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佛山将以地形地貌、流域分区等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以“三屏六楔、两脉两环、多廊多节点”生态保护格局为指导,衔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要素,结合行政单元,划定西南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北部山地丘陵生态综合修复区、西江-北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与农田修复区、东部广佛产城融合人居环境提升区四个生态保护修复分区。
在不同的分区,佛山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四类生态空间等上位指引,进行差异化管控,并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的主要目标和要求。同时,综合考虑生态评价和问题识别的结果,考虑地貌单元与行政单元的完整性,结合生态修复分区划定修复单元。基于此思路,佛山全市划分了12个修复单元,总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32.55%。
以西南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为例。该分区位于佛山市西部的高明区,包括位于北侧与肇庆交界的南蓬山、凌云山、泰康山、香山和位于南侧与江门交界的皂幕山、云勇林场两条呈东西走向的连绵山体,面积约为75879公顷,涉及3个修复单元,将结合乡村振兴开展,对标“山林野趣”修复目标,稳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规划》提出实施全域整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探索差异化以及多样化的实施模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乡村风貌改善提升,逐步打造形成以“整治+”为主要方向的新工作格局。基于佛山市资源条件及发展形势,《规划》划定了佛山市的全域整治类型分区,分别为东部城镇高质量发展区、中部城乡融合发展区和北部、西部生态产业发展区。
东部高质量发展区。以“整治+城镇高质量发展”型模式,促进建设用地集约高效,淘汰部分低端产业、引导产业转型升级,补充新增城镇地区生态节点、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全面提升城市风貌,促进城镇高质量发展。
中部城乡融合发展区。以“整治+城乡融合发展”型模式,推进村级工业园改造、促进低端低效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农用地综合整治、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统筹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重塑岭南水乡风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北部、西部生态产业发展区。以“整治+生态产业发展”型模式,通过农用地综合整治、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面上保护、点上开发”、通过自然景观与文化旅游的结合,促进生态价值转换,实现生态产业可持续发展。
为增强城市韧性及安全,《规划》提出制定基于土壤污染情况的村级工业园分类管控名录,实行分级管理,构建形成“分类分级-调查评估-环保拆除-安全再开发”的村级工业园改造流程体系。
《规划》显示,“十三五”期间,佛山已累计完成212个地块调查、7个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全面完成1573家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较好完成国家、省“土十条”的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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