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首都功能疏解与京津冀协同发展

【图解】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中心城市宜居性比较

随着城市的拓展和经济的迅速增长,逐步出现了城市拥挤、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空间紧张、生态质量下降等一系列城市问题。


与此同时,人们对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生存状态的要求也不断发生变化,总体上需求越来越复杂,要求越来越高。这一必然的进化趋势,导致人们越来越关心人居环境及自身生存状态。


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提出了城市应当是适宜居住的人类居住地的概念。此概念一经提出,就在国际社会形成了广泛共识,成为21世纪新的城市观。


2005年,在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首次出现“宜居城市”概念。


宜居城市建设是城市发展到后工业化阶段的产物,是指宜居性比较强的城市,是具有良好的居住和空间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生态与自然环境和清洁高效的生产环境的居住地。


本图选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的9个中心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城市人口密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数、空气质量优良天气指数、工业废水排上达标指数、单位GDP综合能耗指数、健康指数等几个指标来表示城市的宜居性,并对比分析9个中心城市的居住环境适宜性,为正在建设的新城和正在更新的老城在未来宜居发展建设中提供参考。


数据来源:《“十二五”中期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京津冀发展报告(2014)》《生态城市建设发展报告(2013)》及各城市2013年统计年鉴





数据:丁丁 制图:刘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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