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城市规划是引导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当前中国人口发展呈现老龄化和少子化趋势背景下,充分关注以女性为核心的育龄青年群体生育行为所引发的特殊健康需要及其与城市空间环境的关系,并在城市规划中予以响应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生育友好的视角出发,首先综述了国内外生育友好的相关研究,总结了生育友好的概念框架及其与健康城市之间的联系;其次,从生育行为全过程的三个阶段——基础准备、孕产期和子女抚育,总结了各阶段生育主体的具体需求,并识别了其对应的空间要素;最后,通过健康城市主动式规划干预机制,提出了健康城市的规划干预路径,从规避生育健康的空间风险、提供生育健康的空间资源、促进生育行为和健康生活的空间支持、关注生育主体的空间治理四个方面回应生育友好需求。
引言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问题,我国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但全国和各省市出生人口随生育政策调整短暂攀峰后快速回落。为适应人口变化新形势,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将“三孩生育政策”写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尽管政府已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以减轻家庭生育负担,但人口问题依然严峻。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3年末全国人口14096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8万人,已经连续两年负增长;出生人口90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54万人,连续7年下降;总和生育率1.0左右,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位列倒数第二,这标志着中国人口发展的重大历史性转折。作为社会经济的基础要素,人口变化将深刻影响社会发展的基本格局。
目前,健康城市规划研究主要关注的弱势群体包括老人和儿童,鲜有研究关注到女性和育龄青年群体的健康需求。在当前中国人口发展呈现老龄化和少子化趋势背景下,充分关注以女性为核心的育龄青年群体生育行为所引发的特殊健康需要及其与城市空间环境的关系,并在城市规划中予以响应具有重要意义。基于这一背景,笔者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述评:第一,生育友好与健康城市有何关联?第二,生育友好需求及其对应的空间要素是什么?第三,在规划层面,可以通过哪些路径来满足生育友好需求?针对上述问题,本研究分析生育友好的需求,基于需求导向识别应对需求的空间要素;同时,针对这些生育友好的空间要素,基于健康城市的主动式规划干预机制,提出生育友好视角下健康城市的规划干预路径,以期促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应对我国低生育率所引发的长期人口风险提供规划层面的解决方案。
为了解生育友好的相关研究现状,笔者在国内外分别选择了中国知网(CNKI)和Web of Science核心数据库作为文献来源(截至2024年1月)。国外生育友好研究主要关注“家庭”“妇女”“育儿”“生殖健康”“性别角色”等领域。在总和生育率连续三年位居全球最低的韩国,相关研究集中在工作家庭平衡机制和家庭友好政策等社会环境对于生育率的影响。北欧作为欧洲大陆生育率较高地区,主要关注女性友好和家庭友好的社会福利政策。美国的研究以202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洛迪娅·戈尔丁(Claudia Goldin)为代表,集中在性别歧视和劳动力市场的性别差异等方面。欧洲的一项研究表明,政府对于生育经济的补贴可以带来短期的人口增长,对于长期人口增长的作用则较为有限。
在中国总和生育率持续下降的背景下,“生育友好”的提出和推进至关重要。当前,国内对于生育友好的研究主要聚焦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探讨和人口社会学领域,同时涉及性别视角、医学健康和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研究。关于生育友好的内涵,石人炳提出,生育友好型社会是指在生育主体所处的环境中,生育主体及其生育行为得到充分的尊重,社会为生育主体的生育需求的实现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环境,使生育主体的生育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穆光宗认为,生育友好体现了国家、政府和社会对生育的积极态度和行为取向,强调了生育的价值和权利认同,包括生命至上、权利至上和健康至上三大理念,重视母婴生命权、生存权和健康权。综合国内外学者对于生育友好的研究和表述,笔者从女性友好、儿童友好和家庭友好三个层面阐释生育友好的基本内涵。
