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深圳城市设计在引领城市高品质建设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品控作用,并且在城市设计体系、导控技术等方面,在国内较早开展了长期的探索实践。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城市的品质追求、人民的美好生活需求正不断升级,面对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城市品质供给更高要求,城市设计的“品控”需要更有用、更管用、更好用,因此必须加强治理语境下服务于高品质目标的城市设计导控技术研究,导控的实效性决定了城市设计品控的水平与品质的水准。
本文为作者在2022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设计学术委员会年会上的投稿论文,文章结合深圳近年一系列城市设计项目实践以及城市设计管理体系优化研究工作,就如何在城市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城市设计“品控”作用提出见解思考,认为城市设计应与时俱进,有中生优,构建一套全流程、更为精细化的城市设计品控体系与方法。感谢作者授权发布,感谢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设计学术委员会提供资源支持。
【作者信息】
单樑,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副院长
刘浩,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刘昕语,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城市设计品控的再认识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而城市设计,让城市更精彩。服务于人类对于高品质生活的向往,是城市设计的永恒使命,长期以来,城市设计在服务于“无中生有”的城市快速建设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有没有”逐渐转向“好不好”,意味着对于城市品质的内涵、广度以高度都提出更高要求,城市设计又该如何“有中生优”,主动应变?
1.1 对快速增量发展阶段城市设计实践的检讨
在快速增量发展时期,服务新城新区建设、侧重增量空间生产的城市设计项目为中国的城市设计提供了大量实践机会,但也普遍存在着“重亮点轻日常、重创作轻实现、重显秩序轻隐秩序”等不足。
重亮点轻日常,导致反差巨大。城市设计历来是投入人力物力较多的一种规划类型,在各地的重点片区往往进行多轮次高投入的精细打磨,但也造成了重点与非重点区域的品质二元化,虽然诸多城市开展了整体城市设计和一般地区城市设计通则编制,但仍未有效解决城市不同地区之间的“反差巨大”问题。
重创作轻实现,导致落差巨大。为收获国际国内领先思想和精彩创意,往往投入巨大举办高规格设计竞赛,但方案创作阶段美轮美奂的愿景与实现效果之间往往令人感觉“落差巨大”,这既有创意目标的可行性问题,也有导控过程中实效性传导衰减的原因。
重显秩序轻隐秩序,导致“公差”过大。在实施性的产品设计中,仍较多关注于单纯美学逻辑的城市空间形态“显”秩序建构,而对于隐匿于空间产品表象背后的社会和经济隐秩序缺少足够意识,导致一厢情愿的设计意图与市场观点之间“公差过大”问题。
1.2 新阶段城市设计工作的三个“不同以往”
进入高质量高品质新阶段,城市设计工作面对的问题与需求更为复杂精微,其挑战可以概括为三个“不同以往”。
人民的价值追求不同以往。此心安处是吾乡,从“有没有”到“好不好”,人们对城市生活的期望与要求,已从最基本的“安身”升级为“安放身心”,开始意识到“生活的旅程就是旅行”,更加关注自我价值实现与身份认同,关注日常生活中的品质体验、获得感与幸福感,城市亮点精品与日常空间之间“品质二元化”反差问题亟待解决。
城市设计的作用方式不同以往。进入存量内涵式发展阶段,城市建设的增量拓展趋缓趋紧,在已经基本成型的稳定底盘格局上,城市设计项目更多服务于以存量更新为主的片区和地段级填充式开发与再开发为主,亟需可以直接落地实施的设计方案,从而将城市设计从政策性的“后台管控”推向了建设性的“前台实施”,“产品设计”成为新时期城市设计的重要工作内容[1]。
