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武丹,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研究生
耿虹,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通信作者
提要
脱贫攻坚工程推动了滇西南贫困地区乡村生产力快速发展,乡村空间呈现规模显著扩张。生活环境、生产空间、社会结构的变迁引发了乡村空间重构和场域重塑,一系列隐含的制度、经济、文化、社会等新问题及其滞后性效应成为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转变的不稳定因素。借助场域理论,以云南省临沧市乡村为例,从“场域、惯习、资本”角度对乡村空间重构的逻辑框架进行解释,分析乡村场域重塑中多维空间再生产的适应性过程,揭示乡村从“群体互助的熟人礼俗场域”到“家庭协作的半熟人过渡场域”的演变,识别乡村场域重塑中“制度—经济—文化—社会”等多维空间再生产的滞后性问题。基于乡村“人地—产居—社会”关系逻辑的转变提出“探寻行动者共同认可的话语权与秩序”“转变候鸟居住模式为产居结合型模式”和“探索新场所与新乡土文化的连接方式”的乡村重构优化路径,为滇西南乡村巩固脱贫成果、接续乡村振兴及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启示。
关键词
场域理论;滇西南乡村;惯习;空间重构;人地关系

乡村振兴是继脱贫攻坚后解决“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当前,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过程中,乡村重构所诱发的一系列新问题成为乡村后续发展的关键议题。作为我国精准扶贫的重点地区,滇西南(含临沧、普洱和西双版纳等3市州) 乡村表现出典型的“高山纵谷、立体垂直、梯度分布”等空间特征。传统滇西南乡村是以土地、血缘为本的熟人社会,人口流动率低,具有独特的行为倾向、群体习惯和社会网络。滇西南乡村经历了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1415个贫困村在2019年底全部脱贫,完成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空间的显著规模扩张,自给自足的乡村“边界”被打破,乡村聚落的形态、规模、布局和景观特征等发生改变甚至是地理空间转移,乡村空间发生重构,村民心理上建立的隐形“壁垒”也在要素重组中逐渐模糊。目前,各界对乡村空间重构的关注更偏向具象化行为与结果,而制度、经济、文化、社会等要素对空间重构的作用、机制及相互干涉、影响的系统研究尚不多见,因此有必要引入更广域的视野、更深层次的理论去探讨其背后隐含的一系列潜逻辑、新问题及其关联性影响。
1 推演:场域理论视角下滇西南乡村空间重构的内在逻辑
1.1 滇西南乡村空间重构的界定与内涵
乡村重构的概念最早见于欧洲若干国家和地区的乡村发展变迁与转型研究中。伴随着我国城乡融合、城镇化发展的不断推进,我国大部分乡村地区都经历着不同程度的空间重构、功能重组与发展转型。龙花楼等认为乡村重构是指为了适应乡村内部要素变化和外部调控的干预,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有效管理发展要素,重新塑造乡村的社会、文化、经济等形态,进而完善区域空间格局,实现乡村系统由非良性状态转变为良性状态的过程。由此可见,乡村重构强调的是过程,而其外在表现形式则为乡村空间重构。本文所探讨的乡村空间重构是针对滇西南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该地区的村民虽然依靠自然资源禀赋优越的大山得以生存繁衍,并形成了多元丰富的民族文化,但也因高山纵谷的重重阻隔而闭塞了其发展天地,长期处于“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空间贫困与代际贫困状态。伴随着脱贫攻坚政策的实施,滇西南乡村空间格局在内生发展需求和外在驱动因素的作用下产生阶段性转变,乡村制度、经济、社会、文化等内在要素的结构关系也随之调整且以乡村空间重构的形式得以展示。
为进一步探究滇西南乡村空间重构问题及其背后所隐含的经济、社会、文化等一系列不稳定要素,选取滇西南三市(州) 之一的临沧市为典型案例,以临沧市就地重构、异地重构乡村为具体研究对象。临沧市位于祖国西南边陲,地处怒山横断山脉南延部分,共有拉祜族、佤族、布朗族、景颇族等23个少数民族。临沧市作为云南省市辖全部县(区) 均属贫困县的4个州(市)之一,不仅是滇西南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核心区域,也是我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主战场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临沧市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工作要求,逐步改善乡村的生存环境和居住条件,完善了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并在2014—2019年期间实现了562个贫困村的稳步持续出列(图1)。临沧市乡村在脱贫攻坚的推动下虽然生活环境、居住空间、生产模式等发生了明显改善,但由于空间环境、社会结构的外部变迁也诱发了一系列制度、经济、文化、社会等新的内涵性问题,表现为村民对重构空间欣喜接受下的多方面不适应。单纯解决物质空间的问题已不能满足临沧市乡村的全面健康发展,现阶段更多是生产方式不适、社会融入困难、文化传承断裂等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本文尝试在探讨临沧市乡村外部空间布局、组织形态、环境建设等物质要素重构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其内部制度、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非物质要素结构性转变的内在逻辑,以帮助滇西南脱贫后乡村在振兴实践中进一步打开解决关键问题的思路。

