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实施区域重大战略的应有之义,打造国家重大战略绿色发展高地是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进入新时代,我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的实施,协同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高水平保护修复取得重大进展和成效。我们即日起开辟专栏《推动区域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进行报道和研讨。
近日,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后,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这对深化“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生态绿色是底色,创新经济是亮色,一体化制度创新是成色”,正如示范区建设者的描述,规划的实施标志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遵循新时期发展转型的核心价值取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为区域高质量发展作出生动示范。
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建设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示范区应在什么前提下走什么样的道路、实现什么样的发展?《规划》的出台,给出了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空间治理的基本依据。
据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负责人介绍,《规划》明确了示范区目标定位、空间战略和底线管控要求,描绘了示范区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美好蓝图,提出了三地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乡风貌等方面区域一体化协同的空间措施,将有效提升示范区空间治理水平。
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实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多中心、网络化、融合式空间发展,跨界协同、一体化发展的空间战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区。
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不走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老路。在坚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安全管控底线的基础上,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江南水乡特色,构建多中心、网络化、集约型、开放式、绿色化的区域一体空间布局,扩大生态空间,保障农业空间,优化城镇空间,构建“一心、两廊、三链、四区”的生态格局、“四带多区”的农业发展格局和“两核、四带、五片”的城乡空间布局。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扩大蓝绿空间,到2035年,河湖水面率不低于20.6%,森林覆盖率大于12%。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以河湖田镇村融合的水乡单元为空间载体,推动存量用地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内涵提升,促进创新空间和生态空间融合,强化“好风景”“新生态”对“新经济”的促进作用。
“《规划》的批准实施,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打开了新空间、注入了新动力。我们将率先探索跨行政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路径,将示范区建设成为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表示,示范区锚固生态基底,厚植生态优势,扩展生态容量。在空间战略上,强化生态基底硬约束,突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
通过《规划》,示范区明确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总体格局、骨架结构、指标约束和具体举措。“示范区生态肌理是一块世界级的料子。”据张忠伟介绍,示范区水面率20.3%,2413平方公里内有490平方公里左右的水面,面积在50公顷以上的湖泊76个,骨干河道一百多条,河网密布,湖荡纵横。
《规划》提出,示范区的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66%,先行启动区不低于75%,在大的格局和空间里,锚固了生态基底。打破行政边界,打造淀山湖、元荡生态绿心,太浦河、京杭运河两条清水绿廊,构建三条联通示范区主要湖荡的蓝色珠链。到2035年,区内净增7平方公里的水面面积,实现活水畅流。人均公园绿色面积从10平方米提升到15平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0.22吨标准煤以下。
以减量化倒逼发展转型,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以好风景促进新经济
示范区建立的初心和使命,是解决生态和发展的矛盾问题,把生态优势转化成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如何答好生态环境和创新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这道时代命题?
透过《规划》,答案已明朗——转变以投资和要素投入为主导、土地增量规模扩张的传统发展模式,通过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倒逼发展方式转型,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以好风景促进新经济。
建设用地“负增长”,是《规划》的突出亮点。到2035年,示范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将较2020年减量15.7平方公里,这意味着示范区空间发展模式将实现转型提升。
“靠创新驱动实现绿色发展,是一体化示范区核心要义。”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玉鑫表示,在发展的动力方面,和以往制定以城市建设为主的城区规划模式完全不一样,此番《规划》转变了以投资和要素投入为主导、土地增量规模扩张“摊大饼”的传统观念发展模式。在空间格局方面,坚决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而是突出小集中大分散的建设用地布局。在规划标准方面,全面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保示范区相关建设标准高于等于原先两区一县的标准。