城市设计的运作环境不同以往。精细化治理时代,城市设计更需要关注从设计创作到落地实现之间的路由,城市治理语境下多条块协同共治、多元主体参与的实施特征,使得“建立价值共识和协力共同实现”的重要性愈发凸显,需要回应政策法规、城市管理者、投资主体、用户等多方诉求。
1.3 新时期的城市设计品控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进入高质量发展与精细化治理新阶段,城市设计更需要“添花亦织锦”,在进一步追求城市亮点精品高品质打造的同时,更应当围绕“人的日常生活体验”,服务于优质城市产品的规模化供给,更好地满足新时期城市品质供给侧量大面广的需求。
品质离不开品控,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品控指的是对于规模化产品生产的品质控制。面对新需求新要求,在城市品质管控上更富实效性,是新时期城市设计“更有用,更管用,更好用”的重要体现。因此,有必要务实探讨城市设计品控这一话题。
深圳城市设计品控实践回顾
巴奈特的“城市设计过程论”已经深入人心,城市设计必须透过一个连续的决策过程来实现,长期以来,中国城市设计在导控技术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研究与实践。深圳城市设计在城市设计导控技术体系方法方面,在国内较先开展了创新探索,较早推行了如城市设计双轨制、重点地区必须开展城市设计等做法,为城市设计品控作用的发挥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多年以来,深圳城市设计在致力于服务当下的城市需求的同时,持续创新,持续自我迭代,开展了有意义的城市设计品控系列实践活动。
从“空间控制总图”开始的导控技术探索。1998年由SOM完成的福田中心区22、23-1街坊城市设计,是深圳城市设计导控实践的重要开篇,由设计方案转译而来的城市设计要素成为传导城市意图的载体。并于2006年城市设计实效性研究工作后,核心管控要素进一步发展形成“空间控制总图”技术,在详细蓝图和更新规划中发挥重要作用。直至今日,深圳多个重点片区,依然以“空间控制总图”为重要的管理技术手段。
逐步建立适合深圳的城市设计技术标准和管理机制。1998年至2006年,深圳曾陆续出台《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规定》、《城市设计标准与准则》等体系文件,其中重点内容在当前法定的《深圳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得以保留,对于深圳城市的品质起到了定义基线的作用。重点地区则由“城市设计图则+重点地区独立管理部门”此类“技术+管理”团队进行高线把控,重点地区的“设计伴随+精细管理”模式后续逐步演进孵化出深圳本土的总设计师制度。
如何让城市设计有用、管用、好用,是深圳城市设计一直关注的重点问题,为此在不同时期开展了多次深入研究。
2006年,深规院与华南理工王世福教授联合开展了首次深圳城市设计实效性研究,发现在当时城市设计存在着缺标准、缺政策、缺机制,对于城市公共稀缺资源干预失效等诸多问题,并就标准、机制、政策和技术手段多个方面提出提升城市设计实效性的优化建议。
2017年,深规院再一次开展深圳城市设计实效性研究,我们通过对近十年全市69项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全样本和8个热点项目进行实效性检讨,对比实施前后效果,访谈管理者、投资者和设计师,发现仍存在较多不足。问题集中体现为巨大的城市设计编制组织工作量、精细化的实施管理要求与有限的人力物力支撑之间不匹配,呈现为几个“脱节”:
(1)宏观与微观传导的脱节:因为不同层次的城市设计编制主体不一、牵头负责单位不同,顶层意图在设计传导的过程中不断衰减,核心意图在多次转手过程中偏离度越来越大。同时,城市设计编制与管理审批环节脱节严重,因为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间短,“编管倒挂”,导致在面向实施管理的“最后一公里”,传导至设计要点中的城市设计要素信息衰减折损最为严重。