图1 临沧市脱贫情况
1.2 滇西南乡村空间重构引入场域理论的意义
在20世纪欧洲学术界“空间转向”思维模式变革背景下,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也译为“布迪厄”) 基于齐美尔(Georg Simmel)“空间五属性”、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社会空间生产”、福柯(Michel Foucault)“知识、权利和主体”、哈维(David Harvey)“时空压缩”以及苏贾(Edward W. Soja)“第三空间”等理论,将空间和场域(field)概念结合,从宏观层面描述场域空间中的惯习(habitus) 形成与资本(capital)转化。布尔迪厄在1990年代提出场域理论,其阐述的场域是一个具有关系性、相对自主的空间,它既不是被固定空间所限定的实体区域、环境或网络等,也不是无形的虚幻意象与意境,而是在某一特定社会空间中由特定行动者间的关系网络所形构的各种社会力量的综合体。场域、惯习、资本是场域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图2),场域中交织的各种社会力量关系由惯习所支配,惯习在资本影响下指导行动者进行社会实践,又在社会实践中不断调整,形塑成新场域,并在此循环生产中积累和转化资本。滇西南乡村在脱贫攻坚政策推动下发生空间重构、社会重组、文化重塑,政府、村委会、当地村民、企业等各方力量不断交织,外部力量、资本和权力的介入和干预促使原生惯习被动发生变迁,惯习的变迁继而引发一系列不适应问题,村民在适应和改造空间的实践过程中又反过来影响新惯习的生成。因此,滇西南乡村空间重构是一种典型的多维、多力交织的场域重构实践,其场域重塑过程即外化为空间再生产过程,其中权利争夺和利益分配逻辑也就是资本逻辑。目前,部分学者已尝试将场域理论应用于乡村研究中,但多关注乡村治理、文化传承、社会融合等单一层面,较少透过乡村物质空间重构综合分析乡村制度、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场域变化。尤其是面对滇西南脱贫攻坚中的乡村空间重构现象,缺少对于空间环境改变与乡村制度、经济、文化、社会被动变迁下乡村主体在其中多重适应性问题的系统性研究。本文的新意在于从场域理论的惯习、资本和实践角度,有针对性地分析滇西南乡村的就地重构和异地重构,既从物质空间变化层面探究乡村场域重构的缘由,又跳出物质空间和指标思维束缚,综合把握滇西南村民的切身感受,更为贴切地研判乡村物质空间之上的制度场域、经济场域、文化场域和社会场域在重塑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不适应问题,为脱贫乡村的后续健康发展助力。

