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浩,博士,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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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对于新中国60多年的城市规划发展历史而言,“梁陈方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事件。历史研究者应如何记载这段历史?这必然涉及对梁陈方案的认识和评价问题,而它又是十分敏感且困难重重之事。近年来,随着北京城市发展矛盾的日益凸显及城市规划历史研究的逐步兴起,有关梁陈方案的讨论掀起一股小高潮,不仅经常出现在学术杂志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也多有涉及,乃至进入社会公众的日常话题。然而,从现有的讨论来看,较多限于梁陈方案及北京城建自身的范畴,其认识的广度和深度必然受到一定的制约。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陀曾说过:“要想认识自己,就要把自己同别人进行比较”。比较是鉴别事物异同关系的思维过程,是从分析、综合到抽象、概括的桥梁,是揭示事物矛盾,把握事物内部联系从而认识事物本质的有效方法[1]。“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要对梁陈方案进行科学探讨和评价,采用一个更广阔的视野自然是十分必要的。
以这样的认识为基础,洛阳就是一个与北京进行比较研究的难得案例。梁陈方案的中心思想是在北京旧城之外的西郊建设一座新城,主要承担行政中心职能,以避免中心城过度拥挤,同时使旧城的历史文化得到整体保护,即避开旧城建新城的规划模式(为便于讨论,本文简称新旧城规划模式)。就“一五”时期洛阳的城市建设而言,新旧城规划模式也是其十分鲜明的规划特点,并由之而获得“洛阳模式”的美誉。不仅如此,洛阳作为“一五”时期的八大重点工业城市之一,与北京一样,属于国家重点投入和建设的城市类型;两个城市都是十分重要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矛盾都十分突出;在同样的时代背景条件下,两者的城市建设活动的技术经济条件也较为相当……这就为比较研究工作提供了一定的逻辑基础。
鉴于梁陈方案的内容在相关文献中已有较多记述[2-15],本文首先通过史料整理,对业界了解相对较少的“一五”时期洛阳城市规划建设的情况加以概述,然后将其与北京的规划建设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和讨论,期望能够对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梁陈方案有所贡献。
1 “一五”时期洛阳城市规划建设历程的简要回顾
洛阳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具有4 000年的建城史,1 500多年的建都史,是我国七大古都之一,也是建都最早、朝代最多、历史最长的古都,素有“十三朝古都”之称。1954年6月,在建筑工程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城市建设会议上,除首都北京因特殊重要予以单列外,对全国的其他城市依据城市建设的重要性进行了分类,洛阳被列入“有重要工业建设的新工业城市”行列,成为著名的八大重点工业城市之一①。由于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的推进,洛阳开始了从著名文化古都向一个以机械工业为主的社会主义新兴工业城市的转变历程。
洛阳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五”时期国家重点建设的城市,直接原因在于国家计委牵头的联合选厂组决定在洛阳地区建立拖拉机制造厂、滚珠轴承厂、矿山机械厂、热电厂及铜加工厂等重型工厂,它们均为国家156项重点工程,其中又以第一拖拉机制造厂为核心[16]。进一步分析,促使联合选厂组在洛阳选厂的因素主要在于以下方面:洛阳为著名古都,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历来受到政治、军事方面的重视,早在1932年,南京国民政府曾一度决定迁都洛阳②;洛阳地处中原,横跨黄河中游两岸,陇海、焦枝铁路在此交汇,具有承东启西、迎南送北的纽带作用,区域位置得天独厚;根据国家工业建设计划,第一拖拉机制造厂产品主要为农业机械,中原地区是我国主要的农业区和粮食主产区之一,工业机械的生产地与消费地临近,有利于形成合理的生产力布局。