(2)设计与审批管理的脱节:多数城市设计成果精细有余,实用不足。实际管理审批中仍存在要素理解难、抓取难和实施难的问题。以龙岗大运中心城市设计为例,城市设计内容大多停留在定性的表层,且多不具备刚性要求,最终不能被清晰量化、数化的城市设计要素都难以写入规划要点。
(3)蓝图构想与建设实施的脱节:建设实施环境中,城市设计常常因为欠缺与建设工程、开发运营等落地实施的衔接,导致设想的城市设计条件实施不理想。以某中心片区为例,建筑二层、地下层的研究与建筑及轨道建设在实施上很难做好衔接,导致二层连廊和大部分的地下连通道难以实现。
(4)导控意图与市场观点的脱节: 高活力的设计创作和因地制宜的设计管理创新是深圳城市设计工作长期以来的特色。但我们发现,在城市设计方案中,出于空间复合利用愿景而植入少量开发量的复合绿地,却往往在建设实施中被开发建设突破分寸,影响了绿地的体验品质,证明精细化的设计创新更需要守护好城市公共价值底线。
2.3 共识+共实,过程+产品
历次实效性的研究让我们意识到,城市设计的关键在于有效实施,服务于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城市设计品控,尤其需要关注城市设计的“价值共识”与“价值共实”,建立对于城市设计的“过程属性”与“产品属性”的完整认知。
价值共识与“共实”:在精细化治理时代,城市设计的理想要照进现实,离不开社会凝聚力与多元合力。因此,品控目标设定需要凝聚政府与多元主体的价值共识,品控目标的实现则更需要多主体多团队的协力,以及多元价值的共同实现。
全过程与产品端:国际上,对于产品品质控制的研究认为,品控应当从产品开发设计初期就将产品质量标准等融入其中,在通过规范透过专业技术和管理技术对于产品制造的过程加以控制,以达到产品的特性目标,满足客户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适用性、安全性等品质要求。而完整的城市设计包括了设计创作和设计实现,城市设计品控应贯穿从设计创作到设计实现的完整过程。同时,新时期城市设计既负责“后台管控”又涉足“前台产品设计”的新特点,也要求我们必须更加全面地认识理解城市设计“过程”和“产品”双重属性,加强在过程中和产品端的共识传导、意图引导与产品品控。
深圳城市设计品控的近期实践
深圳城市设计一直秉持着“实事求是”的特区精神,于实事之中求城市设计之“是”,结合深圳的城市快速建设实践,不断验证、迭代、淬炼,正逐步摸索出“以价值共识为主线,贯穿设计创作、共识传导、意图引导、产品品控全过程”的城市设计品控思路。
3.1 深圳市总体城市设计专项研究及“6+2”城市设计行动
在总体层面的城市设计,建立顶层价值共识,通过构建一套行动和决策体系,将共识逐层分解、逐层传导为若干行动项目。
2017年深圳总体城市设计专项研究,侧重深度营造时代的系统升级。以“面向世界的GLOCAL深圳家园”为蓝图,为深圳量身定制“山海间超级湾区都会、公共活力城区、立体紧凑城市、先锋人文名城”四大顶层价值体系,其设计理念融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辅助构建深圳新时期“四带八片多廊”的生态总体格局。此次总体城市设计形成的共识,通过《深圳城市设计工作方案》——即“6+2”行动计划,推动城市空间、制度机制、技术体系的系统升级,同时以山海连城、标杆片区、品质活力、亲水生活、特色风貌、湾区海岸6大行动计划为载体,将总体城市设计的价值共识转化为多主体共同参与实现的行动(图1)。
图1 深圳城市设计工作方案“6+2”项行动计划
“山海连城计划”是总体城市设计“山海间超级湾区都会”共识的理念延续和行动落实。以“一脊一带二十廊”的生态魅力骨架,建构起人民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独特深圳山海城风貌,通过山海连城公园群建设,为深圳人民打造家门口的民生福祉工程。当前,市级及各区层面正在持续推动“山海连城计划”,“绿美深圳,山海连城”已经成为深圳2023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十大计划之一(图2)。
图2 深圳山海连城计划