图 2 场域理论的核心概念
我国乡村空间重构研究在2015年后快速发展(图3),主要集中在概念内涵与理论框架、重构过程与特征、重构动力与机制、重构路径与策略和农户响应等5个方面。龙花楼等提出乡村重构的理论框架,强调乡村重构的综合多维性和时序演进性。李和平等提出我国多数农业型乡村空间重构以政策引导、产业升级和社会需求为主要驱动因素。梁肇宏等引入空间生产理论,基于三生空间演变和乡村人地关系提出多元空间融合的重构策略。现阶段,国内学者对乡村空间重构的研究多停留在单个或多个要素层面,很少对乡村全要素及整体空间网络进行研究,对乡村重构的复杂要素及多维空间再生产适应性过程等方面考察不足。滇西南贫困地区乡村的民族、社会、文化特殊性与内涵多样性,注定了在其传统空间生产中贯注了多重非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内涵,而脱贫攻坚主导下的当代乡村空间重构也应内涵着根植于传统的多重社会性诉求(但实际情况尚未能尽如人意)。场域理论作为一个社会学理论,可将脱贫攻坚驱动下的滇西南乡村空间就地重构和异地重构进行网络化、系统化、立体式的整体分析,更加准确地综合把握整个重构过程中的社会建构、情感建构和文化建构,更深入剖析乡村空间重构过程中乡村多维空间变化、集体惯习瓦解和重塑、各权利资本间博弈,以及乡村社会、经济、文化、治理滞后等问题,将乡村空间重构研究深入到要素集合层面和逻辑关系层面。从场域角度对现有研究进行补充,更充分、详细地分析乡村空间重构过程中各要素变化的内在逻辑,为脱贫后乡村空间问题诊断和后续发展研究提供更为系统化、内涵化的思考角度。

图3 乡村空间重构相关文献发表年度趋势
基于此,本研究从场域理论视角出发,认识与解释滇西南乡村空间重构的内在逻辑,结合云南省临沧市乡村案例,探讨乡村场域重塑中多维空间再生产的适应性过程,剖析该过程中存在的滞后、脱节与不匹配问题。在“人地—产居—社会”关系认知的基础上,发挥规划者保护、传承民族文化的责任,提出有效促进场域重塑、优化乡村多维空间重构的路径,调动乡村内部活力焕发及外部力量介入,实现乡村环境宜居、产业兴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幸福的振兴目标。见图4。

图4 基于场域理论的乡村空间重构逻辑框架
1.3 场域理论视角下滇西南乡村空间重构逻辑
1.3.1 滇西南乡村场域结构性转变逻辑
从场域理论角度出发,将滇西南乡村场域作为完整的网络体系考察,它不仅包含实体物质空间,还包含实体物质空间之上与人有关的制度、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非物质要素(图5)。一方面,实体物质空间作为滇西南乡村场域基底,既包括村庄所立足的建筑空间载体,还包括延展性的山、水、林、田、路等生存空间。倘若对场域基底进行调整或替换,其上层的社会关系、生活方式、资本运作等非物质要素都将失去载体,场域内原有关系网络断裂。就异地重构乡村而言,搬迁就是抽掉原有基底替换新基底的过程,当地村民的环境认知和行为方式随着基底替换发生结构性转变,原有制度、经济、社会、文化纽带为适应新基底而改变惯习,同时惯习在适应中反过来改造基底。

图5 滇西南乡村场域结构性转变逻辑
另一方面,滇西南乡村场域基底更新后,物质空间的开敞性、有序性、方向性及品质普遍提升,空间所承载的房屋建设、基础设施、公服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服务型职能有所强化,符合乡村振兴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基底物质空间的改变将投射于上层非物质要素的重构,非物质要素的部分适应性转变虽满足了乡村产业和组织振兴的发展性诉求,却忽略了文化振兴的传承性诉求,使部分文化的在地性、民族性丧失。
1.3.2 滇西南乡村场域适应性演变逻辑
滇西南乡村原有“人与自然共生”的生活习惯、“以土地为资本”的生产逻辑、“崇拜自然”的民族信仰与传统文化以及它们之间的社会网络与现代乡村扶贫所提供的物质空间匹配较低(图6)。正因为新构建的物质空间与乡村原有惯习不匹配,切换滞后,所以新物质空间对旧惯习的瓦解、新惯习的形成以及资本运作的引导均产生影响。空间中作为权力颁布主体的政府、空间中作为权力执行主体的村委会、空间中作为逐利主体的企业以及空间中作为利益接受主体的村民,在滇西南乡村空间重构的过程中互相影响、博弈与妥协。滇西南乡村主体变迁导致惯习发生应变,从而指导政府、村委会、企业、村民等异质行动者通过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的调整争夺资本主导地位,异质行动者间的权利博弈、话语倾斜与利益分配引发乡村关系逻辑转变、个体意识变化以及生计模式转型,进而推动乡村多维空间再生产,催生场域新平衡的诞生。