首先,生育友好体现在对女性友好上。女性是生育的主体,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必须从女性的根本利益出发,重视她们的实际需求,保障好女性的合法权利。在生育友好型社会中,应该给予女性作为生育主体充分的自主权和决定权。北欧的研究表明,在妇女问题上,生产与生育的矛盾一直是核心问题,对此,黑尔佳·海纳斯(Helga Hernes)提出,打破生产与生育的划分,并将生育议题推向公共领域,是实现女性友好的关键步骤。
其次,生育友好型社会也应该对儿童友好。完善的儿童服务设施和托育服务体系能够有效减轻家庭在养育子女方面的压力。韩国一项实证研究表明,建立儿童友好型城市有助于提高育龄群体对育儿环境的满意程度,并可能增加他们预期的子女数量。目前,我国在儿童友好型城市领域的研究日趋丰富,为生育友好型城市的研究提供了良好基础。
再次,生育友好型社会必然对家庭友好。家庭不仅是组成社会的基本结构单元,也是普遍生育行为发生的基本单位。美国的福布斯(Forbes)、利基(Niche)和基尔南(Kiernan)的最新调查显示了从美国家庭的角度定义家庭友好型城市的标准,欧洲的霍姆迪(Homedy)提出的标准则更加全面,更重视家庭与工作的平衡和出行交通的便利性(表1)。

注:*多样性程度指城市的多元化程度,可以从空间、活动等角度的多样性理解。
在城市空间层面,韩国学者李辉贞和金庆敏研究了城市环境对世宗市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日本早稻田大学的里拉·普罗维·德里安达探讨了家庭友好型城市的概念,并质疑现有的儿童友好型城市研究是否足以为在城市中生育和养育的家庭创造更好的环境;中国的一项全国性研究指出,空气质量显著地影响了人们的生育欲望;周璇和张琪进行了推进人口可持续发展政策下的深圳女性友好型城市建设研究,在城市规划领域已有的女性友好型城市研究基础上,丰富了生育友好的内容;在健康城市方面,陈哲等研究了女性健康导向的社区规划,剖析了促进女性健康的社区需求,并提出了相应的健康社区规划策略。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并强调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基本权益,将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质量作为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着力点。2023年,一项关于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全国横断面调查研究指出,生育率与人群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有着更为密切的联系,研究表明,社会人口特征(如性别、年龄、政治地位、受教育程度)和健康水平(如是否患有慢性病和抑郁症)是影响生育率和子女数量的共同因素。生育友好型社会发展促进了健康城市建设,而健康城市规划也会促进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生育友好可以作为健康城市领域的视角补充和研究细化;应对生育友好的需求,促进人口可持续发展也是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生育友好需求导向下的对应空间要素,可基于健康城市的规划干预路径,从城市物质空间环境层面为生育友好型社会发展提供支撑,促进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图1)。
笔者将生育行为的全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生育基础准备、孕产期和子女抚育,对各阶段中生育主体的需求进行分析和总结,并识别生育行为全过程中的生育友好需求及其对应的空间要素,可为后续健康城市的规划干预提供支撑。
2.1.1 居住养育需求——适宜家庭生活的居住空间
在生育的基础准备阶段,生育友好需求首先体现在对生育的居住空间需求上。在我国传统观念中,青年在社会化过程中承担着两项重要任务,即“成家”和“立业”,青年一旦结婚成家,居住问题就会客观地摆在他们面前。拥有一个安放小家的住房不仅是结婚和生育的物质基础,也是影响青年生育决策的重要因素。因此,在生育友好的视角下,提供适宜家庭生活的居住空间是不可或缺的。
2.1.2 生育观念和意愿——氛围友好的社交空间
受到长期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叠加市场化和城镇化的作用,我国形成了一种低生育文化。第二次人口转变理论将低生育率归结为个人主义、物质主义、女权主义等后现代性特征的集中体现。当代年轻人更加追求个体价值的实现和舒适快乐的生活,对于晚婚、晚育、少育,甚至是不婚、不育的接受程度更高,但社交活动依然是他们不可忽视的生活和情感需求。社区通过功能性封闭空间提供的安全感,降低了人们对周围环境和他人的关注。正如哈贝马斯所述,高度“工具理性”的空间往往缺乏“交往理性”,从而限制了真正的社交行为。城市生活的功能性过剩增强了年轻人的边界感,使他们更依赖网络来满足情感需求。