“风貌特色”行动,也是对总设“特色风貌保育”共识的探索延续。通过后续开展的《深圳市特色风貌保护区保育与活化策略研究》进一步发展与传导,确立了深圳“7000年文明史+40年改革开放当代史”的城市文化根系图谱,建立系统化的特色风貌区保育及活化策略,构建“明确对象-设立目标-提供手段-落实传递”的特色风貌保育技术及实施管理路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深圳市级与区级国土空间总规编制过程中,多次组织向各编制团队宣讲该研究成果,有效引导各方共识。同时,也催化出一系列精细化场所营造行动,诸如《南头古城综合整治计划》等系列实施项目,保留了珍贵的 “鹏城”记忆空间(图3)。

图3 深圳南头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试点综合整治规划
有效的标准和规则建设,是确保城市设计在实施环境内的传导更高效、更有效的坚实保障。2017年,我们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设计处共同就城市设计管理体系升级这一话题,对标新加坡、日本、上海等国家和地区学习借鉴,发现城市设计管理制度与法制背景、管理力量、规划体系土壤等多类因素有关,城市设计的管理不能套搬其他国家的体系,必须结合自身情况量体裁衣定制。研究发现,深圳城市设计的标准化管理路径应重点考虑三方面的因素:活性、运作、机制。
在深圳城市设计编制技术指引与管理指引研究中,我们首先深刻认知深圳城市设计的高活性特色,提出将创作与传导分离看待,规范性文件应管住两头——城市设计的研究和输出两端,而放开中间的设计创作过程,以最大化保障创意空间、创作活性(图4)。
图4 城市设计编制品控应“管住两头,放开中间”
其次,理解深圳规划体系和城市设计体系的运作特点。以城市设计成果更好融合在规划体系内为目标,对城市设计成果输出提出对应规划分层传导的要求:总体层面重点梳理明确公共空间的系统性要求,定目标、定标准,聚共识,优化格局,激发行动,核心内容衔接总体规划;片区层面强调重要公共要素的品质引导,定内容、定走向、定品质要求,核心内容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单元;地段层面明确重要公共要素的刚性控制要求,定线、定量、定指标,核心要点衔接地块开发细则,纳入土地出让要求(图5)。
图5 深圳城市设计分层次运作机制
为了匹配当下城市设计管理缺人、缺时间、缺专业力量的管理瓶颈,管理文件更应范式化、条目化、简易化。我们提出以最小且必要的原则,建立管理要素清单和弹性规则,针对每类要素面向管理设定“可变/不可变”的弹性规则。
3.3 前海桂湾设计导控,对“单元导控”和产品管控的技术探索
深规院在前海历经十多年规划实践,并通过项目化的伴随式服务,发挥了隐形类总师作用,见证前海的成长与蝶变。2008 年我们作为综合规划的技术统筹,以城市设计作为技术协同平台,集成统筹多专业提供的综合解决方案。而后,以综合规划为起点,从宏观战略到微观设计实现,坚持以城市设计品控思维解决城市发展问题[2]。
其中,单元规划是以“单元城市设计导控”为核心的实施性详细规划,衔接《前海综合规划》,旨在指导前海土地出让和高质量快速开发建设。前海合作区共划分为22个开发单元,各单元可相对独立的开发建设,各个单元规划单独编制,实现“单元-街坊-地块”三级管控。各单元可以相对灵活地对内部各街坊进行功能比例、具体设施位置、支路网规划等方面进行一定的调节与平衡,譬如以单元总建设规模为上限,允许指标在街坊间一定限度内相互调剂。很好地适应了前海快速发展的不确定性,也保证了品质。
片区层次向地段层次的传导过程中,各层级的“城市产品”导控尤为重要。其中,前海 2、9 单元作为前海合作区首个已实施的开发单元规划,城市设计成果与规划成果互为补充,通过“城市设计控制指引图”统一城市设计要素类型、深度、输出范式,形成“单元一街坊一地块”三级导控要素,在复杂工程条件和市场多元开发模式下,辅助指导开发项目的高质量建设落地(图6)。
图6 深圳前海单元开发总体布局
这是一次依托城市产品策划凝聚城市价值和市场价值共识的导控实践,有效指导了后续建筑设计、开发建设的全过程。以2单元的“微风峡谷”为例,在城市设计方案阶段即较好对接了城市意图和开发意图,并以接近详细蓝图深度的“街坊开发导控文件”(图7),从峡谷位置、地面层与地下层下限规模、曲线形式的空间形态裙房层数与退台变化形式、群体建筑轮廓线等重要空间要素提出针对性的控制,并以正面及负面管控清单方式,在有效传导城市设计意图的同时,为单体建筑设计创作留足了余地。
图7 微风峡谷城市产品全过程设计示意