“示范区的建设目标是成为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按照《规划》,示范区将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建设高能级的产业基地,吸引生命健康、数字经济、生态环保等产业布局。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塑造江南文化品牌,实施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依托优美的风光、人文底蕴、特色产业、集聚创新要素,打造国际一流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同时构建更大范围区域一体的创新链产业链。到2035年,示范区单位建设用地的产出要由现在的4.8亿元/平方公里提高到15亿元/每平方公里。
为此,这份“减量化”《规划》特别明确了产业用地的保障问题。到2035年,示范区制造业研发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2%左右,产业基地内制造业用地的占比不低于70%。
如何以好风景促进新经济?张玉鑫表示,上海市将依托河湖田镇村融合的水乡单元,充实植入创新功能,推动“生态+产业”新经济培育模式。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在突出红花的同时培育好绿叶”,推动乡村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良好的人居环境吸引人才、汇聚人才,加强城市设计引导,凸显“粉墙黛瓦、大气雅致”的新江南风韵。
“用规划建设用地的减量倒逼区域转型发展,需要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加强协调,这个过程并不容易。”示范区负责人坦言,《规划》的批复意味着共识的形成,接下来在《规划》落地中如何通过强化底线约束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真正实现有风景的地方有新经济,仍需探索与实践。
示范区作为跨省域的新生事物,其规划的愿景是以“一体化”为驱动力,实现高水平的空间治理,这正是示范区规划的最大价值所在。
“示范区遵循的不是传统的造城思路,也不是过去的开发区模式。作为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示范区探索打破行政壁垒,明确共同的规划管控底线与标准,用破界来促进要素在更大区域范围内充分流动,在更大的空间释放力量,以制度创新驱动提升区域资源配置效率。”示范区负责人表示。通过优化空间格局,促进创新发展,是示范区建设的最大红利所在。
规划土地一体化管理就是其中一项重大创新探索。据了解,今后,示范区将建立建设用地流量计划、机动指标等“一个指标库”。统一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由执委会统筹使用,按程序予以落地。对于先行启动区内跨省域的铁路、轨道交通、省级以上道路等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在示范区内统筹支持予以保障。健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任务、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挂钩机制,由执委会联合两区一县政府制定存量土地盘活工作方案,协调年度存量盘活任务、土地储备计划、出让计划并推动实施。
自然环境禀赋独特,区内水网密布,城镇建设用地扩张比较快,空间破碎。产业具有一定基础,但模式相对传统,附加值不高……示范区内的吴江区如何实现高效集约发展?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如海表示,将做好资源集约利用文章,强化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空间重构、资源重组、品质重塑,促进示范区转型发展,实现生态绿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减总量,严格落实示范区总规建设用地负增长的规划目标,确保吴江片区落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管控目标要求。盘流量,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和平台,设立长三角示范区吴江片区高质量建设发展建设用地周转池,支持鼓励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挖存量,开展园区用地转型升级三年行动,分类推进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布局优化、提质增效。推进城市更新,促进城市品质提升与产业跃升。提质量,健全用地考核机制和评价体系,强化建设项目集约用地的刚性约束,鼓励土地功能复合利用。
“用存量盘活进一步倒逼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国家战略导向、结构优化方向和要素配置流向的‘三向’融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顾浩表示,将在落实《规划》中进一步凸显绿色生态亮点。
未来浙江将用足用好跨乡镇国土综合整治的政策,以空间布局优化、盘活存量资源、系统修复生态环境、整体提升空间价值等方式倒逼、推动嘉善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设置河湖水面率、蓝绿空间占比、重要生境保护程度覆盖率等一系列特色指标,强化水乡生态基底的硬约束。在建设生态绿心中,保护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强化生态要素保护与修复,保障蓝绿空间的完整性和系统性,适当引入旅游、休闲、园艺博览等人类活动,充分体现生态价值。在建设清水绿廊中,严控两侧建设活动,增强现状和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的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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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以上海市等27个城市为中心区,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纲要》明确,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将坚持创新共建、协调共进、绿色共保、开放共赢、民生共享等基本原则。《纲要》提出,要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打破行政边界,不改变现行的行政隶属关系,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探索路径和提供示范。
为推动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高质量绿色发展,2022年11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印发,提出2023年初步建立示范区一体化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基本完成重要领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基本建立覆盖示范区全域和重点片区的区域特色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率先打造跨域一体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样板间;2025年基本构建形成跨域一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框架体系。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i自然全媒体):打开绿色发展新空间,长三角这样“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