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联系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遴选珠海市金湾区、佛山市三水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茂名市高州市、韶关市始兴县顿岗镇、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等7个地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联系点建设,探索符合珠三角和粤东西北等不同地区实际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带动其他地区高质高效实施土地综合整治。
《通知》要求,各联系点要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科学编制2025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建设目标、预期成果及具体举措,细化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要狠抓项目实施,周密部署、系统推进,做到质量与效率并行。
《通知》指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时间周期长,任务量大面广,需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为社会资本参与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环境。要构建持续回报和合理退出机制,畅通社会资本参与和合理获益渠道,创新激励机制、支持政策和投融资模式,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和创新动力,注重项目运营维护,发挥项目长远效益。
《通知》明确,在“百千万工程”年度考核、省级财政资金激励奖补评价、生态修复项目安排等方面,对成效突出的省级联系点地区予以倾斜支持。指导地市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完善中优先保障省级联系点地区用地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省级联系点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改革力度,探索更多实施模式和经验。在探索财政资金“补改投”方式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方面,对省级联系点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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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周可
文字编辑:王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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