1953年5月,由国家计委牵头组织,以第一机械工业部为主,在建筑工程部城建总局的配合及上海市市政建设委员会的支援下,开始在洛阳地区进行联合选厂。联合选厂工作组先后提出西工、白马寺、洛河南及涧河西四个厂址方案(图1)。在四个方案中:西工厂址为西周王城遗址所在地点,白马寺厂址为唐、宋古墓区,地下墓葬极多,为了保存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文物古迹,并且因为探查、整理文物古迹在力量和时间上有所不及,因此放弃上述两个方案;洛河南厂址与铁路相隔洛河,建设工业需先筹建洛河大桥,需要大量投资且推迟建厂进度,该方案也被放弃[17]。最后,综合四个厂址方案中地形、地质、交通运输和城市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新厂厂址选在涧河西地区。
图1 “一五”时期洛阳地区联合选厂方案示意
资料来源:底图来自参考文献[18]16
涧河西地区在洛潼公路以北,谷水镇以东,东、北方向各至涧河,其选厂的优点主要包括:(1)厂区地形平坦,土方工程很少,且有排水之自然坡度;(2)厂区地质较好,土壤承载力与地下水位能满足工厂要求;(3)包括以后工厂扩建部分,工厂与住宅区有足够用地;(4)工厂与住宅区联系方便,铁路专用线接轨便利[17]30。1953年12月16日,国家计委副主席李富春率领联合选厂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再次对洛阳地区进行实地勘察,经反复讨论后提出厂址意见。1954年1月8日,国家计委讨论通过洛阳地区联合选厂方案,经毛泽东主席批准后,决定在洛阳同时兴建第一拖拉机厂、矿山机械厂、轴承厂、热电厂和铜加工厂。
由于涧河西地区的工业建设在第一期就有较大规模,随着大规模工业建设而出现的工业人口在10万人以上,这就对城市建设活动提出了如何以新建工业区和旧城为基础,进行合理的城市规划的形势发展要求。1954年全国城市建设会议以后,国家建工部城市建设局从全国各地抽调专家,成立了由程世抚/刘学海③任组长的洛阳城市规划组,在苏联专家巴拉金和马霍夫等的指导下[18],洛阳市的城市规划工作正式开展起来。当时规划工作的具体任务,主要是配合第一拖拉机制造厂等工厂的建设,由于涧河西地区建厂任务紧迫,城市规划设计力量不足,洛阳的城市规划工作采取了在全市范围内仅做规划示意图布置,而在涧河西工业区做重点的总平面布置这种“点面结合”、“粗细结合”的方式[17]32。规划确定洛阳的城市性质是一个以机械工业为主的工业城市,预测全市远期人口约37万人,其中涧西区约13.3万人。在用地布局方面,整个城市呈东西绵长(12 km)、南北狭窄(最宽2.9 km,最窄1 km)的带状,由东部的旧城、西部的涧西区以及中间的西工地区等三部分组成,三者之间以两条50~60 m宽的干道相联系。涧西区为全市的一部分,与整个城市形成整体的有机联系,但又具有一定的独立完整性[19];其总平面布置主要以横穿本区的洛(阳)潼(关)公路为界,公路以北为工厂区,面积约3.5 km2,公路以南为生活居住区,面积约10 km2;另外,西侧古水镇以南为保留工业区,面积约1 km2。工业用地与住宅用地互相平衡,生活居住区规划则以街坊为基本单元(图2)[17]37。
图2 洛阳市规划草图(1954年)
资料来源:底图来自参考文献[19],图中部分文字为笔者所加
1954年10月,《洛阳市涧西区总体规划》正式编制完成。同年11月13日,国家计委和国家建委组织召开规划审查会,原则同意规划方案。12月17日,国家建委正式下发《国家建设委员会对洛阳市涧河西工业区初步规划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作为当前厂外工程和第一期住宅区修建的依据”[20]。1955年国家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以后,在定额标准方面对该规划进行了修改[21]。1956年又组织编制了《洛阳市涧东区总体规划》(又称《涧东区涧西区城市总体规划》),该规划是在涧西区规划示意图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的,形成了全市统一的总体规划,实际上主要是对西工地区进行了规划布局(图3)[22]。