3.4 深圳《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试行办法》和香蜜湖总设计师服务探索
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是保障高复杂度城市产品高品质实现的重要机制创新,也是城市品控体系的重要组成。2018年,随着《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试行办法》的颁布,过去协助城市设计落地实施的一系列幕后的、隐性的总师工作“从后台走向前台”,“由隐及显”地走向成熟、完善、制度化。
在香蜜湖项目实践中,我们承担了“总设计师”咨询服务,以综合性城市设计锚定和传导地区的核心价值与愿景共识,结合城市设计产品的“品控思维”,透过城市更新引导城市设计意图实现,摸索存量更新中城市设计一以贯之的实现途径(图8)。
图8 深圳香蜜湖片区城市设计
香蜜湖位于福田中心区的核心区域,面临着资源分散、空间割裂、活力不足等复杂性问题,过程中规划建设参与部门多,协调事务庞杂。与此同时,项目对地上、地下一体化立体开发有强烈的诉求,围绕高度立体复杂、各专项系统协调难度极大的空间,亟需在极限时间内作出重大决策。
在总设计师咨询实践过程中逐步确立了“一统三协”的工作机制。“一统”指地区总设计师作为配合政府的“统筹者”和“组织者”,要充分行使被赋予的咨询建议权,从保障城市公共利益出发,对复杂的城市系统和要素进行全过程有效统筹。“三协”指协助政府统筹全局,协调大系统中多条块、多业主之间的关系,以及协同工作集群中各专业团队,以关键规划(交通、水系、地下空间)为核心抓手,保障各专项规划相互协调,同步推进(图9)。
图9 深圳香蜜湖片区总设计师工作组织示意
3.5 深圳歌剧院与龙岗优选系列民生项目的城市设计预研究探索
在城市设计品控的“最后一公里”,特别是在城市品质要求极高的重要地段,如何兼顾导控实效性与建设时效性要求,在有限时间内为高质量的城市产品建设实施提供研究到位、具有工程理性、同时又足够有弹性的设计条件,成为当下难题。
我们发现,城市重要公建往往较少从城市空间和市民生活的角度考虑其“城市”属性,文化建筑常常“高高在上”,与城市空间系统和城市生活脱节。以引导精品公建出现并促生“城市建筑”为目标,我们创新提出“城市设计预研究”这一工作机制,开展“地段+地块”两级空间城市设计研究:地段层面聚焦公共建筑与城市的关系,谋求城市重要公建及其所在地段的发展共识;地块层面关注系统支撑和条件论证,定制化输出建筑方案招标的设计要求,为建筑师的创作发挥提供最有限、同时也是最必要的前提性、边界性设计条件(图10)。
从2020年起,我们通过深圳歌剧院、科技馆(新馆)以及自然博物馆等多个市级重要公建城市设计预研究的实践,摸索出“城市设计团队+建筑设计团队”的“里应外合”双向协作工作方法——聚焦红线内外一体化设计,加强城市设计“最后一公里”环节的意图传导与产品品控,定制化输出符合城市意图的品控要求。
以深圳歌剧院为例,在城市设计之初,我们便明确了歌剧院应与市民生活深度融合,应具有吸引力和包容性。设计条件中我们提出“山湾连接、多样化的室内外艺术场所、全天候的到达艺术体验”三项策略,以引导歌剧院与场地、市民生活具有更好的外部关联。过程中,预研究通过“1(城市设计团队)+1(建筑设计团队)+N(交通、展陈等专项团队)”的多团队组织架构,跟踪并提供建筑方案国际竞赛前的全流程的技术服务,城市设计师和建筑设计师开展“里应外合”的协同研究,助力建筑与城市、自然对话,更有机地融入城市系统与日常生活。
图10 城市设计预研究机制主要工作内容示意
与此同时,歌剧院用地存在着场地进深有限、场域空间景观承载力有限、基地被快速路切割导致交通联系高度复杂等挑战。在研究中,以合宜的建筑体量效果定规模容量,城市设计通过体量、高度等多类设计研究,与建筑团队双向合作验证,成功将超过场地荷载、影响城市关系的 “过剩”功能体量北移。并通过城市设计团队与建筑、交通等多类专业团队的协作,一体化解决与城市交通、工程、市政衔接等多类问题(图11、图12)。
图11 深圳歌剧院城市设计预研究导控条件图
图12 让·努维尔事务所设计的歌剧院效果图(图片来源网络)
“城市设计预研究”模式不仅适用于城市重要公建,也同样适用服务于日常生活的小公建。2022年,在深圳龙岗优选系列民生工程中,服务龙岗区“高品质校园成长计划系列项目”的落地,我们再次通过“城市设计预研究”的方式,结合“地段+地块”两级空间设计预研究,为一系列学校、幼儿园等小公建项目建设实施,提供了兼具工程理性与创作弹性的设计条件(图13)。

