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4月1日起,我国正式进入汛期。贵州、海南、四川采取系列措施,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印发《2024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从六个方面部署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压实防治责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好“全力防、配合救”的职责,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为防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组织指导和督促本行业领域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动态掌握隐患底数。在汛前开展一轮全覆盖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组织专业力量对风险斜坡进行全面体检,评判风险斜坡发展变化趋势与致灾风险系数。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隐患点和风险斜坡开展巡回检查,在强降雨期间加密检查频次,动态掌握隐患类型、威胁范围、诱发因素等变化情况。
持续强化科技预警。全面做好信息研判、预警处置、指挥调度等管理工作。加速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项目建设,结合技术要求与区域特点,采取“地质形变+雨量”双预警模式,对风险预警算法模型进行升级,提升全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精准度。
扎实开展临灾避险。汛前完成对地质灾害隐患点临灾避险预案的修订工作,确保临灾避险预案的完整性与可操作性。同时,做好通信、照明、运输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抓好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和跟踪反馈机制落实,畅通信息发布渠道,明确命令发布、信息反馈工作流程与责任人员,确保预警“叫应”到村到户到人,形成工作闭环。汛前至少开展一次临灾避险演练,让责任人员与群众熟悉临灾避险流程。
统筹推进国债项目。强化跟踪督导,做好新一轮国债项目储备。动态梳理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情况,以避险搬迁项目为主,编制新一轮国债项目实施方案。优化项目实施方式,统筹考虑衔接房地产有关政策措施,有序推进高风险隐患点动态消除。
系统开展宣传培训。开展地质灾害复盘宣讲,组织专家对历史上典型灾险情案例进行剖析解读,找出灾害中的典型要素特征,指导基层防灾人员做好防范应对。组织专家参与指导各地防灾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技能作用。
近日,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持续深化地质灾害防治改革,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分析,截至2022年12月底,海南省累计查明1653处地质灾害(孕灾)点,其中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1556处,占94.13%;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97处,占5.87%;人为活动已成为引发海南省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对此,《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前,以海南省地质灾害“遏增量、减存量”专项治理为抓手,通过制度建设和工程治理,坚决遏制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增量、减少存量地质灾害隐患。以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平台3.0为基础,常态化实施“天空地内群”等防治手段,有效识别和防御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于2035年之前,全面建成集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御避险、综合治理为一体的地灾防治体系,全方位提升海南省地灾防治能力,基本消除存量地质灾害隐患威胁。
在加强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源头管控方面,《意见》提出强化规划引领地质灾害防治,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项目管控,从建设用地审查、项目施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不同环节明确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和工作要求,全面遏制新增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农村宅基地选址和农房报建中的指导作用,对不同评估结果的农房报建、边坡支护工程提出具体要求;夯实相关部门地灾防治职责,细化工作流程。
在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控体系方面,《意见》要求确定防治重点区域和目标,构建“海洋灾害、地质灾害和气象灾害”三灾耦合体系下“风险区+流域线+隐患点”地质灾害区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专业化+普适性”监测网络,为精细化预测预警和地质灾害“风险区+流域线+隐患点”防控体系构建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不断提升群测群防干部群众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提升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能力,实现地质灾害易发区市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全覆盖;搭建地质灾害防御管理平台,为隐患识别、动态监测、预警预报及指挥调度提供决策支撑。
此外,《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与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技术支撑体系,将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工程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切实提高全民落实源头防灾、科学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为规范地灾防治市场秩序,保证地灾治理工程质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强化监管职责,严格地灾防治单位资质审批。
一是修订完善审批指南、审查工作细则。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建立审批职称专业清单,规范资质申报单位专业人员职称审查,制定资质审查备忘录并及时更新共享,明确审查细节标准。
二是全程网办,提高监管效率。强化“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实现资质审批网上申报、限时审批、网上制证的全程网办模式。加强部门协同,提升智能审批水平。常态化开展地灾防治项目“双月查”行动和地灾防治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并将信用评价结果动态应用于全省地灾防治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日常监管等工作,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地灾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体系。
三是有序规范,全面做好地灾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工作。建立审查任务回避制、拆分制,审查意见复核印证机制和“打假”激励机制,避免利益关联人员审查资质申请材料。要求同一申报单位申请多个资质类型的,由不同人员开展审查,全力保障审查客观公正。审查人员就同一申报单位、不同资质类型提出审查意见时,要做到及时沟通,相互印证审查标准、尺度、合法合规性。
自2023年以来,四川厅共收到地灾防治相关单位资质审批申请1160个,审批符合受理条件资质申请518个,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同时,四川厅将审查发现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14家单位按规定纳入地质勘查单位异常名录,全面加强地灾防治单位资质管理。
下一步,四川厅将加快推进智能化审批,持续提升审批效率,全力保障地灾治理工程质量,充分利用“双月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措施,加强地灾防治单位监管,规范地灾防治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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