的动因机制


芋头侗寨的共享通过家族互惠、社群交往、集体生产和武装保卫等形式实现。其中,家族代际互惠被认为是传统聚落内部实现共享的重要驱动力。而社群交往通过物品交换构建人情交往的延时互惠机制,维持共享行为。对于经济落后的偏远山区,需要依靠集体生产提升整体生活品质。此外,共存、共生的合作思想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保卫作用,也进一步巩固了侗族社群的群体意识和集体主义价值观。


2.2 共享资源的类型


侗寨共享的物质资源包括用于祭祖的公共土地、寨民集体投资维护的公共空间、共建共享的公共物品和表达善意的私人物品。共享的文化资源则包括侗族聚落重视集体的地方价值观,共同承担的地方责任与义务,集体共同传承的地方知识与技能。


2.3 共享制度建立和维护


芋头侗寨的共享模式属于“地缘性共享”,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它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组织制度和伦理道德规范(图2)。一方面,这些制度的核心目的是惠及和满足集体需求,以此引导人们将维护集体利益视作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它也约束和监督着潜在的破坏共享习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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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 侗寨共享制度建立及维护机制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2.3.1 建立多层级社会组织序列

侗寨根据社群规模的大小,形成了多层级嵌套的社会组织序列,社群内部的权力制定、供给、执行、冲突解决和监督治理都依靠这套社会组织来实现(图2)。具体来说,侗寨的社会组织序列包括家庭(侗语“言”)、房族(侗语“补拉”)、村寨组织、合款组织4个等级。各级社会组织的治理,依靠各级领袖来实施,即在相应地域空间范围内,负责维护成员团结、调解矛盾纠纷、组织重大庆典活动和公益事业、处理对外事务等。

2.3.2 制定宗法制度和习惯法

侗寨的补拉宗法制度通过规范成员行为、组织集体事务,维持着安定的社会秩序和优良的道德习尚。它是一套不成文的侗族行为规范,推崇个人奉献精神、倡导族众积极投身社群共享。侗寨的共享行为既受到不成文的宗法制度支持,也受到成文的习惯法所约束。在《约法款》中记有劝诫人们要和睦共处、友好往来,联款的村寨间要守望相助、誓守“款约”的款词。

2.3.3 推行集体议事及平等原则

侗寨严格推行集体议事及平等原则,无论是宗法制度还是习惯法,都遵从民主议事原则,人人参与议定规约、监督执法。若有违反款约者,寨老将召集众人通过民主协商对照款约进行评判、制裁。此外,侗款组织虽有上下结构秩序,但其权力、义务基本平等,并无统属、附属的关系。

2.3.4 推崇行善积德的信仰体系

崇尚行善积德、因果报偿、神明护佑等民间信仰也是鼓励侗民履行共享义务的重要因素。芋头侗寨至今仍然保留有通过捐公获取“功德文牒”(图3的习俗。侗民认为通过积攒“阳牒”可以在死后向萨神汇报自己一生所积攒的功果,更好地通往极乐世界。村寨领袖仅凭“阳牒”,就能号召寨民投身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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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 侗族阳牒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2.4 共享实践事件解析


2.4.1 侗族鼓楼的营建、使用及保护

侗族鼓楼由寨民们共同捐工捐资营建而成,并有鼓楼管理公约要求侗民共同爱护鼓楼卫生与安全。至今,鼓楼仍常用于芋头侗寨的节庆聚会、祭祀、讲款、日常休闲等集体活动,是寨内极具活力的公共场所,也是寨民们自发爱惜、守护的精神家园。

2.4.2 清明节祭祖活动与房族会田

每逢清明节,芋头侗寨房族有集体祭祖的习俗,除了常规祭祀流程外,房族成员还会在祭祖时,聚餐分食平日劳作所得的食物,以祈求祖先福泽庇佑。祭祀归家后,侗民会在自家堂屋神龛前或宗祠神坛前祭祀,再摆上宴席,召集全体房族成员“吃会”。此外,“吃会”还承担着集体议事的功能。这些习俗承载了侗家房族的集体精神慰藉,也展现了侗寨“共治共享”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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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聚落资源共享的治理模式及其现代重构


3.1 传统聚落资源共享的治理模式


传统聚落中资源共享的实现不仅依托利益驱使、道德伦理和文化习惯,更依赖于建立了有效的公共治理模式:包括共享制度设计和供给、正负向激励机制、社群的共享文化体系。

3.1.1共享制度的设计与供给
侗民首先在小的共享单元(即家庭、房族)内建立共享治理制度,再推行至更大单元中(村寨组织、合款组织等),并且通过世世代代协商制定宗法制度和习惯法,形成共同的行为准则和共享规范。集体议事和平等原则使每个成员具备信守和监督集体共享规范的自觉。

