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教育部、上海市和同济大学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近日,同济规划院党委领导班子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则、政治纪律专题和组织纪律专题开展学习研讨,示范带动全院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学习,院纪委委员、支部书记列席会议。

党委书记刘颂主持集中学习并领学了《条例》总则,党委副书记王晓庆领学了《条例》的历史沿革和纪律处分分类,党委副书记肖达领学了《条例》政治纪律专题,常务副院长王新哲领学了《条例》组织纪律专题。与会领导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院领导班子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逐字逐句研读《条例》原文,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深刻理解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筑牢夯实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根基,始终把党规党纪刻印于心、落实于行。要坚持知行合一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规划院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规划院建设成为学习型企业、青年发展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会议要求,规划院全体党员要原原本本学《条例》,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体研学相结合,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注重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
4月18日,在由同济控股、规划院、设计院、出版社、后勤产业等21家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参加的专题工作会上,石振明副校长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在学习过程中,要结合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廉政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供稿 | 肖港欣
编辑 | 党办、宣传办
审核 | 王晓庆、肖达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同济规划TJUPDI):同济规划院党委领导班子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