氛围友好的社交空间是缓解当前社交问题的关键要素。通过空间营造,可以促进育龄青年的社会交往,提高年轻人的婚育意愿,也能够促进妇女和儿童的交往活动,为营造更轻松的养育环境提供支持。
2.2 孕产期阶段
2.2.1 生殖健康和母婴健康——呵护生育健康的医疗空间
计划生育、妇女保健、婴幼儿保健和性传播疾病的控制是生殖健康的基本要素。目前,我国在生殖健康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包括不孕不育、出生缺陷和人工流产。因此,保护生育力要从青少年时期开始,应防控育龄群体的不孕不育问题,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促进生殖健康融入全生命周期。在母婴保健方面,通过医疗保健服务,作为弱势群体的孕妇能够定期接受科学的孕期保健,确保新生儿的健康。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还设立了母婴健康项目,并发布了《母婴健康卫生与营养手册》,从保护母婴健康、预防疾病和加强营养三个方面提出了注意事项。
一个体系完善、致力于呵护生育健康的医疗空间,能够为精细化的医疗健康服务提供容器,从而促进孕产期阶段的生殖健康和母婴健康。
2.2.2 孕产期心理健康——舒缓心理压力的自然空间
孕产期精神障碍是全球普遍存在的问题,平均发生在15.9%的孕妇和19.9%的产后妇女中。产后抑郁症在中国至少影响着1/10的妇女,并且很可能对其他家庭成员甚至婴幼儿健康产生影响。《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母婴健康的建议:经世界卫组织指南审查委员会批准的指南》(WHO Recommendations on Maternal Health : Guidelines Approvedby the WHO Guidelines Review Committee)建议:及时评估产后抑郁症,筛查家庭暴力,并在妇女分娩后10~14天内提供社会和心理支持。
相关研究表明,自然空间具有舒缓压力、疗愈情绪和改善社会经济条件较差女性的生育结果的作用。在高压的现代城市生活中,更加需要一些能够有益于心理健康的自然空间,以支持生育友好的环境。
2.3.1 婴幼儿照护需求——提供精心照护的托育空间
中国女性的就业率位居世界前列。对双职工家庭而言,照护子女需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可能会影响父母双方的职业发展。在公共托育服务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祖辈的协助照料已成为不少家庭再生育的核心条件。研究显示,北京市有70%的家庭依赖祖父母进行隔代照料,这不仅是传统习俗的延续,也是当前托育机构缺失情况下的必然选择。一项关于“全面二孩”政策落实的调查显示,人们担心婴幼儿无处可托是阻碍其生育意愿的最大障碍。
我国已经开始在这方面采取积极行动。2023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的场所,并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中国香港的经验值得借鉴——在《邻里支持幼儿照顾计划》的指导下,为婴幼儿提供专业的照护服务,并逐步推动社区保姆的职业化发展。因此,规划应提供相应的托育空间来满足婴幼儿照护的需求。
2.3.2 职业保障需求——平衡生活工作的空间布局
生育对职业女性的职业生涯产生显著影响,许多女性在生育前后不得不面临职业中断或低潮期,这常使她们在劳动力市场中陷入不利地位,遭遇“收入惩罚”“性别隔离”“玻璃天花板”等“生育陷阱”。因此,不少在职女性因考虑到职业发展而选择回避生育。同时,生育后家庭支出的增长与收入减少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育龄妇女对职业保障的需求。
此外,研究表明,女性的就业场所通常离家较近,而居住在郊区的妇女在就业上面临更严重的空间限制。这反映了城市规划中功能分区的思想,它基于男性的生活认知,忽视了家庭的生产作用和对社会的贡献,从而影响了家庭生活的连续性。为满足育龄妇女的职业保障需求,城市空间规划应提供更便捷、更有利于工作生活平衡的就业空间,以减小生育对育龄青年个人发展的阻碍。
2.3.3 妇女儿童安全保障——安全便捷的出行空间
妇女和儿童作为弱势群体,在外出活动中需要更加周到的安全保障。“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已成为一项全社会共识。在子女抚育过程中,家庭照顾者尤其是女性,会面临接送孩子等更多家庭琐事,这带来了一定的出行压力。研究表明,在发展中国家,步行和公共交通是妇女最频繁和最重要的出行方式。安全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她们的出行择,女性对公共出行的恐惧主要与街道照明、人行道特征、隔离设施和社区特征等因素有关。此外,这种恐惧也是女性长期以来被社会传统的性别观念建构为“易受侵害者”所造成的。