图6 滇西南乡村场域适应性演变逻辑
政府扶贫政策的实施、地方力量的响应以及异质行动者的权利博弈直接推动了滇西南乡村空间重构,村民对新环境的不断适应间接推动了乡村多维空间再生产(图7)。尤其是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此类异地重构乡村而言,其建设体现了国家自上而下的空间规划,但在搬迁安置的实施过程中,国家意志的主导性在搬迁村民的空间实践中不断被消解。如果说地方政府决定了搬迁村民的物质空间重构和安置方式,那么搬迁村民与其他异质行动者在新物质空间中的离土化空间实践则推动了异地重构乡村的制度、经济、文化、社会等多维空间的再生产。原有惯习能否在新物质空间里适应决定了乡村能否可持续发展,不适应就会造成浪费,不匹配则凸显新空间的不足与缺失。因此,滇西南乡村空间重构不仅需要实现新物质空间的完善,更要实现乡村“制度—经济—文化—社会”多维空间的再生产,达到新物质空间与乡村场域的高度匹配。

图7 乡村多维空间再生产的动力机制
2 演变:滇西南乡村场域重塑中多维空间再生产的适应性过程
场域旧平衡的消亡势必意味着新平衡的诞生。滇西南乡村新物质空间已基本重构完成,主要分为就地重构和异地重构两大类(表1),原有惯习在新物质空间里不断适应、延续和改变,乡村场域旧平衡被打破,但新平衡尚未形成,人地、产居、社会等一系列关系发生转变。
2.1 乡村旧场域:群体互助的熟人礼俗场域
滇西南传统乡村因其独特的地域环境和空间生成、演化机制,具有地域相似性和空间恒久性特征。由于滇西南传统乡村能量流动较少,当地村民长期处于同一环境,秩序相对稳定,人地关系紧密,因此具有相似的群体惯习及文化,生活生产相互关联,并形成了以土地和血缘为基础代际相传的熟人社会和群体互助的礼俗场域(图8)。受传统农业自给自足特征的影响,滇西南传统乡村重构前虽邻里和谐、群体互助,但由于其高山纵谷的地理环境,生活条件较差,生产方式以传统农耕为主,生计模式依赖土地,产业结构具有单一性、脆弱性特征。当土地受到破坏时生产资料易发生断裂,直接影响村民生存。

图8 滇西南乡村场域变化示意图
2.2 适应性过程:家庭协作的半熟人过渡场域
滇西南乡村场域在多维空间再生产的适应性过程中由群体互助的熟人礼俗场域转变为家庭协作的半熟人过渡场域,且场域切换无法与空间更新同步,存在滞后现象。其一,就腾龙、斗阁大寨此类就地重构乡村而言,其原有乡村场域的生活生产空间已不能满足当地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原来稳定的场域结构在外部因素驱动下被打破,人际关系和管理方式发生异化,熟人社会松动。就小铺子、百家园、驿亭新村、大元圃等此类异地重构乡村而言,他们通过空间置换将贫困人口搬离原来不适宜生存和生产的环境,赋予当地村民更大的生长空间,原有以土地、血缘为基础建立的熟人社会变为半熟人社会。其二,滇西南乡村原有农业生产通过个体自足和群体互助即可满足,但是随着产业规模集聚和类型增多,村民的对外生产性行为增加,逐步形成了小规模市场经济的组织方式,仅依靠个体自足、群体互助是无法满足的,需要专业分工协作,滇西南乡村生产方式逐渐由个体自足和群体互助的传统模式转变为分工协作的现代化模式。其三,现阶段滇西南乡村部分原有惯习在新物质空间里可很快适应,但仍有些行为方式、社会关系及文化惯习处于生疏状态,需要一段极长的时间与之匹配,场域切换无法与空间置换同步,存在滞后现象。同时,在场域重塑适应性过程中易出现民族文化流失、传统技艺失传等现象。
3 脱节:滇西南乡村场域重塑中多维空间再生产的滞后性问题
脱贫后滇西南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空间发生分化,就地、异地重构下的聚落发生肌理修复与规划重整,乡村场域重塑中制度、经济、文化、社会等多维空间的再生产滞后于物质空间的更新(图9),与理想场域差距较大。