图3 “一五”时期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56年)
资料来源:底图来自参考文献[22],图中部分文字为笔者所加
在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指导下,至1957年末“一五”计划结束时,洛阳涧西工业区第一批建设的4个大型机械厂基本完成建设(铜加工厂推迟进度),28座大型厂房已建起20座,65个车间已先后投产27个,共安装5 300多台设备[23]。洛阳市的城市人口从新中国成立前的不足7万增长到23.29万;城市建成区面积从新中国成立前的4.5 km2,扩展到28.92 km2(其中涧西区约10 km2)[18]5。1959年9月建国十周年大庆前夕,新中国第一台东方红拖拉机正式下线。洛阳市离开老城建新区,新区和老城滚动开发,形成完整城市的方法,受到国内外城市规划专家、学者的好评,被誉为“洛阳模式”并载入教科书[24]。
2 “梁陈方案”与“洛阳模式”的对比分析
2.1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规划模式渊源之不同
由上所述不难认识到,洛阳的新旧城规划模式,是在联合选厂的过程中,由于地下文物探查、保护与城市建设活动存在客观的制约性矛盾而形成的,是一种自然而朴素的现实选择。这一模式的形成甚至先于专门的城市规划工作的具体展开。从现有的相关史料来看,也未见有关城市规划师的相关影响。反过来审视“梁陈方案”,其形成过程显然与“洛阳模式”有着明显的差别。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中央有关机构的进驻,首都行政中心建设提到议事日程,中直机关供给部即委托梁思成组织清华大学建筑系师生进行西郊新市区的中央领导同志住宅规划设计[15]。同年3、4月份,北平市建设局曾召开两次专家座谈会讨论城市建设问题,梁思成提出“即将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应在西郊选址建设,与中共中央在一起”[25]。5月22日,北平市都市计划委员会成立,第六项议程为梁思成报告新市区设计草案,会议“授权清华大学梁思成先生暨建筑系全体师生设计西郊新市区草图”[26]。6—9月,北平市都市计划委员会各次会议几乎都要讨论新市区设计和建设问题,中直机关供给部范离部长曾在8月21日的会议上明确要求“新市区总计划要先搞起来”[15]。9月,中直机关供给部修建处企划组成立,办公地点暂时设在清华大学工字厅,在梁思成领导下进行西郊新六所和新市区设计工作,北平市都市计划委员会开始草拟规划方案[15]。10月26日,陈占祥受梁思成的邀请到北京参加都市计划委员会工作,针对梁思成拟在北京旧城以西约7 km的五棵松一带(今西三环附近)建设新市区的规划设想,陈占祥“完全赞成梁先生的这一指导思想”,并“主张把新市区移到复兴门外,将长安街西端延伸到公主坟,以西郊三里河作为新的行政中心,像城内的‘三海’之于故宫那样;把钓鱼台、八一湖等组织成新的绿地和公园,同时把南面的莲花池组织到新中心的规划中来”[27]。这个建议得到了梁思成的认可。
而在另一方面,1949年8—9月,中共中央访苏代表团与苏联达成贷款援助初步协议并携220名苏联专家一起回国,9月16日成立由阿布拉莫夫为组长的17人市政专家小组,主要帮助研究北京的市政建设,草拟城市规划方案。经考察研究,苏联专家提出了一份关于北京市未来发展计划的报告,内容包括首都建设目标、用地面积和行政中心位置等。11月14日,北京市在六部口市政府大楼召开会议,苏联专家巴兰尼克夫作《关于建设局、清管局、地政局业务及将来发展和对北京市都市计划编制建议》的报告,苏联专家团提出《关于改善北京市市政的建议》。与已经进行了半年多的在西郊新建行政区的规划建设方案不同,巴兰尼可夫提出将行政中心设于原有城区以内、天安门及长安街东单至府右街的设想,会上即引起了梁思成、陈占祥与苏联专家的争论[15]。
