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赵燕菁 | 为什么说“土地财政”是伟大的制度创新–兼答路乾(肆)

赵燕菁 | 为什么说“土地财政”是伟大的制度创新--兼答路乾(肆)

(图片来自网络)




(接第叁期)





7. 房地产政策的背后是财富再分配


路文试图把我的观点贴上“计划经济”的标签加以审判:“赵文一方面担心房价高,许多城市居民买不到房产,另一方面却又不愿意通过集体土地入市增加住房供给。”并提出“放开容积率”、“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开发房地产”、“放开用途管制”。其实路文按照经济学教科书价格范式开出药方,早已被南美、印度等国家实践证明是无效的药方。


路文把保障房理解为“半计划、半市场”的解决办法。住房不足乃是“规划计划导致的”。提供保障房“不是进一步消除计划并扩大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而是相反要求更多的计划,回到政府为所有人生产和提供产品的老路上去。”


这一观点在学界和政界很有市场。其根源就在于主流经济学把市场供需问题,错误地简化为“价格-规模”问题,认为只要市场供给增加,价格一定下跌。


可惜,传统经济学的这一凡是貌似符合“常识”的观点,其后却隐藏着巨大的误区。同任何商品一样,影响供需的不仅是“价格–数量”一组变量,“种类” 对供需同样具有重要影响。


商品房和保障房虽然都是“居住”,但却是“两种” 不同的商品。正是认为“增加商品房供给就可以压低住房价格从而解决居住问题” 的错误认识,导致了过去十几年住房政策的失败。


在中国,商品房市场的本质乃是资本市场,根本不能用来解决居住问题。当股票市场暴跌时,政府都知道要通过买入,增加需求救市;而当面对对资本市场影响更大的房地产市场时,政府却用截然相反的增加供给的办法实施各种打压。


这些看上去自相矛盾的政策,都是源于我们对房地产市场资本属性的无知。


解决“住”的问题不能通过现在的商品房市场。只有建立一个独立的保障房系统,才能在不冲击商品房市场资本功能的条件下,解决“住”的问题。这就是 “先租后售”建议的经济学意义。


我之所以“一方面担心房价高,许多城市居民买不到房产,另一方面却又不愿意通过集体土地入市增加住房供给”绝不是什么在半计划、半市场的体制下的“自相矛盾”。而是建立在一个单一的市场上,不能同时解决“炒”和“住”两个不同的政策目标这一常识基础上的。


现在有一种错误观念,认为开放农地入市就是帮助农民致富,反之就是仇视农民。路文就认为土地用途管制“导致农民无法将土地房屋等财产,变为其收入的原因。受制于集体土地入市和用途管制的限制,农民的土地和房屋,不被准许进入土地和住房市场,原有的住房资产无法转化为农民进城的资本。”


事实是,郊区农民早已通过小产权,分享了远超过其贡献的社会财富。允许郊区土地“同地同权”,无条件“自由入市”,实际上是制造了一个将社会创造的财富(公共服务),进一步流向极少数地主的通道,使得财富分配更加不公平。


结果是除了少数被征地的农民,大部分农民参与城市分工的成本反而增加了。这不过是打着“保护弱者”的旗号,公然将全民利益转给郊区“地主”的“市场” 障眼法。


近年来征地拆迁已经成为郊区农民致富的最主要的手段。允许郊区土地进入城市土地市场,不过是让郊区农民在资本市场上将其超额分享的收益流加速兑现。 


而进入城市的打工者很难从中分享财富升值,反而连之前可以租到的物业也找不到了,这只能使已经不公平的财富分配进一步被强化。


在路文看来,租可能是一种更好的解决办法:“为什么家庭不能在住房租赁市场上租用商品房,而将收入用于购买其他投资品呢?”现实中没有谁强迫 “家庭不能在住房租赁市场上租用商品房,而将收入用于购买其他投资品”。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状,乃是因为市场发现不动产升值快过其他资本品。


路文问到:“赵文又如何能判断住房的涨价速度和风险,会比其他投资品更适宜于所有的老百姓呢?为什么家庭不能获得 20 年、30 年、50 年的租房使用权,而一定要去购买一套住房呢?


如果住房仅要满足居民居住用途的需求,住房的长期租约就可以满足这个需求。居民要享受住房这种产品,只需要获得住房的使用权,不需要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这是因为路文不理解在“土地财政”模式下,住房和股票一样是财富再分配的“机器”–政府用卖地的钱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提升又带来土地价值的上升。这同通过股票投资一个企业其实是同一个道理。当然,你在一个企业打工,可以不买企业的股票;但你也就因此无法分享企业未来收益的增长。


路文说“如果要让所有居民分享到房价上涨的收益,就需要假设住房在任何时期都是一项利于所有居民的投资品,但这个假设是极难成立的。”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假设,也不需要这样的假设。“先租后售”的住房即使不升值,住的功能也不会消失。


但有一个事实不可否认,无论你多么不喜欢房地产,过去三十年中国中产阶级致富最快的经济工具就是房地产。正是 1998 年房改,一夜之间创造出中国历 史上最大规模的中产阶级。


这一阶层构成的规模巨大的消费市场,已经超过生产能力,成为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竞争力。而“98 房改”的成功,实质上就是通过“先租后售”带来的社会财富再分配。


