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晓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城市更新的良性运作离不开社会资本的参与,关键要理顺政府、市场、业主居民的合作模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才能促进并保持城市更新的可持续发展。深圳的城市更新主要有两种不同模式。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以城市更新单元作为统筹单元,打破界限,搭建多元主体的利益协商平台。政府制定更新政策,对更新单元进行审批管控,并结合发展的需要修订完善更新政策,明确公众利益的保障基准水平;市场作为项目的运作主体,根据政策积极寻找潜在的更新资源,一方面与利益主体协商合作,另一方面和政府代表的公众利益协商博弈共赢,最终在更新中形成利益共同体。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城中村改造可依靠提供定制化增值服务,包括物业进村、场地运营等方式,在空间上盘活零星的空间进行运营收益,实现微利可持续;旧工业区改造由企业通过长期运营实现长周期的成本收回和盈利,通过赋权和监管,实现生产性工业用房的使用属性不改变、严控二次转租、稳定租金、提供全面的政策服务、给与企业稳定的发展预期等更新成效。
刊载于《城市规划》杂志
原文标题《社会资本如何参与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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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如何参与城市更新
官方投稿网址:http://www.plann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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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城市规划):【学术分享】从深圳城市更新实践看社会资本参与的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