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408研究小组 | 纽约私有公共空间设计准则(2)


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中生活着的我们,仍然向往着空气和采光。当代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特征就是私有公共空间(Private Owned Public Space,POPS)的发展。相比于大型公园和绿地,它们更普遍,使用频率更高。因此,在大量的调查研究之后,纽约城市规划部门出台了细致的要求POPS合理公众化的规范,调整不让低质量的空间发生。408研究小组翻译了纽约规划部门对POPS的设计准则以飨读者。

——408研究小组




http://www.nyc.gov/html/dcp/html/pops/plaza_standards.shtml#seating  

翻译:郇雨

(引用请注明出处)


设计准则



照明和电力

充足的设计良好的照明可以将一个广场从一个昏暗的,让人预感到不详的地方变成一个合意的,24小时设施。照明等级过于不规律或者昏暗导致的广场非官方“关闭”都十分常见。所有公共广场都要求在所有可步行区域、座椅区域以及邻近广场的步行道保持水平照度为两英尺烛光以上。

照明的最小时间是从日落的一小时之前到日出的一小时之后。这个要求适用于所有广场,无论这个广场在晚上是否被允许关闭。所有安装在建筑上或建筑内的光源都必须避免被直视。这避免了直接照明对广场区域的可见性和安全感的影响。

 

垃圾桶

必须有足够尺寸和数量的垃圾桶来满足典型的广场使用,例如在市中心广场的午餐人群。广场的没1500平方英尺需要一个垃圾桶。大于6000平方英尺的广场需要为广场的每2000平方英尺提供额外的一个垃圾桶。包含例如露天咖啡厅等餐饮服务的广场,需要为餐饮区域的每1500平方英尺提供一个额外的垃圾桶。所有垃圾桶的容积必须不小于25加仑,至少有12英寸长的开口。为了确保垃圾桶能够充分地服务广场使用者,所有的座椅区域都必须在50英尺之内有一个垃圾桶。

 

自行车停放

        在2009年4月,城市议会通过了一个城市规划部门的提议,即在修订案中单独划分出一个规定,要求所有新项目提供自行车停放场地,包括享用公共广场奖励的新建筑。自行车停放场地也为在露天咖啡厅停下来吃午饭、在邻近的零售店购物或仅仅是休息一下的广场使用者服务。所有公共广场必须至少提供两辆自行车的停放场地,大于10000英尺的广场必须至少提供四辆自行车的停放场地。为了确保自行车停放场地容易到达且能够良好使用,自行车停放场地需要位于邻近公共广场的人行道上。纽约城市交通部门已经为在公共步道上的自行车车架放置建立了标准,并且评估基于这种供应的所有要求。如果交通部门发现它的自行车车架放置标准不可能达到,它将会免除自行车停放要求。

 

公共空间标识

对辨认出一个广场为公共广场,提供一个广场内设施的列表、并且确认可使用的时间来说,提供清晰、可见、可读的标识是避不可少的,并且这些都承担维护公共空间的责任。

设计规范:公共广场规范包括针对公共广场所需标识的字体、颜色和材料的标准导则。公共广场所有的所需标识都必须用高度耐用的材料制作,例如不透光不反光的金属或石头。另外,所有的文字都要与标识背景色对比鲜明,至少四分之三英寸高,用醒目的、粗的并且没有衬线的字体,例如Verdana,,Helvetica,或者Arial。

公共广场独有的标识,是一个衬在网格背景上的符号化的树。在现存的广场中,它已经扭曲和错误地描画。现在所有的公共空间标识都需要使用未被改变的POPS原始标识电子文件,这个标识需要是深绿色或者黑色的,并且放置在高度对比的背景色或是材料上。

 

进入指示牌:进入指示牌是基本的广场标识,它表明这个空间是公共的,并且是城市所有的公共系统的一部分。公共广场的临街面每隔直线距离40英尺就需要一个进入指示牌。指示牌需要在公共步道的5英尺之内。指示牌必须包含“对公众开放”的字样,入口的国际化标识,还有“24小时开放”或,如果这里被批准关闭的话,要标明开放的时间。


信息指示牌:信息指示牌可以与进入指示牌分开,也可以是进入指示牌的一部分,它是提供了广场中设施信息,维护广场的实体信息,以及求助信息或是呈现对广场的投诉的关键工具。信息指示牌需要在公共步道的5英尺之内,并且至少在广场地平之上3英尺。为了表明指示牌是广场标识的一部分,它必须包含公共空间的标识。信息指示牌需要表明广场的经营时间,所需设施的总量,广场所有者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并且指引有问题或投诉的人拨打311。


2009修订版修订了独立式标识中包含任何公共空间标识的元素的尺寸,这种元素高度不能超过6英尺,宽度和进深不能超过16英尺。修订量可以保证独立式公共空间标识可以在不遮挡看入广场的视线的情况下被清晰看见。

 

开放时间指示牌:当城市规划委员会允许公共广场有限定的开放时间,并且已经在广场中放置了障碍物来限制进入时,需要在障碍物上附上小指示牌。这些指示牌提供给公众公共广场区域的关闭时间信息。指示牌必须包含至少2平方英寸大的公共空间标识,并且列出公共空间的营业时间。可以从运营标准中获取更多的关于午夜关闭的公共广场的信息。


其他标识:一些特定的附加标识也允许出现在公共广场区域内:

禁止标识:最多允许出现一个列出禁止条目和活动的禁止标识。这个标识面积不能大于1平方英尺,并且不能禁止正常的广场活动(例如逗留和吃东西)或非法的事情。


附加标识:相邻建筑和建筑租户的附加标识可以增加对广场的认同感,同时确保广场的质量和维护与业主的身份紧密相连。2009修订案表明,每个位于广场前的机构都允许在他们的建筑墙面上放置一个不超过4平方英尺大的附加标识。附加标识至多可以做成独立式的,并且必须包含公共空间标志和对公众开放的字样。2009修订版限定这种独立式标识面向街道的宽度不能超过1.5英尺,高度不差过3英尺。标识的内容仅限于建筑或租客的名字和地址。公共广场的这些标识都不需要照明。最后,当附加标识位于允许安置的天棚或遮阳棚上时,它的高度不能超过1英尺。


附加设施:

超多5000平方英尺的广场需要提供除了上面提到的设施外,还要提供附加设施。这项要求表明较大的广场能够并且应当容纳更丰富多样的设计特征。附加设施有:艺术品、可移动桌椅、例如喷水池或倒影池的水景;儿童乐园;游戏桌椅;和餐饮服务,例如露天咖啡厅、售货亭,或在邻近零售空间里的餐饮服务。5000-10000平方英尺之间的广场需要提供至少一个附加设施,大于10000平方英尺的广场必须提供三个。面积大于10000平方英尺与商业建筑相连的广场必须把餐饮服务作为三种附加设施中的一种。



营业标准


开放时间/夜间关闭

默认情况下,所有私有的公共广场都24小时对公众开放。公共广场的夜间关闭需要通过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批准。


开放时间:当夜间关闭被批准时,对公众开放的最低时间限度通常为:

415日至1031日:上午700—晚上1000

111 日至44日: 上午700——晚上800


障碍物:在开放时间,障碍物不能对进入广场造成妨碍。在关闭时,允许有不高于5英尺的障碍物,但在开放时间,障碍物必须完全移出公共广场区域。如果障碍物在高度上不高过3英尺6英寸,标志杆或招贴牌、支撑物在宽度上小于6英寸,那么在开放时间它也可以保留在公共广场内。储藏障碍物的支柱或储藏柜不允许出现在广场内。



高度不超过3英尺6英寸的障碍物可以有在开放时间存留的支柱,但是支柱的直径不能超过6英寸。


残障人的可达标准

为了确保广场对所有能力的使用者来说都是可达的愉悦的,所有公共广场都需要接受适当的关于残障人可达的建筑法规。

 

售货亭和露天咖啡厅

售货亭和露天咖啡厅可以为公共广场使用者提供有价值的餐饮服务设施。为了确保它们可以被很好设计并且与广场布局融为一体,只有被城市规划委员会主席认定过符合营业和设计标准的售货亭和露天咖啡厅才被允许。下面的标准适用于所有公共广场和所有在2007年之前就已存在的1961广场、城市广场以及住区广场。

 

售货亭:广场的每5000平方英尺允许有一个100平方英尺的售货亭,这种售货亭一定不能对进入广场和广场内部的流线造成阻碍。售货亭被允许的用途有:书报亭、餐饮服务和其他补充了广场使用的用途。所有的售货亭每年都至少要有225天提供服务,除非售货亭在没有营业的时候被完全地移出了公共广场。

 

露天咖啡厅:除了雨伞和没有垂直支撑的临时结构屋顶和热灯,露天咖啡厅必须开敞并向天空开放。露天咖啡厅占据的广场临街面不能超过三分之一,除非广场大于30000平方英尺,露天咖啡厅必须紧靠着广场的边缘设置。为了确保露天咖啡厅不对公共广场的进入和穿越造成不利的影响,并且它的使用补充了广场的公共属性,栅栏、植物和其他将咖啡厅和广场分离的分隔物都禁止使用。意识到广场在建时的设计要求限制了2007年之前的广场的露天咖啡厅位置,2009修订版要求从广场的每条边都可以到达露天咖啡厅,但是允许露天咖啡厅位于在审批之前就存在于广场的种植或墙边。至于露天咖啡厅的高度,露天咖啡厅需要位于与公共广场相同的高度,除非位于高度不超过6英寸的平台上。2009修订版不要求在2007之前的广场的新露天咖啡厅按照新的变化来,认可广场被批准建造时的设计规范。所有的咖啡厅每年都至少有225天提供服务,并且在不营业的时候,除了桌椅外的所有设备都要从广场上移出。


公共广场前部的使用

一个广场的生机和活力与和广场直接相连的建筑的使用直接相关。不影响视线的活跃用途通过为广场使用者提供物质的和视觉的设施来使广场更有活力。相对的,不透明的白墙,如果没有被恰当处理的话,会抑制空间的使用。


售和服务:在一个公共广场上,至少有50%的建筑正面在合适的区域被用作零售或区划允许的服务机构。这些用途包括社区零售,例如饭店、超市和服装店。与为公共广场提供活跃的邻近机构的目标有冲突的特定用途是被禁止的,包括办公、批发市场、汽车服务和陈列室,公共停车库和很多特定的大批量生产的企业、银行还有管道、加热和通风设备房。为了确保所提供的零售空间是有价值的,每个零售店的进深都不能小于15英尺。


建筑入口:最成功并且良好运作的空间中的一些是将建筑主入口位于广场上或非常靠近广场的地方。这些间与建筑的身份和租户直接相连,变成了建筑的前廊,得到了充分利用,并且被当做建筑的一部分来打理。为了维护建筑和广场之间的连接,建筑主入口必须在广场上或在广场10英尺之内。这项规定的意图在2009修订版中得到了更深入的阐述,通过讲明这里的建筑入口是指为建筑的主要用途提供进入的入口,并且禁止某些建筑入口位于广场的正面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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