这次会议结束后,梁思成、陈占祥感到必须立即拿出一个具体的方案,阐述自己的观点[10]。“我(陈占祥)与梁思成先生商量,他说他的,我说我的,开会以后我做规划,梁先生写文章”[28]。1950年2月,梁思成、陈占祥完成《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区位置的建议》(史称“梁陈方案”,图4,图5),明确“建议展拓城外西面郊区公主坟以东、月坛以西的适中地点,有计划的为政府行政工作开辟政府行政机关所必需足用的地址,定为首都的行政中心区域。”“这整个机构所需要的地址面积,按工作人口平均所需地区面积计算,要大过旧城内的皇城。”“单计算干部工作区的面积……共需约10平方公里”[11]。这份建议全文1.6万余字,梁思成自费印刷了100余份,经由北京市政府送中央人民政府、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并且为向中央和市领导当面汇报准备了12张彩色图纸[15]。1950年4月10日和9月19日,梁思成分别致信周恩来总理和聂荣臻市长,10月27日再次致信彭真、聂荣臻、张友渔、吴晗、薛子正等北京市领导,呼吁早日确定中央政府行政区方位。“对于梁思成先生和我(陈占祥)的建议,领导一直没有表态,但实际的工作却是按照苏联专家的设想做的”[28]35。在1950—1953年期间,一些政府机构领导和专家学者对首都行政中心位置问题发表多种意见。1953年12月9日,北京市委向中央上报《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的要点》,首次以市委文件的形式对行政中心区的位置明确表态,此后关于行政中心位置的讨论自然结束[15]。
图4 梁陈方案提出的新市区与旧城的关系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15]
图5 梁陈方案提出的行政区规划布局草图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15]
由上可见,梁陈方案关于北京新旧城规划模式的设想,正是梁思成、陈占祥作为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家,从专业研究和技术分析的角度,立足于北京市的长远发展而提出的规划构想。如果我们把北京与洛阳的新旧城规划模式比作两朵盛开的鲜花,那么,一朵正是理想之花,一朵则为现实之花。而理想之花遭遇挫折,现实之花却越开越艳——1990年代中期,面对强大的投资开发压力,洛阳市第三期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将隋唐都城南半部的22 km2遗址作为绿地保护起来,新市区跨越隋唐都城遗址向南发展[29](图6),从而创造了在城市中心区黄金地段保存超大面积文化遗址的范例,被称为“真正的‘远离旧城建新城’的‘洛阳模式’”[30]。对比北京与洛阳的案例,反映出以规划师意志主导的城市规划理想模式在遭遇社会现实时所受到的“重创”,而联合选厂过程中由现实条件的制约则促成了规划模式的诞生、发展乃至繁荣。正所谓“有心栽花花不活,无心插柳柳成荫”。那么,我们能否因此而否定梁陈方案及其提出者的规划理想?当然不能简单地妄下结论。梁陈方案与洛阳模式还有其他方面的可兹对比之处,进一步的讨论有助于我们的认识逐步走向深入。
图6 洛阳市第三期城市总体规划(2002年批准)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29]
2.2 “地上”实物与“地下”遗址——历史文化保护对象之差异
不难理解,北京与洛阳新旧城规划模式的形成,都有着很强烈的历史文化保护因素。梁思成认为“北京是在全盘的处理上才完整地表现出伟大的中华民族建筑的传统手法和都市计划方面的智慧与气魄。”“它(北京)所特具的优点主要就在它那具有计划性的城市的整体,那宏伟而庄严的布局”[31]。因此,“在新建设的计划上,必须兼顾北京原来的布局及体形的作风”[11]15,应“把北京建设成像华盛顿那样禁止办工厂的行政中心,并像罗马、雅典那样的‘古迹城’”[4]。正是基于这样的思想认识,梁陈方案提出了有利于北京旧城整体保护的城市规划布局结构④。就“洛阳模式”的形成而言,早期联合选厂最理想的地区是西工地区,但却遭到文化部的坚决反对,时任文化部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局长的郑振铎先生明确指出:“你们要在洛阳涧河东边建工厂是不行的,郭老(郭沫若)也不会同意,因为在那里,地下有周王城的遗迹,是无价之宝”[30]。郑振铎先生的意见得到了国务院(时称政务院)领导的支持,这样才有了“洛阳模式”。
然而,细究起来,北京、洛阳这两个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对象却存在很大的差异,并且这种差异深刻地影响到了城市的总体规划与建设。
