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智慧、韧性城市等作出了部署。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城市更新工作的前沿探索区域,在城市更新规划编制中建立了多级规划与管控体系,在规划传导中表现出传导路径及要素的多样性,不同城市所取得的成效各不相同。
在广东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国地科技“城市更新”专栏,从城市更新规划的编制体系、专项规划、片区统筹、单元规划、实施方案等角度对大湾区城市更新经验进行总结,研究从城市发展宏观目标到城市更新项目微观实施的分解与传递,建立精细化编制与管控体系,为城市更新相关研究提供有益借鉴。
在各级城市更新政策指引下,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城市更新规划编制体系呈现出比较明显的整体系统化和结构差异化等特征。新时期下城市更新规划分级编制的重心由后端向前端移动,规划编制从重点传导向多要素传导转变。
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重点解决城市更新规划的准确性、协同性、合理性和实施性问题。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重点在于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从资源二次开发角度着手,合理制定目标战略、更新规模、实施策略、进度安排等,结合发展计划和项目特点确定近远期目标和分阶段重点工作,起到宏观统筹的作用。
片区统筹通过梳理产业空间、腾退蓝绿空间、保护历史空间、营造生活空间等手段,实现利益统筹、产业升级、空间专项、协同实施的多维统一,以规划为引领带动价值提升,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工业先行发展区焕发新活力。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是城市更新工作流程的标志性节点。在避免“大拆大建”、法定规划编制要求和审批标准逐渐收紧的政策背景趋势下,为了更好地吸引市场多元主体参与到更新改造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和利益主体需要改变以往粗放和增量更新模式,转向内涵集约、绿色低碳、智慧管理的项目开发实施途径,以此在更新改造中实现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对改造地块的改造方案、补偿安置途径、公益用地和设施、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方案等进行研究和路径预演,有效地衔接了更新规划编制与项目改造建设活动。未来,在改造实施方案编制中加强落实经审批的相关指标和利益协调框架,建议建立拟引入项目的正面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广监管协议与前期规划衔接和后期运营绑定,避免建设经营产业项目与发展目标的错位。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地科技):原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更新专题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