3.1.2 正负双向激励机制

芋头侗寨采取了“规训”和“惩罚”两股合力,达成了正负双向的分级制裁激励机制。一方面,“规训”作用力体现在宗法制度、习惯法及民间信仰体系上,正向激励焕发出人们强烈的荣誉感和进取心,主动参与共享合作。另一方面,“惩罚”作用力体现在侗族习惯法和道德舆论上。在习惯法和道德舆论的双重约束下,趋利避害的个人才会自觉长期遵守共享规范。

3.1.3 共享文化体系

为了追求团结、互惠(而非经济利益)的目标,鼓励人们共同生产、管理和使用各类资源,需要培育集体价值观,形成“共享文化体系”。在侗族共享文化体系下,共享的文化资源促进了物质资源的共享,而物质资源作为外部环境,反过来强化了共享文化资源,二者共同践行、维系着地方共享价值观。


3.2 原生共享文化的现代重构


芋头侗寨的原生共享文化也在不断进行内部调试,体现出“嵌入式”“搭接式”和“传承式”的现代重构趋势(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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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 | 传统聚落资源共享的治理模式及其现代重构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3.2.1 嵌入式重构:

旅游开发与共享治理模式的深度融合
芋头侗寨的旅游开发中嵌入了传统资源共享的治理机制,带来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芋头侗寨内的物质资源(鼓楼、寨门、风雨桥、萨坛)及文化资源(谷雨闹春牛、农耕清明节、尝新节歌会、中秋芦笙会等)既是特色共享景观,也是地方旅游产业的核心吸引力。而村寨旅游活动尤其是大型民俗文化活动的开展,必须依托传统共享治理模式来组织、动员寨民参与。传统共享治理模式嵌入到新的经济社会活动组织中,是原生共享文化现代重构的形式之一。

3.2.2 搭接式重构:

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方式升级

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下,地方政府能够迅速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实现地方公共教育服务质量的高效提升。同时,地方政府提升了芋头侗寨的水、电、路、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提供教育、医疗和社保等公共服务,保障全体寨民的基本需要。传统聚落与便捷高效、自上而下的现代乡村治理模式形成搭接,在不断升级中实现现代重构。

3.2.3 传承式重构:

传统聚落保护与共享文化的温和变迁

历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不仅事关“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包括“无形”的共享治理文化。为了维系社群网络结构,侗寨寨老组织也开始主动吸纳中青年,为共享治理注入年轻的活力和知识。此外,产业创新吸引了年轻人回乡就业创业。通过大型节日庆典也吸引了大量年轻寨民返乡庆祝,学习传承民俗文化。原生的共享治理文化以传承的方式实现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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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讨论

侗族社会长期践行资源共享的治理活动,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共享文化体系,至今仍在芋头侗寨发挥作用。“共享”的文化基因一直深植于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是长期自然演化的结果。在现代社会冲击下,传统共享治理智慧的保护与发展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应将共享物质遗产与共享治理文化进行关联性保护,才能实现传统聚落的有效保护。其次,推进原生共享文化的现代重构,继续激励政府、企业和居民参与共享实践,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模式,才能在满足传统聚落现代发展需求的同时,维系其社群网络结构,传承具有民族特色的共享文化历史遗存。

本文撰稿:何婧  周恺  涂婳  汤爽爽


原文介绍

传统聚落中的资源共享、治理模式及现代重构——以芋头侗寨为例》一文已在知网首发

【doi】10.11819/cpr20231621a

何  婧,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讲师, hejing@hndxjzyghxy.wecom.work。
周  恺,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城乡规划系副教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青年委员,本文通信作者,zhoukai_nju@hotmail.com。
涂  婳,江西农业大学助教。
汤爽爽,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教授。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城市收缩治理的理论模型、国际比较和关键规划领域研究”(5207819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发达地区入乡流动人口的空间格局和机制”(4207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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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PT3z46FIkGkSHg7qdoA9SXj7Rw6d4AEx9Qo94gQwdRZD-0tK1zrTd-94Npp-gLf6GN5WlPOqNR1H9BIrwjT5HWrU5-oA58BcpmibDcr5do7KKQPCyF-P0lwkhGE3Be8X6Vvc890vGHw=&uniplatform=NZKPT&language=C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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