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海洋强市⑬|大海不够用?看浙江“空间折叠术”助力海洋身价翻倍

你见过会“折叠”的大海吗?

当海上电力风车的扇叶缓缓旋转时,

海水养殖网箱里正游动着肥美的鱼虾;

当跨海大桥跨越珠江口东西两岸时,

百米下的海底电缆正默默传递着城市能量……

随着海洋经济的飞速发展,“寸土寸金”的海域空间争夺战愈演愈烈。

传统“平面化”管理模式导致海域资源浪费严重,不同项目重叠用海矛盾开始凸显,如何破解这一困局?

浙江率先破冰——通过“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管理模式创新,让同一片海域实现“光伏发电+渔业养殖”“海底管道+港口码头”等复合开发场景,实现海洋资产的增值。

“海上光伏+渔业养殖”开发场景

图源:网络公开资料

“海上风电+渔业养殖”开发场景

图源:网络公开资料

01

从“平面争抢”到“立体折叠”:

一场海洋管理的革命

自2002年《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国海域管理长期遵循“平面化”发展模式,同一片海面只能设立一项海域使用权。

但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狂飙突进,海洋开发像一场“抢地盘”游戏。渔业养殖、光伏发电、港口码头等不同项目扎堆争抢“平面”海域使用权,导致用海矛盾频发,资源浪费严重。传统海洋管理模“二维图纸”的管理模式,已装不下三维空间的开发心。

我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制度发展历程表

图源:自绘

基于多个省市的实践经验,深化完善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制度与工作路径是海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

 促进海域空间的集约高效利用,探索不同使用权能在同一海域平面范围的立体兼容可行性,充分发挥海洋资源要素使用潜能;

 推动海域空间利用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实现从平面到立体海籍管理的审批供应与监管工作路径打通;

 实现海洋自然资源资产增值,立体分层设置使用权能增加了海域空间可出让面积,拓宽了资产开发利用场景,大幅增加了海域使用金与海洋产业经营收益。

02

浙江“海洋折叠术”:

四层空间四重财富

2020年以来,为充分释放海洋资源开发潜能,浙江省率先探索实践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的体系性制度创新,推动海洋资产开发管理实现从“二维”到“三维”的跨越。

(1)顶层设计

给海洋开发“立规矩”

2022年4月,浙江省出台《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明确立体海域“怎么分层、怎么论证、怎么审批、怎么监管”。

明确“四层空间法”:将海域空间从上至下划分为水面、水体、海床、底土四层立体空间,明确每层海域适用的用海活动,如海面搞光伏、水体搞养殖、海底底土铺管道等不同用海方式。

规范论证机制:立体分层设权时应充分论证用海活动的兼容性,原则上兼容功能不能影响基本功能的发挥。

配套“后勤保障”:优化开发权审批登记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做好与原使用权人的协商对接,规范化界定产权分层使用边界。

严格底线监管: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做好对海域生态功能质量的跟踪监测。

海域空间分层与适用使用权能范围示意图

图源:自绘

2023年12月,浙江发布全国首个《海域立体分层宗海界定技术规范》,对渔业用海、工业用海、交通运输用海等七大类目前常见的用海类型的宗海界定方法做了明确规定,有效破解了海域立体分层边界界定等相关技术难题,推动用海项目报批管理手续及图纸文件规范化。

渔光互补项目宗海立面示意图

图源:浙江地标《海域立体分层宗海界定技术规范》

(2)海籍管理

给海域装上“智慧大脑”

结合“智慧海洋”数字化手段,创新“以三维海籍为核心的海域立体化管理模式”,贯穿立体化开发的规划选址、用海方案、海籍核查、海域使用权出让、登记管理等全过程。

一方面,编制海域立体分层确权示意图,明确各宗海域分层确权范围坐标,以纵向剖面方式展示分层确权部分,并标注海域不同分层单元的功能用途。

另一方面,创新海域立体分层不动产登记系统,在现有不动产登记权调系统基础上,新增支持宗海不同分层单元切换以及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信息编辑功能,并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新增海域使用权分层登记业务流转板块,实现宗海分层不动产登记办理。

(3)资产开发

给用海项目制定“开发手册”