图13 龙岗区“高品质校园成长计划系列项目”城市设计预研究
加强城市设计品控的几点思考
高质量发展阶段,面对更综合的城市问题和更复杂的实施环境,面向城市品质管控实效性与时效性的迫切现实需求,城市设计应当在城市的高品质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品控”作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一套更富实效、更为精细化的“城市设计品控”技术方法体系,让城市设计在城市品控中“更有用,更管用,更好用”。
通过深圳城市设计的一系列创新实践,我们体会到,城市设计品控技术体系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必须立足现实,以渐进的方式,于实事之中持续求是,小步快走,有中生优,推动导控技术面向品控追求逐步进化升级。
城市设计品控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导控,导控的实效性决定了城市设计品控的水平与品质的水准,这就要求必须务实加强治理语境下城市设计导控技术的创新。
快速建设阶发展段的城市设计,侧重城市秩序建构与重点局部精品打造,因而该时期的城市设计导控更多呈现为以“管理型导控”为特征的引导管控与法定管控。但传统“管理型导控”经常面对的棘手问题,是如何应对具体建设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项目主体的明确与开发产品的稳定,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的分水岭,导控条件定的过细过死,就无法适应项目产品确定后的需求;而定的过于宽泛过于原则,则无法保证导控的实效性。
从管理到精细化治理,更强调灵活性、协调性、沟通性,更加强调城市设计的“共识与共实”,导控技术应面向“治理型导控”进一步发展优化。因此,有必要深化细化认识城市设计“过程与产品”双重属性:越趋近于城市尺度,越凸显过程属性;越接近项目产品尺度,越强调产品落地性。同时,充分理解城市产品是多元价值共识的焦点与价值共同实现的支点,加强针对城市产品的设计研究。
为更好地发挥城市设计品控作用,城市设计导控技术应进一步认知“导”与“控”在不同的工作尺度层的新内涵,加强总体层面的共识建构与传导,加强片区层面的意图引导,加强地段地块层面的产品品控。

图14 城市设计导控与品控关系
面向高质量时代城市品质管控的迫切需求,应聚焦实施管理中实效性损耗最严重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加强产品品控。特别是通过城市设计预研究等方式,在土地出让前,融合多专业技术团队,兼顾城市价值和市场价值,承接上位城市设计意图,对接城市系统,为建筑、景观设计创作提供最有限、同时也是最必要的前提性和边界性设计条件。
在人力物力有限的现实工作环境中,为做到实效性与时效性兼顾,现阶段应尤为重视在管理审批环节引入“数字化”设计导控工具,以“数字技术”动态集成空间的立体复合信息,以点线面、刚弹结合的量化要素,以可视化的方式,为方案审查、决策会商、实施管理提供更直观真实的工作平台,快速提升管理审批的效率与效果。
参考文献:
[1]唐燕.精细化治理时代的城市设计运作——基于二元思辨[J].城市规划,2020,44(02):20-26
[2]司马晓,单樑.显隐之间:深规院城市总设计师工作的深度实践[J].当代建筑,2022,No.29(05):30-35.
朱荣远:长期伴随、实事求是与及时优化的城市设计——深圳城市设计实践的若干感想

深圳“山海连城计划”发布 打造大美家园

关于总设计师制度实践的思考

从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到会展新城——规划伴随与总设计师制度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规划中国):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城市设计品控作用的深圳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