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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调罚款基准 下调违法情形中的涉案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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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调罚款基准 下调违法情形中的涉案土地面积


近日,《杭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以下简称《裁量基准》)出台,对“非法占地”“破坏土地资源”等6大类37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类型、处罚依据、违法情形和裁量基准作出明确规定。《裁量基准》将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据悉,《裁量基准》对多部地方性政策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进行了细化,并进一步规范了裁量幅度等,确保行政处罚的严格规范、公平公正。《裁量基准》上调了罚款基准,“非法占地”类的罚款裁量基准从原来的每平方米10元~29元调整为每平方米150元~999元,“占用耕地破坏种植条件”类的裁量基准从原来耕地开垦费的1~2倍调整为5~10倍。同时,《裁量基准》下调了违法情形中的涉案土地面积,下降至2亩,并单列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项,突出了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重要性。


《裁量基准》还对具体违法情形做了进一步的量化。根据土地类别、土地面积、违法所得金额等进行划分,对29项能够细分量化的处罚种类划分为2~3档不等的违法情形,并增加了10项涉及杭州市地方性法规的独有事项。同时,对部分违法事项依据项目类型作了进一步细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杭州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统筹市县两级做好《裁量基准》的学习贯彻,更好地提升土地领域精准执法水平。积极做好政策解读,组织专题培训,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人员对《裁量基准》的理解和运用,引导依法合规用地。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杭州出台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调罚款基准 下调违法情形中的涉案土地面积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杭州规划和自然资源):杭州出台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调罚款基准 下调违法情形中的涉案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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