安全便捷的出行空间不仅能提高女性出行的安全感和便捷度,还能促进儿童独立通学的能力。在城市物质空间环境方面,这为子女抚育提供了有力支持。
健康城市规划干预的相关研究表明,国内外实施规划干预的路径主要包括减少健康风险暴露、提供健康资源、促进健康行为、关注重点人群四个方面。在生育友好需求导向下,笔者针对生育友好需求所对应的七类空间要素进行主动式干预,进而从规避生育健康的空间风险、提供生育健康的空间资源、促进生育行为和健康生活的空间支持、关注生育主体的空间治理四个方面提出生育友好视角下健康城市的规划干预路径(图2)。
图2 生育友好视角下健康城市的规划干预路径形成机制
生育友好视角下健康城市的规划干预路径,首先体现在对城市系统负向风险因素的消除和减少上,即规避生育健康的空间风险。因此,需要对生育健康的空间风险点进行识别,并基于识别的风险点,从规划角度进行应对生育健康风险的空间安全性提升。
考虑到在城市中生活的生育主体暴露在多重环境污染源和健康风险当中,受到空间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多源复杂诱因影响,在实施规划干预、规避生育健康风险之前,首先需要识别生育健康的空间风险点,开展城市生育健康的空间风险评价(表2)。
表2 生育各阶段的空间健康风险点识别和规划干预要素
根据生育各阶段识别的空间健康风险点,可进一步结合生育主体人群分布特征和健康状况的统计数据,形成生育健康风险的规划分区地图。
在识别生育健康的空间风险点后,可对各规划要素进行安全性提升以应对风险。对于体质虚弱的孕产妇和新生儿,需特别关注气候环境对生育健康的影响。
公共空间的设计应避免死角和闲置破败区域,同时确保育儿哺乳设施的完善。在社区中,应塑造规模适度的邻里空间,儿童活动区应位于居民视线范围内,便于监护。在步行系统中,考虑到携带婴儿车的出行需求,应特别关注无障碍设施,避免设置过多台阶,在有高差处设置坡道。此外,引入智慧城市技术,可辅助规避安全风险。
提供生育健康的空间资源包括生育服务设施空间配置及品质提升和倾向生育主体的健康公平补偿。
生育服务设施空间配置及品质提升主要涉及医疗卫生设施、托育服务设施和体育健身设施。生育服务设施的可达性通过居民居住地到最近服务设施的时间长短度量,反映居民到达目的地的便捷程度,与居民居住地的临近性越高,越容易吸引居民外出活动和步行前往。
针对生育健康,我国已完成孕产和分娩的医学化转变,但农村、偏远地区的人群和流动人口群体仍面临生殖健康服务不足的问题。为改善此状况,应开展生育健康的空间风险分析,优化医疗卫生设施布局,确保充分考虑其服务范围、供给规模和设施备用转换。同时,医疗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也需基于空间风险评价进行指引。
社区托育设施是普惠托育服务的基础。在托育服务方面,设施建设应考虑婴幼儿的不同需求,遵循多样化和差异化原则,注重安全性和舒适性。在空间利用上,应活化存量建筑,高效利用社区公共空间,以降低建设成本和缩短建设时间。
体育健身设施在生育友好环境中也至关重要。规划应注重场所营造和环境维护,以促进生育主体和儿童持续进行体力活动,城市和社区应加强各类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如健身步道、骑行道、多功能运动场等,以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全覆盖,从而提升生育主体和儿童的身体健康水平。
在健康公平方面,应倾向于为弱势群体配置更多公共健康资源,通过调整资源数量、优化空间布局和提升空间品质来增加其获益机会。生育友好视角下的健康城市规划应涵盖医疗、托育、体育设施、蓝绿空间和步行环境等要素。在生育健康资源调配中,应特别关注农村、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人群的需求,以确保生育健康服务的公平公正。规划编制层面,应明确公共空间和生育服务设施的用地、设施和服务的配置指标、选址落位、使用规则、供给时序等,确保弱势群体特别是生育主体的便利可达。实施管理层面,应优先保障生育服务类项目的建设,并明确生育主体在各环节的参与渠道和途径。
促进生育行为和健康生活的空间支持,包括营建利于工作与家庭平衡的城市布局,营造社交生活和接触自然的公共空间,以及建设适宜家庭生活的社区环境三个方面。
提高城市用地混合度有利于形成工作生活平衡的空间布局。在生育友好视角下,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应强调家庭的生产作用和主体地位,将家庭作为社会生活的核心来综合安排生产、生活和娱乐等功能,以缓解交通压力、促进社会交往、推进妇女就业,从而促进生育养育。多样化的土地利用开发有助于缩短通勤时间,而多中心城市空间的塑造可以缩短通勤距离,减轻职住的通勤负担。
为创建生育友好的社区环境,应调整住宅供应策略,增加适合育龄青年的小户型和经济型租赁公寓,减少大户型和高档次住宅,以适应性的住宅产品提供适宜生育的居住条件。同时,应注重儿童房的流线设计,使其邻近主卧,满足孩子成长需求。
