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为全国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宁波象山县以“确权、赋权、活权、保权”为核心,探索出一条盘活闲置资源、促进农民增收的共富路径,其经验入选“中国改革开放40年改革创新案例”。
01
象山“三权分置”
推动共同富裕的经验做法
加快“确权”,巩固共同富裕制度运行基础
通过确权颁证厘清了“三权分置”各方的权责边界,为宅基地的财产功能实现提供产权依据,巩固了共同富裕制度的运行基础。
2010年,象山实施以“一户多宅”清理为主的村庄梳理式改造,有效清除农村违建和“危旧破”农房,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
在此基础上,2017年开始,象山对全县农村宅基地、农房进行核查登记,明确权属、划定“四址”,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
2018年,颁发《关于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施意见》,在明确村集体是所有权人的前提下,资格权人登记为宅基地资格权和房屋所有权,使用人登记为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
2019年,出台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有效解决农村建房面积超标、审批手续不全、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农户办证积极性、提高登记率。

浙江省首个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项目——安可橘宿
图源:网络
充分“赋权”,激活共同富裕制度内生动力
在明确“三权”归属主体的前提下,象山通过明晰和创新权益边界,实现对宅基地改革的赋能,激活共同富裕制度的内生动力。
一是通过明确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宅基地所有权人,享有处置权、监督权、收益权,赋予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资格审查、纠正调整、集中统一经营、监督、收回等权能,落实所有权。
二是通过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农民房屋所有权人,享有获得权、保留权、退出权,赋予宅基地享有(取得)、使用、收益、处分、重获等权能,保障资格权。通过探索“留权不留地”,有偿退出使用权、保留资格权等多种资格权保留方式,打通进城落户资格权人重获宅基地使用权通道,并以“以权换房”申请城镇保障性住房,改变单一以分配宅基地的资格权实现形式。
三是通过明确使用权人的权力边界,放活使用权。明确使用权人享有经营权、流转权、抵押权,并创设宅基地使用经营权,社会资本投资者可通过签订协议获得使用经营权,农户可通过使用权作价入股与投资者合作经营。

象山墩岙村盘活的闲置农房用于运营精品民宿
图源:自摄
创新“活权”,拓宽共同富裕财产增收渠道
象山通过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凸显宅基地财产属性,拓宽农户财产增收渠道。
一是通过发展农家乐、民宿等乡村产业,拓宽闲置宅基地使用途径,并适度放开使用权政策空间,以“四个允许”用活资源,加快工商资本和城市资源导入。
二是通过闲置宅基地情况排查建立县域农村闲置宅基地数据库、建立宅基地定价议价机制、编印农村闲置资源招商手册等方式,健全宅基地交易机制。实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经营服务站(村)+农户”运作模式,对有意向流转的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采取“统一收储、回购、返租、入股”等方式,实行统一交易(租赁)规则、合同文本、交易鉴证、服务标准、交易监管。
三是通过乡村产业项目全流程服务机制、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利用快速审批机制等服务环节完善,优化服务供给。象山编制了全市首个民宿业联合审批标准,建立了民宿审批“综合体”,审批效率提高90%以上。

象山墩岙村的“民宿经济”
图源:自摄
规范“保权”,构建共同富裕红利分配体系
制度化下的宅基地流转能有效地降低环境的不确定性,保障宅基地改革红利为各方共享,实现收益分配的合理化。
一是通过建立合同备案跟踪监管机制维护国家权益。严格限定投资方行为,开发建设活动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改拆建严禁另选新址;明确由镇乡(街道)负责跟踪监管、整改落实,严控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
二是通过促进农村闲置资源盘活与集体经济发展结合,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象山以宅基地“三权分置”为突破口,创新“社会资本+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农民利益”等联结机制,出台专门指导意见,支持村集体以集体开发、协作经营、有偿服务等方式充分利用农村闲置资源。
三是通过强化农户资格权,加强合同约定和履行,支持采取多闲置宅基地激活利用方式,以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经营获取使用权流转租金,推行“租金+分工”模式,使农户获得更大收益最大化。通过制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三方合同,明确投资者权益、使用期间、用途范围、权利处分、到期农房及配套设施设备归属等要素,强化履约增信,从而保障投资人权益。
02
对其他地区的启示
一是加快农村宅基地调查与确权登记
结合地区实际,因地制宜进行宅基地登记并发放产权证。对于因历史问题产生的“一户多宅、一宅面积大、私下买卖乱、违章建房”等现象,可通过构建涵盖宅基地用地审批、规划管控、确权登记、退出补偿等各个环节的政策体系,理顺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规范新建新增相关流程。
二是多模式活化利用农村闲置资源资产
多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活化利用好农村集体闲置资源资产,探索旧村改造、古村活化、社区公寓建设、转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多种统筹利用方式。
三是探索本地特色“三权分置”实现路径
在地区实践经验成果提取的基础上,结合最新要求,通过建立宅基地资格权名录、建立和完善宅基地收回退出机制、推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及宅基地出租、建立抵押贷款实施办法、分区域实施农村改造、建立集体统筹开发等途径,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逐步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三权分置”政策框架和实施方案。
供稿|上海分院 · 上海研发中心
技术审核|总工程师办公室
文图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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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广州市规划院):百千万工程㉔|宁波象山:“三权分置”解锁共同富裕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