图9 乡村多维空间再生产的滞后性问题
3.1 制度场域:行动者主体能动性缺失,政府力量与资金依赖累加
滇西南的乡村制度场域存在行动者主体能动性缺失和过度依赖政府力量的问题。一方面,从“十一五”到“十三五”,易地搬迁贫困人口任务不断加重,投资不断增加(图10),行政手段对乡村强制介入,政府在乡村空间重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滇西南作为我国精准扶贫的重点地区,国家运用精准扶贫的治理方式将资源包办式直接输送至农民手里,依靠贫困户身份就可得到利好政策和相关福利,农民依赖心理逐渐增强,未发挥其自身脱贫致富的主体力量。尤其是异地重构乡村,在政府高强度作用力下,搬迁村民对政府力量越发依赖。另一方面,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力量所引起的乡村场域重塑,多维空间再生产的短暂滞后现象是符合自然规律的,但从公平效率的长远眼光来看,长期滞后则会造成浪费,应通过政策尽快同步,发挥村民的主体能动性,避免资源和人力的浪费。

图10 各时期全国易地搬迁贫困人口任务及投资
3.2 经济场域:村民生计模式逐步转型,就业供给的错位现象频出
滇西南乡村经济空间的再生产滞后于新物质空间的更新,村民资本再生能力无法适应新环境要求,从而造成部分就业供给出现错位现象,就业持续性较弱。一方面,对就地重构乡村而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流,乡村原以农业为主自给自足的生活已无法满足当地村民的现代生活需求,外出务工收入成为他们重要生活来源,村民原来以传统农耕为主的生计模式发生转变,乡村已不再是内生封闭的系统。另一方面,对异地重构乡村而言,房屋地理位置变换切断了搬迁农户与原居住地的连接,拉大了农户生活场所与农地的距离,农业生产难度增大,产居关系分离。在传统乡村社会生活中,农业生产既是农民的生产方式,也是生活方式,具有时空自由性。搬迁村民在脱离原有单一农业结构向多元化二、三产业转变的过程中,虽依靠政府完成部分就业转型,就业机会增多,但政府、企业提供的多为扶贫车间和产业基地等高强度、机械化类集中型工作,村民自身能力、生产习惯难以适应。据实地调查和抽样访谈发现,驿亭新村安置点的170户均来自蚂蚁堆乡偏远山区(图11),搬迁后村民远离自己的土地山林,部分年纪偏大的搬迁村民因无法适应车间、园区集中型工作而产生回迁短暂居住、种植的现象。