8. 土地制度与现代社会秩序


路文在最后,把对土地财政的批评上升到“现代社会秩序”的高度,认为 “赵文没有认识到,既有征地制度破坏了农村居民的财产权,不利于现代社会秩 序的长期建设和发展。”


路文用“平等有效地保护产权”这样“政治正确的词汇” 把其观点包装起来,把征地拆迁描述为政治团体“通过垄断政治而操控经济”, “以暴力拆迁为谈判筹码,破坏了农民的产权。”


路文声称“只要征地范围不缩小,政府永远有权垄断合法暴力,暴力拆迁就永远是一种威胁,居民的产权就得不到平等保护。”


这完全无视历史上和中国同样的发展阶段的国家,都出现过类似的大规模强行拆迁。只是由于中国的城市化速度奇快,把其他国家上百年的拆迁压缩在几十年完成了,这一现象才显得尤为 刺眼。


在《李光耀回忆录》里,可以看到当时新加坡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将国有土地从立国时 50%多提高到现在的 90%多。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那样,在城市化初期就可以几乎无偿获得廉价土地的条件,中国是仿效不了的。


但即使如此,美国依然需要使用国家征收权。阿塔克和帕赛尔(2000)在《新美国济史》 中在讲到运河建设时就提到这一点:


因建设一种新的更便宜的运输工具而导致的土地价值上升,是所谓正外部性的一个极好例子。施工沿线的土地所有者肯定能从项目完工中获得巨大的资本收 益,并且无论他参加和赞助该项目与否,他都可以从中收益,……拥有产权意味着这些土地所有者即使袖手旁观,但仍能获得土地升值带来的利润。


……出于这个原因,法院和议会经常介入进来,它们对土地所有者实行国家对私有财产的征用 权–只要给予私有财产所有人‘公平’的补偿,国家无需同意就可以为公共用 途而征用私有财产。(p.174)


能否使用宪法权利低成本拆迁,是城市化必须跨过的门槛。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仿效不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无法低成本获得土地是其中最主要的原因。的确“暴力强拆具有较高的成本,带来了与农民的矛盾和大量上访事件,影响了社 会秩序与政府信誉。”


路文也发现公共权力的丧失导致“近年来征地成本日益高涨,有的地区达到每亩地上百万元”。土地净收益从改革开放初期占土地收入 80%骤降至现在的不到 20%。在 80%的成本中,60%被用来做征地拆迁的补偿。


这也是近年来公 共项目成本暴增,导致城市负债骤增,固投速度降低,经济增速下滑的重要原因。 这也从相反方向证明,国家强制征收能力对“现代社会秩序”多么重要。


路文把平等保护产权和税收财政结合起来,认为:“居民的产权得不到平等保护,政府就难以收取财产税”。当年印第安人的产权按照今天的标准,未必得到 “平等的保护”,这个并不妨碍今天的美国政府收取财产税。


在城市化初期的 “强制”和城市化完成后的“保护”是不可分割的连续过程。用一个阶段否定另一个阶段,乃是历史的无知。


2012 年,台湾大学朱云汉教授有一个著名的演讲。在回答中国过去三十年 “这样一种快速的、大规模的、史无前例的兴起是如何成为可能的?”这一问题时,提出“中国完成了一场相当彻底的社会主义革命,因为它把私有财产权,尤其是最重要的土地资本集体化,不是国有就是集体所有。


而这个庞大的集体资产, 大部分是国有资产,是中国后来三十年快速发展的资本。其他很多国家没有走这条历史道路,就很难有这个历史条件。”


9.结论


其实,“土地财政”这个词本身并不是一个严格学术概念,在我看来“土地金融”(也就是其英文翻译 Land Finance)更接近中国这一制度的本质。


刘守英(2018)在最近“跑不完的真实世界” 里说:“土地财政”概念就是他“在一线调查发现并提出的。”虽然我没有看到原始出处,但基本可肯定这一概念是作为负面的现象被提出的。


现在很多人给我贴上“为土地财政辩护的标签”。其实,在我所有的讨论中都认为“土地财政”同任何制度一样,一定是有利有弊。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作用。


我在最近一篇文章(赵燕菁,2018)就提出,“土地财政”已经完成其历史使命,随着城市化进入 2.0 阶段,中国应当从资本型增长走向现金流型增长。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财政”不重要了。路径依赖告诉我们,新的增长模式一定要能嫁接在现有的模式上才能成功。


作为结尾,我还是要感谢路文博士对拙文的系统讨论。特别是路文应用主流经济学的分析工具,使我得以有机会从理论上对“土地财政”一文的批评做一个系统的回应。


“土地财政”大讨论不应停留在观点对错的争论上,而是要深入到不同观点所依托的理论上,从而将这次讨论当成一次提升中国经济学理论的宝贵契机。


守英在他那篇文章里不点名地揶揄我“用一套自创的理论和自造的事实搞出一套所谓的理论来解释这套东西有多么的伟大”。其实,我的很多想法在西方非主流的经济学家(哈耶克、诺斯、奥尔森、蒂伯特等)的著作中都有提到,我只不过是将其组装为一个新的框架用来解释中国的经济增长。


在我看来,也许我的“自创”并不成功,但我坚信,简单复制粘贴主流经济学已经不足以回答中国 经济实现前所未有增长的历史事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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