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引发了数据迅猛增长,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正日益对全球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能力产生重要影响。根据国家金融信息中心指数研究院发布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大数据市场规模为32亿元,到2016年预计将达238亿美元。
《2014中国大数据发展分析报告》指出,大数据是信息化时代的“石油”。大数据已深耕于经济领域且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欧美等发达国家把数据资产上升到国家信息战略高度;大数据在电信、智慧城市、电子商务及社交娱乐等行业已经出现规模化应用,中国大数据市场将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纲要》的正式发布,意味着“大数据”发展有了指南,我国大数据产业迎来顶层设计。它与《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已启动制定的《大数据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一起,将有望组成较为完备的规划政策体系,统一和深化各方面认识与理解,形成合力,推动我国大数据的快速发展。
《纲要》部署了三大任务,首先提及的就是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政府作为大数据资源的重要拥有者,其对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将对行业发展起到积极引领和推动作用。
虽然近年来,政府公开数据的发展发展是比较快的,但是和中央的总体要求,以及老百姓的需求角度来讲,政府公开数据的情况还跟不上百姓的需求。此外,政府各部门已经建成了十几个数据平台,但各自为政,很多以数据涉密为由,不愿意推动数据公开,这些平台互不连通,形成了一个个的“信息孤岛”、“业务孤岛”。
《纲要》的实施有助于发展政务大数据,打通部门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加快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平台。值得注意的是,提升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化程度,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并明确了时间节点:
2017年底前,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
2018年,中央政府层面实现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全覆盖,实现金税、金关、金财、金审、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农、金水、金质等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
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但是与此同时,曙光高级副总裁聂华提出:政府大数据开放在操作层面上还存在困难与障碍。例如,当开放的数据被发现有错误时,那么第一轮开放数据的部门就承担了责任,给该部门造成负面影响,往往会影响它的业绩评价和考核。政府部门开放数据的时候就有顾忌。另外,数据开放的相关措施和规范没有建立起来。如果开放的数据引起泄密事件、社会波动或其他政治事件,数据所有方需要承担责任。而不开放数据的一方,也没有对他们的惩罚机制。这就导致数据开放方产生顾虑,不开放或是晚点开放,也不会主动去开放,所以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还存在困难与障碍。
对于如何寻找到“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突破口?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给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是中央政府的明确要求,要求公开哪些信息,而且不需要考虑任何后果;
第二个层次是一种权力结构的要求,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任何事情都要经过批准以后才能公开;
第三,中央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有足够的投入,因为信息公开也不是免费的,信息如果公布出去,投资的通道特别小,公布的通道特别小,信息即使放在那,实际上也有很多技术性的障碍,以及资源性的障碍。
《纲要》提出的第二项任务是要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相对《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此次《纲要》更强调了大数据产业发展,即大数据的商业化应用。
《纲要》提出要顺应潮流引导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着力营造宽松公平环境,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总裁王叁寿,《纲要》的起草人之一,在他看来,《纲要》的作用是要激活中国大数据的资产价值,未来我国大数据的市场规模将达到上万亿元。
《纲要》提出的政府数据互联共享及大数据产业化发展,极有可能引爆新一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格局,诞生一批具备创新式数据思维及突出技术实力的应用型公司。
安全是个永恒的话题,包括服务商的背景、技术实力、产品实力、营销市场体系等等,都会影响到整个数据的开放和应用。保障信息安全,需要完善法律法规,需要国家在技术上有更多的投入。
国家对安全问题高度重视,但是大数据领域的安全不仅仅是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或是基础安全,还有大数据的延伸应用以及它带来的行业影响、舆论整治等方方面面。要想真正建立一个可信任的保障体系,在找到安全威胁的同时又能做出好的应用,需要做大量工作。
北京大学计算机系教授陈钟指出:大数据涉及个人隐私,也涉及一些敏感性数据,需要分类治理公共的、敏感性的或是有隐私的数据。中国对于数据保护的法律法规还需要完善,购买公共数据做大数据应用服务,也需要法律支撑。
王叁寿认为,要从内容安全、技术安全、交易安全三个方面加强防范:内容安全,就是谁有权利来采集这些数据,我们同时要出台法律来惩罚数据的滥用者,你要滥用我的数据我就可以惩罚你;技术安全,从信息化的角度予以保证;交易安全,数据我交易给你,我交易给他,如何保证交易的合法性。
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秘书长赵国栋还提出:在大数据安全方面,我们需要倡导数据伦理。在大数据时代,必须要像保护我们每一寸国土一样保护我们的每一类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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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基于低碳经济的土地整治初探
02 | 透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看生态危机
03 | 多少耕地才能保证中国“舌尖上的安全”
04 | 占用了高标准基本农田,怎么办
多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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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基于“三层四线”的“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建设
07 | 上海、重庆、广州等地“多规合一”的实践综述
08 | 域外借鉴——美国佬的“多规”如何“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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