图11 驿亭新村及百家园安置居民搬迁示意图
3.3 文化场域:人地关系内涵逐渐弱化,原生文化自然依附性消解
基于布尔迪厄所提出的惯习与文化间的关系可知,惯习就是外在化的文化,不同文化塑造不同场域,不同场域促成不同惯习养成。随着滇西南乡村物质空间的更新,其依托于血缘、宗族为核心的社会网络及交往模式被打破,尤其是异地重构乡村,其原生文化的在地性与自然依附性消解,人地关系结构与内涵逐渐弱化。一方面,当进入由半熟人甚至是陌生人组织的新空间时,村民主体性下降,原生文化活动难以自发组织,滇西南地域特色的“火塘文化”“碗窑土陶”等文化和技艺面临消失风险。尤其是搬迁村民的需求与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文化供给发生部分错位,文化活动由村民自发组织变为社区组织,兴趣匹配度较低。另一方面,村民短时间内的生活记忆仍停留在原有经验,无法快速与异质性群众融合,归属感直线下降,进而分裂为独立文化个体,交往场域不复存在。实地考察发现,驿亭新村和百家园搬迁户由不同村民小组构成(图11),其中不同村落和民族的搬迁户并不完全相识,短时间很难融合,多数村民仍回到原有紧密融洽的交往场域,与原村民小组成员交流。
3.4 社会场域:熟人社会关系逐渐松动,族群自治秩序存失效风险
传统滇西南乡村社会是一个基于人情法则的熟人社会,治理多采用熟人自治模式,乡贤发挥着重要作用,村民对自己选出的村委具有较高依赖,且由于是熟人管理,具有较高凝聚力。一方面,当地乡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外流不仅导致农业劳动力流失,也使乡村行动者存在缺失,乡村治理参与者发生失陷。由实地调研可知,2021年驿亭新村共有劳动力405人,其中273人实现就业转移,省外(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广东等地)转移就业34 人,就近务工(主要是临沧、昆明、景洪等地) 239人,67.4%的劳动力未能参与驿亭新村的治理。乡村社会治理需要具备足够数量的行动主体,而参与主体的缺失导致乡村族群自治秩序出现失效风险。另一方面,就滇西南异地重构乡村而言,其构建的治理模式多为“村委会+小组长”或“村委会+企业”,搬迁村民习惯以往的自治模式,对企业社区管理的模式无法适应,信任度和归属感不足。例如百家园安置点的村民现阶段仍由距离15 km外的原村委会管理,原村委会与村民在长期互动中虽建立了牢固的信任关系,但却因距离较远加大了信息传递时间和治理效率,新空间的治理优势无法发挥。
4 重塑:场域理论视角下滇西南乡村重构的优化路径
从乡村“人地—产居—社会”关系认知出发,以解决脱贫后乡村场域重塑中多维空间再生产滞后性问题为目的,提出优化路径。见图12。