虽然北京和洛阳都是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文化名城之一,但是,北京城最为精华的历史文化主要是元、明、清时期的都城建设,而洛阳则在夏、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等十三个王朝时期作为国都,沿洛河排列的夏、商、周、汉魏、隋唐五大都城遗址举世罕见,被称为“五都荟洛”。比较而言,洛阳作为国都的时期更为久远,具有一定的“远古、中古”特征,而北京作为国都的时期则相对较近,“近现代”特征更为突出。这种差异的直接影响是,对于洛阳的历史文化遗产而言,大量属于地下的都城遗址、古墓葬等,不仅难以进行实际的开发建设和利用,而且其具体情况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和待挖掘性。从1953年11月到1955年3月,国家在洛阳地区进行了长达16个月的探墓工作,探墓工最多时达到1 226人,场面十分壮观[32]。正因如此,在联合选厂和城市建设活动中,洛阳旧城附近的大片区域由于“地下墓葬极多”、“探查、整理文物古迹在力量及时间上有所不及”等原因而得以避开。
对于北京的历史文化遗产而言,较多则属于现实的实物状态[33](图7)。“北京旧城区是保留着中国古代规制,具有都市计划传统的完整艺术实物”[11]17。这种情况必然造成北京的历史文化保护中,并没有像洛阳的都城遗址、古墓葬等[34]比较“硬”的“红线”(图8),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或利用方式存在科学认知的模糊性。即使在专家层面,有关认识也并不统一,如著名作家朱自清提出“照道理衣食足再来保存文物不算晚;万一晚了也只好遗憾,衣食总是根本。笔者不同意过分的强调保存古物,过分的强调北平这个文化城”[10]52;同样,在北京都市计划委员会任职的华南圭认为“对待遗产应区别精华与糟粕,如(故宫)三大殿和颐和园等是精华应该保留,而砖土堆成的城墙则不能与颐和园同日而语”[10]64。即使到了今天,关于北京胡同的保护与利用仍然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35],尤其对于提倡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学者和在胡同中日常生活的广大居民而言,二者有着截然不同的生存体验和价值取向[36]。不仅如此,正是由于北京旧城保存的完好性,“北京在平面上及立体上的秩序尚完善的大体保存,未受半殖民地时代作风的割裂破坏”[11]21,以至对北京旧城区进行“合理利用”的倾向要更甚于文化保护的意识。苏联专家提出“北京是好城,没有弃掉的必要,而且需要几十年时间,才能将新市区建设得如同北京市内现有的故宫、公园、河海等的建设规模”[13]4,不能不说是迎合了当时社会中人们的一般心理。
图7 北京中心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33]
图8 洛阳市大遗址保护区划分布图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34]
梁陈方案所倡导的,是一种对旧城进行系统性保护的整体观念。这种整体观念,即使以历史文化保护的专业眼光,在当今的社会条件下,也是极为超前的。回顾新中国60多年历史文化保护事业的发展,经历了从文物保护单位到历史街区,再到历史文化名城,从局部到整体的渐进式演变过程[37]。早在建国之初即提出整体保护的观念,可想而知其实际上难以被人们理解和接受。
另外,在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中,较多属于王城、宫殿等皇权建筑以及王府大院、达官贵人的宅邸等,由于意识形态的影响,容易使人们将其与封建朝代相联系。故而,对于梁陈方案,甚至还有意见指出“把旧区撇在一边,另搞新中心,实际上是在保护文物建筑的借口下连同一切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落后、甚至破烂不堪的劳动人民居住区一起保存下来,由古代的文物建筑来束缚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13]11。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