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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有必要被更清晰地认识。城市总体规划不仅仅是《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需要编制的规划类型,也是学科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从实施规定到理论总结来看,似乎我们已经对城市总体规划有了非常全面深入的了解,无需再多讨论什么了。然而,在空间规划体系组建的当下,与空间规划有关的若干规划需要被定位,空间规划面临重组。在一个全新的体系当中,城市总体规划究竟可以发挥什么作用,城市总体规划又潜在地肩负着什么样的责任,城市总体规划在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地位和位置是怎么样的?这些课题,可能需要认真思考,审慎回答。
《城市规划》2016-3期刊发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教授等的文章——《空间规划体系下城市总体规划作用的再认识》,试图对上面提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论文本身是建立在前期有关重要课题研究的基础之上,具有扎实的调查分析基础。而且论文提出的诸多要点具有难得的创新性,是在已有的总体规划认识之上,系统提炼、精密组织而形成的学术成果。过去城市总体规划越来越包罗万象,内容越来越庞杂,而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却越来越模糊,对总体规划的内涵外延越发分辨不清。与此同时,当下正值空间规划体系组建,既有规划重组的时期,在中国进入城市时代的背景之下,重新认识城市总体规划显得尤为必要。文章《空间规划体系下城市总体规划作用的再认识》语言流畅、观点明确,整体上具有突出的创新价值,感兴趣的同志们不妨拿出一点时间,详细阅读,当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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