目前,浙江基于海洋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重叠用海问题,点状探索海域立体分层开发路径,打通“开发论证-用海审批-确权登记-资产供应”全过程。

浙江立体用海项目开发流程图

图源:自绘

案例一:

台州三门县“海上光伏+核电温排水”项目

2022年9月,台州三门县一光伏项目获得全省首宗海域立体分层不动产权证,是国内首个在核电站用地范围内开发的清洁能源项目。

该出让海域位于三门核电一期温排水确权范围内,三门县为打造新能源电子港城,规划增加200兆瓦光伏项目,在同一海域范围内二次设权,形成水面空间海上光伏、水体空间核电温排水的立体分层复合利用形式,并将该光伏开发权能出让给三门汇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金为6700万元,建成投产后后预计年发电量1.6亿千瓦时,实现海洋自然资源的高效利用与资产增值。

项目出让信息

图源:自绘

数据来源:新三门数字报刊平台

项目宗海位置图

图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项目宗海建设情况图

图源:网络公开资料

案例二:

舟山岱山县“海上光伏+渔业养殖”项目

2022年以来,浙江舟山沿海滩涂区推进“渔光互补”项目,采用“板上发电、板下养殖”模式立体复合利用海域空间。
以岱山县双剑涂区块150MV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为例,该项目对同一片海域空间的水面空间与水体空间分别设置工业用海及渔业用海使用权,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整体出让给华润新能源(岱山)有限公司,成交价格为4823.3484万元。

通过海域立体开发,该项目节约用海1133亩,增收海域使用金3096万元,一期项目平均年发电量1.26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10.6万吨,实现企业效益增加、海洋权益增值与海洋生态保护“三赢”。

项目出让信息

图源:自绘

数据来源:岱山县人民政府

项目宗海位置图

图源:岱山县人民政府

项目宗海建设情况图

图源:网络公开资料

03

创新立体用海路径

助力广州建设海洋创新发展之都

广州海洋经济总量较大,产业发展基础良好,2023年广州市海洋生产总值超3700亿元,居全国前列,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12%,具备完整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2022年以来,广州市不断推进海洋强市建设工作,目前面临着海域空间资源紧缺,难以承载海洋产业快速发展需求的问题。广州在“立体用海”方面仍处于起步探索期,相关政策、管理流程尚不完善,亟需打通海域立体分层开发路径,以规范化、高效化的海域资源配置模式支撑“海洋创新发展之都”建设。

广州南沙港区

图源:网络公开资料

(1)制度创新,构建场景化立体用海政策体系

目前,广东省已出台立体用海相关政策指引与技术规范文件,可结合广州建设海洋强市的发展目标与产业发展规划方向,进一步研究适用于“光伏发电+渔业养殖”“筏式/网箱养殖+底播养殖”“码头港池+海底电缆管道”“跨海桥梁+取排水口”等开发场景的市级政策规范文件,针对性细化海域立体分层设权适用范围、海域使用论证、用海审批、不动产登记、用海监管路径等管理制度。

(2)规划引领,绘制海域立体开发“三维地图”

可选取空间利用强度高、用海活动集中的区域,探索编制海洋立体空间规划,以不突破海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前提,实现规范用海秩序与提高空间利用效率的双重目标:

 明确特定海域的主导功能、兼容功能以及可兼容的用海活动,设定立体分层设权的开发管理要求;

 充分考虑用海项目间的空间互补关系,促进海域高效集约利用。

(3)管理提效,建设三维海籍智慧中枢

 建立三维海籍管理数据库,基于目前平面化的海域使用权管理系统,增加纵向空间维度与开发时序管理信息。

 建立健全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制度协调机制,优先将同一海域的分层使用权确权给同一用海主体,涉及不同用海主体的项目做好主体间协商工作。

 推动多种海域使用权的审批供应流程简化提效,建立各审批管理部门间的协同机制,协调海域开发利用许可范围及出让期限等管理要求,减少重复的论证流程,促进海洋资产高效开发。

供稿|低碳生态规划研究中心

技术审核|总工程师办公室

文图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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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广州市规划院):海洋强市⑬|大海不够用?看浙江“空间折叠术”助力海洋身价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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