图12 滇西南乡村重构的优化路径
4.1 探寻行动者共同认可的话语权与秩序,重塑健康的社会与制度场域
滇西南乡村的治理主体由村民个体行动者逐渐转变为政府、村委会、村民、企业等异质行动者。在乡村场域重塑过程中,新空间的权利秩序发生变化,各行动者产生权利博弈,话语权与利益分配逐步向政府、村委会和企业倾斜,乡村资源逐渐被资本化,村民的公共参与和共同治理诉求未得到充分满足。只有探寻乡村场域重塑过程中个体行动者共同遵循和认可的话语权力与秩序,才能推动乡村秩序空间重构,重塑健康的社会与制度场域,实现乡村高效治理。首先,打破乡村治理对精准扶贫政策的高依赖性和政策性规范下的刚性治理,探索各乡村自身特性,充分了解村民的需求,转标准治理为差异治理,增强治理效率和弹性。其次,充分考虑重构乡村的空间生产可持续性特征,在家庭协作的半熟人过渡场域中制定适宜的共通性规则,增强村民对场域重塑治理主体的认可,充分发挥村民对治理的话语权,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和参与热情,防止治理过度行政化。最后,滇西南异地重构类乡村应打破城乡双重治理的二元困境,引进先进人才和理念参与治理,把握好乡村自治与他治间的关系,协调好农户个人与集体、短期与长期的利益关系,建立区别于传统乡村和城市社区的管理模式,提高乡村治理的效果与效率,推进异地重构乡村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维一体协同的治理结构,推动内生性乡村新场域生成。
4.2 转变候鸟居住模式为产居结合型模式,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场域
滇西南异地重构乡村的新人地关系具有产居分离特征,村民原有惯习在短时间内难以适应新空间,从而产生短暂居住、返迁现象以及候鸟型居住模式,造成当地新资源的浪费。同时,多维空间再生产应以满足搬迁村民获得自我生存空间为主,而非作为商品价值与获得利益的工具。因此,在乡村异地重构空间的实践中应以提供可持续生存的空间资源和解决生计问题为主要目标,重视搬迁村民的异质性,改变其单一居住模式为产居结合模式,规避搬迁村民因自身条件受到就业结构的制约。首先,搬迁村民融入新场域是一个渐进过程,可在培育其二、三产就业的同时,暂时保留搬迁村民的原有土地,对搬迁生活留有缓冲余地,使其逐渐适应新场所。其次,在后续产业发展模式中应结合当地的资源和市场特点,着重培育精品有机农业、特色乡村旅游产业等此类搬迁村民较快适应的产业,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场域。最后,应优化就业培训,在迎合当地市场所急需人才的同时,充分考虑搬迁村民的惯习,注重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并在培训后定时对搬迁村民的就业情况进行追踪回访。
4.3 探索新场所与新乡土文化的连接方式,形塑永续性发展的文化场域
滇西南乡村大多由不同民族组成,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和生活习惯更加凸显文化在当地乡村空间重构中的重要作用。乡村文化记忆的产生依赖于原有自然生态空间和生活生产空间,具有在地性。如何将原有文化记忆与现代新文化在新场所中融合成为乡村文化场域重塑的关键。因此,只有探索新场所与新乡土文化的连接方式,才能形塑永续性发展的文化场域,实现社会互动与社会关系的空间再生产,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一方面,要在文化治理过程中培育乡村精英,发挥新乡贤的文化组织力量,取村民原生文化的精髓与优秀现代文化融合,坚持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新乡土文化的形成。另一方面,通过寻求、接纳和认同乡村自下而上的文化多元性、文化共通性,探索连接新场所和新乡土文化的方式。搬迁村民多为滇西南不同乡村贫困户,其原生乡村文化虽存在差异,但具有一定共性特征。因此,可通过探寻滇西南异地重构乡村内多种原生文化的共性特征打造更适合搬迁村民日常生活、社会交往、文化交流的场所空间,充分利用本土特色材料和传统营造技艺,将更多地域性、民族性、乡土性元素融入乡村改造设计中。同时,就地和异地重构乡村应定期举办特色民族文化活动,延续文化记忆,提高村民的内生认同感,加强新乡土文化与文化场所的内在关联性。
5 结语与展望
扶贫政策驱动的滇西南乡村空间生产与重构,打破了传统乡村空间的自组织逻辑,也松动和瓦解了依附于乡村物质空间之上的原有熟人社会、治理机制、经济秩序和文化惯习等非物质要素结构关系。无论是就地重构还是异地重构,乡村物质空间的本质性改善均引出制度、经济、文化、社会等一系列新话题、新问题和新思考,但任何单一概念类别或视角层次的问题解析与对策研究,终归无法透视乡村发展现象而呈现其本质,尤其是类似滇西南乡村这样的历史性贫困地区。滇西南乡村因其长期封闭发展所形成的地方文化、民族文化底色,往往导致乡村空间自组织逻辑具有强烈原始依赖惯性,也因此,外在的空间重构行为与结果很可能导致社会文化形态及其深层组织产生伤痕。基于此,本文以临沧市为例,试图借助场域理论视角,网络化、系统性、立体式地剖析滇西南乡村空间重构背景下的场域重塑现象与机理,透视其中多维空间再生产的适应性过程和滞后性问题,因地制宜地提出乡村重构优化路径,以期为脱贫后乡村后续发展研究提供更为系统化、内涵化的思考角度,满足乡村文化振兴的传承性诉求。本研究因受地域样本限制而存在一定局限,未来可扩展探讨不同地区乡村空间重构与场域重塑的异同,进一步从全要素剖析与结构性认知层面发力,推进乡村事业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本文引用格式:武丹, 耿虹. 场域理论视角下滇西南乡村空间重构的内在逻辑辨析[J].城市规划学刊,2023(4):41-49. (WU Dan, GENG Hong. An Analysis of the Inherent Logic of Rural Spatial Restructuring in Southwest Yunna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ield Theory[J].Urban Planning Forum,2023(4): 41-49.)
本文为《城市规划学刊》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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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城市规划学刊upforum):【文章精选】场域理论视角下滇西南乡村空间重构的内在逻辑辨析 | 202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