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武汉市江岸区十大家村城中村改造U-11地块(医疗卫生和体育健身设施)项目概念方案征集公告

十大家村位于江岸区东后湖片区,近年来,后湖宜居宜业新城建设和城市更新工作不断深入,区域居住氛围的成熟和人口增长使居民对公服配套设施的需求不断提升。U-11地块作为十大家村城中村改造规划预留的医疗卫生及体育健身设施用地,其项目建设对提升片区社区医疗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居民生活便利性与幸福感具有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因此,为贯彻落实《武汉市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水平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相关工作要求,提升十大家村城中村改造医疗卫生和体育健身设施项目的建设标准和建筑品质,打造公共建筑亮点、彰显城市风貌特色,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区位

十大家村城中村改造U-11地块(医疗卫生和体育健身设施)项目地处江岸区后湖街道十大家村,百步亭路与幸福街交叉口东北侧。

武汉市江岸区十大家村城中村改造U-11地块(医疗卫生和体育健身设施)项目概念方案征集公告

1 项目区位图

(二)区域现状用地
项目地块位于江岸区百步亭路以东,幸福街以北。用地北侧及西侧为现状住宅小区、工业园区,主要包括东勤佳苑、景兰苑以及十大家工业园西区等;南侧为现状住宅小区、学校等,主要包括文卉苑、武汉市汉铁高级中学、幸福时代·大家等。

武汉市江岸区十大家村城中村改造U-11地块(医疗卫生和体育健身设施)项目概念方案征集公告

图2 项目周边用地现状

(三)交通条件
项目用地两面临路。南侧为幸福街,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40米;东侧为百步亭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30米。

(四)规划范围及场地条件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331.0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项目用地内现状为临时工棚,场地内部整体平整。

武汉市江岸区十大家村城中村改造U-11地块(医疗卫生和体育健身设施)项目概念方案征集公告图3 项目规划范围图

二、建设规模及要求

(一)项目建设内容

1、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331.0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益性设施用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7920平方米,其中体育馆920平方米,医疗卫生服务中心7000平方米。

2、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高度不高于8层;体育馆建设净空不少于8米,内含10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2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适量配置标准羽毛球场地。

3、设两片不少于1200平方米的室外篮球场,留有不少于300平方米可供安装3套室外组合健身器材场地。

(二)规划设计要求

1、满足体育健身与医疗卫生基本功能需要,建筑布局应利于体育与医疗设施建成后的权属划分,避免功能交叉与建筑遮挡。相关专业设计应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医疗建筑设计规范JGJ312-2013》、《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有关规定。

2、项目概念方案应包含初步成本测算内容,并不得超出工程建设成本4800万元(含基础装修费)。

3、本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确定时间早于《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府第248号令)实施时间,为保证政策实施的统一性,概念方案相关技术要求应尽量满足现行法规规定。

4、根据《市国土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停车设施审批管理的通知》(武土资规发[2015]122号),应按照停车泊位数不少于20%的比例规划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5、应遵照《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400号令)及相关部门关于建筑高度、消防安全防震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建建筑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和政策,并遵照《关于印发<武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武城建[2021]3号)执行。

7、应满足《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要求。

三、报名要求

1、本次征集采用公开报名方式,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机构,具备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机构必须具有经合法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报名参赛。
3、不接受联合体、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4、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必须参加重要节点的汇报会议;在征集过程中若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与资格预审材料所提交的团队人员不符,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围和获奖资格。

5、设计机构填写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jafazj@163.com,获取设计任务书,资信文件填写要求详见任务书。

四、征集流程

(一)报名阶段

设计机构提交报名表后,承办单位发放项目设计任务书和基础资料包;本次征集活动不组织集中踏勘,应征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实地考察。

报名截止日前,设计机构提交概念提案和资信文件后;承办单位对参赛设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汇总有效设计成果。

(二)评审阶段
本次活动由承办机构邀请相关专业的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委会。承办机构邀请专家评委会,对提交的设计成果进行现场评审,现场决出第一、第二、第三名,并将前三名方案推荐给主办机构进一步决策。

五、成果要求

(一)报名及预审阶段

1、资信文件:包括设计机构概况、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相关工程项目业绩、从业内所获相关奖项等。
2、概念提案:提供纸质A3图册7份、纸质A1幅面竖版展板2份以及对应电子成果1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说明;
·总平面图及经济技术指标;
·建筑单体设计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建筑构造做法,以及表达建筑立面色彩和材质的图纸);
·工程建设投资估算;
·设计效果图;
·设计分析图;

·其他必要的表达设计意图的分析图或意向表达。

六、奖项设置

根据评选结果向前三名设计机构进行表彰,并发放获奖证书以及相应奖金(总计不超过10万元)。

方案评选出最佳方案奖1家,获得5万元设计费;第二名1家,获得3万元设计费;第三名1家,获得2万元设计费。上述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七、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时间为2023年11月-2023年12月,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表1 方案征集日程安排表

事项 时间
报名阶段 发布征集公告,报名通道开启 2023年11月10日
设计机构提交概念提案及资信文件,报名截止

2023年12月6日

17:00前

评审阶段

召开方案评审

当日公布结果)

2023年12月8日

注:以上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如遇日程安排调整,将另行通知。

八、参赛规则

1、所有参赛设计机构应保障参赛作品在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标准要求下具备落地性与可实施性;
2、本次征集活动奖金含税,以人民币在境内支付,国外设计机构或个人无法收取人民币的,可授权国内合法独立法人代收款项;
3、本次征集活动收到的所有成果文件著作权归参赛者所有,使用权归活动主办方和参赛者共同所有。其中,获奖设计成果在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主办单位有权免费使用获奖方案,获奖设计人不得将方案另投他处或用于其他项目;
4、主办单位提供给参赛者的所有技术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披露、使用上述技术基础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所有提交的征集成果文件内容均应是参赛者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也不得包含参加过其他项目或竞赛的作品。如果成果造成侵权,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并由侵权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电子图纸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作者姓名和所在机构的文字或图案,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7、为保证方案质量,经所有评审一致同意后,主办方可对部分奖项拥有空缺或减少的权力;
8、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机构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9、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10、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九、工作组织
主办方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岸分局
汉统建统百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岸区卫生健康局


承办方
武汉市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众规武汉”工作组


联系方式
13476129660 陈女士

15527151276 左先生


联系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范湖路101号
富强国际大厦25层

联系邮箱

jafazj@163.com


武汉市江岸区十大家村城中村改造U-11地块(医疗卫生和体育健身设施)项目概念方案征集公告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众规武汉):武汉市江岸区十大家村城中村改造U-11地块(医疗卫生和体育健身设施)项目概念方案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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