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冈县重塑日本西部都市圈新结构
福冈县城市规划部门近日公布《福冈县城市规划基本方针》,明确了未来约20年的城市发展方向。该方针对疫情后生活方式深刻转变、自然灾害频发、碳中和推进受阻、数字技术应用不足及民间主体参与度偏低等多重现实挑战作出回应。
方针提出“以节点与公共交通轴编织富足宜居城市”的发展愿景,核心在于深化“紧凑型城市结构”(集約型都市構造)。其基本思路包括:一是打造便利且富有吸引力的城市节点;二是以公共交通轴串联各节点,提高生活质量;三是对节点及交通轴以外的地区,实施低密度维持与生态环境保护策略(图1,图2)。

注:该图展示了福冈县未来城市结构的核心理念。以“节点”为核心、以“公共交通轴”为骨架,形成多中心、网络化的紧凑型城市形态。图中标示了广域节点、节点、基干公共交通轴及公共交通轴的层级关系,体现“节点+轴”的空间组织方式。
图1 《福冈县城市规划基本方针》中提出的未来城市结构示意图
图源:https://www.pref.fukuoka.lg.jp/contents/toshi-kihonhoushin-giketsu.html

注:该图进一步细化了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与空间关系。图中区分了“节点”“公共交通轴沿线”“郊外住宅地”“集落”等区域类型,并示意了各区域间的联动方式,强调节点以外的地区以低密度维持与环境保护为主。
图2 各区域间与轴线的关系
图源:https://www.pref.fukuoka.lg.jp/contents/toshi-kihonhoushin-giketsu.html
福冈县提出8大战略与27项具体方针,涵盖空间结构、防灾韧性、生活品质、经济竞争力与治理机制等多个层面。
在空间结构层面,战略1强调通过节点集中与公共交通运营,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图3)。战略3提出建设步行友好型中心区,推动老旧建筑与历史资源的再利用。

图3 战略1中提出的4条方针
图源:https://www.pref.fukuoka.lg.jp/contents/toshi-kihonhoushin-giketsu.html
在防灾与脱碳方面,战略4主张硬件优化与居民自助能力并行,建设更具韧性的城市;战略5回应多样化生活需求,推进住宅环境改善、空置房管理与城市设施长寿命化。
在经济与文化方面,战略2强调强化国内外门户功能,打造九州经济与观光核心,并构建无缝衔接的综合交通网络;战略6与战略7分别从景观塑造、文化传承与自然共生角度强化地区特色。
在治理机制方面,战略8提出“共创型城市治理”,即政府、企业、居民、高校等多方协作共同推进城市规划与运营的模式,强调开放数据应用与治理方式转型。
总体来看,该方针并非传统的增量型规划,而是在既有“节点+交通轴”结构基础上,叠加数字化、防灾与共创机制,体现出日本在存量社会背景下对城市结构再优化的系统性思考。
摘编自:https://www.pref.fukuoka.lg.jp/contents/toshi-kihonhoushin-giketsu.html

京都推行“公园提升计划”:以社区为主体的公园运营机制
京都市自2024年创设“公园提升计划”(Park-UP)以来,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市政府结合实践探索,总结并发布了该制度的典型案例与运营经验。
“公园提升计划”以社区公园、近邻公园和地区公园为实施对象,旨在推动地方主体与民间力量协同合作,重构居住区公园运营模式(图4)。在保障公园公共属性的前提下,该计划赋予社区更大的自主管理权限与运营弹性。

注:该图示意了Park-UP制度中政府、社区运营委员会、支援团体三方的关系结构。图中显示:公园运营委员会承担主体运营责任,支援团体(企业、大学、NPO等)提供人力、资金与活动策划支持,政府(京都市)负责规则协调与制度保障,形成“社区主导+多元支援+行政后援”的协作模式。
图4 Park-UP开发过程中的各方关系
图源:https://project.nikkeibp.co.jp/atclppp/PPP/434167/010600317/
从制度结构看,Park-UP的最大特征在于“分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由地区内团体提出公园活用方案,经协商后成立“公园运营委员会”,在既有框架内开展更具弹性的管理。
第二阶段:引入企业、大学、NPO等团体,在人力、资金与活动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援。
第三阶段: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允许设置“Park-UP设施”,包括交流空间、活动空间及储存空间。
与既有的Park-PFI*制度(公募设置管理制度)相比,Park-UP的核心区别在于以社区为主导,而非企业主导。Park-PFI由民间开发商主导设置餐饮、商业等营利性设施,以减轻财政负担;而Park-UP则由公园运营委员会承担实际运营责任,行政部门仅负责规则协调与制度保障,不直接主导运营方向。
*Park-PFI是日本依据2017年修订的《城市公园法》设立的一项制度,指由公园管理者通过公开征选方式确定民间开发商,在城市公园内设置并运营收益性设施(如餐饮、商业等)。通过延长许可期限等措施吸引民间投资,以减轻财政负担并提升公园品质与活力。
北键屋公园是该制度的首个实践案例。通过京都市、社区团体与民间企业的共同协商,公园内设置了便利店与社区交流空间(图5)。企业承担建设费用,并将部分收益回馈委员会,形成可持续的资金循环机制,这种收益反哺公园运营的结构,是Park-UP区别于单纯公共管理或商业开发的重要创新。


注:上图为社区交流空间内景,下图为公园内设置的儿童游乐设施。图中所示设施由公园运营委员会与企业协作建设,企业承担建设费用,交流空间由社区主体运营,体现了“社区主导+企业支援”的协作模式。
图5 北键屋公园内的公共交流空间与儿童游乐设施
图源:https://project.nikkeibp.co.jp/atclppp/PPP/434167/010600317/
制度设计的另一亮点在于对规则的重新界定。公园可在社区协商的基础上,对现行规定进行适度调整,例如:在特定时段允许开展小型市集或儿童自由活动,前提是兼顾周边居民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Park-UP不仅是公园活化政策,更是一种以公园为媒介的社区治理实践。通过扩大运营主体、引入多元支援、建立收益回流机制,该模式为中小规模居住区公园提供了一条可持续发展路径。UPI
摘编自:https://project.nikkeibp.co.jp/atclppp/PPP/434167/010600317/
以上资讯由本刊日本站 邵帅 邓奕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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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排版 | 蒋 颖
审定 | 陈 明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际城市规划):简讯 | [日]福冈县重塑日本西部都市圈新结构/京都推行“公园提升计划”(2026.3)
规划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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