对于女性的关怀也应该体现在生育友好的社区环境空间支持中。例如:维也纳“女性工作城”是一个为女性规划的社区,为了方便婴幼儿照护需求,大部分建筑高度被限制在3层及以下,且每层都设有婴儿车存放处,为女性提供最大便利。此外,居住区和公共设施的布局应紧密结合公共交通,增设公交线路以方便家庭购物和出行,从而全面提升家庭生活的便捷性。
在公共空间营造中,应注重空间功能的多样性、形态的开放性和可共享性,以促进不同年龄段人群的社会交往,打造全龄友好的社交环境。此外,还应为育龄青年、孕产期妇女和婴幼儿提供舒缓压力的自然空间。研究表明,自然环境能提升生育主体的幸福感,增强社会互动和凝聚力,减少生活困扰,因此,规划应构建点线面结合的蓝绿空间体系,形成蓝绿共生、连续开放的城市空间格局,促进生育友好的环境建设。
关注生育主体的空间治理,包括制定实施生育友好的空间政策和提升生育主体的规划参与度两方面。
韩国为应对少子化问题制定了全方位鼓励生育政策体系,其成功经验值得借鉴。我国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将卫生部门作为托育服务的牵头和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作为协同部门,共同发挥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能,还将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作为代表民生福祉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2023年1月,《龙岩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率先出台生育支持政策,助推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因此,城乡规划学科及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关于托育服务设施等生育友好需求下对应空间要素的配置策略和空间治理研究,并落实到空间层面,推动生育友好城市建设的工作。
妇女儿童和育龄青年作为生育行为主体,不仅是社区服务的对象和社区空间使用者,也是社区建设者。要尊重生育主体的权利,让他们有能力参与制定可以影响城市有关生育的决策;同时,增加基于妇女儿童和育龄青年视角的公众参与,在规划和实施的各个环节纳入其作为生育主体的真实意见,共同对城市政策施加影响。
生育作为人类繁衍生息的重要行为,事关人口可持续发展、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在人口负增长、老龄化和少子化并存的现状下更加值得关注。笔者以生育友好视角为切入点,首先综述国内外生育友好的相关研究,从规划角度剖析生育友好的内涵和需求,并识别其对应的空间要素。其次,在生育友好需求导向下,针对生育友好的空间要素,基于健康城市的主动式规划干预机制,从规避生育健康的空间风险、提供生育健康的空间资源、促进生育行为和健康生活的空间支持、关注生育主体的空间治理四个方面提出生育友好视角下健康城市的规划干预路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健康城市应对生育友好需求的空白。希望推动健康城市领域的理论发展和应用创新,进而改善我国低生育率现状,促进人居环境高质量建设,推动人口和城市可持续发展。虽然健康城市领域的研究已经逐步深入和广泛,但总体而言,国内城市规划领域对生育友好的研究还很缺乏,我们对生育需求的物质空间支持的认识还比较片面,所提出的规划干预路径仍然有较大完善空间,需要大家持续共同的关注和继续深入的研究。UPI
作者:冷红,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自然资源部寒地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实验室,主任。hitlaura@126.com
冯鸿儒,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自然资源部寒地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实验室,成员。fhongru@126.com
袁青(通信作者),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自然资源部寒地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实验室,成员。hityq@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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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际城市规划):期刊精粹 | 生育友好视角下健康城市的空间要素识别和规划干预路径【2025.2期优先看 · 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