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晓曦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系主任助理
《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主要起草人
很荣幸受到中规院和主办方的邀请,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北京市4月份出台的《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编制背景、意义和目的
→ 编制背景
• 贯彻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于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古都文脉的传承,着眼于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打造历史文化“金名片”的同时,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的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传承城市历史文脉,深入挖掘保护内涵,构建全覆盖、更完善的保护体系。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为市民提供丰富宜人、充满活力的城市公共空间。
• 进一步指导街区更新与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在首都建设“四个中心”、疏解非首都功能和中轴线申遗的背景下,有效推动街区更新,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落实蔡奇书记提出的“街巷提升要从规划导则抓起,一条街区一条街区用心整理好”的要求,保护老城特色风貌,改善空间环境品质。
• 解决历史文化街区在传统风貌保护、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长久以来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落 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确定目标和要求,实现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有机更新,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逐步走向政府主导、社会资金投入、居民参与的条件下,有效规范、控制、引导其中的建设行为。
→ 编制意义
• 进一步明确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各类保护要素及其保护方式、标准、方法,有助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风貌保护工作;
• 直接规范、引导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内各类建设行为,使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设计、建设有章可循,合理推动有机更新;
• 为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整治确立相关准则,变“做加法”为“做减法”,有效管控、杜绝违法建设及“建设性破坏”、“保护性破坏”、“过度设计”等行为;
• 作为北京市各历史文化街区进一步制定街区层面详细规划或设计导则的基础和参考依据,促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深化与落地实施;
• 积极推动对首都的历史名城保护工作与城乡可持续发展,并对全国其他历史文化名城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 编制目的
本导则的编制工作是在现行的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规、规范的框架下,在落实《总规》和现有保护规划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大量实地调查,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分析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的特点及其保护、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确定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保护主要思路,提出规范、引导历史文化街区内各类建设行为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能够有效支撑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保护和有机更新工作。也为今后进一步制定相关地方标准,推动北京市各历史文化街区形成符合各自特点的详细规划或街区导则,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的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奠定基础。
二
编制思路
→ 编制原则和主要特点
从大的思路来讲,导则编制面临的最主要困难是如何编制一部全市性的导则。研究范围最后确定在老城的33片,导则编制了两年,反复修改了20多次,希望最终达到一个平衡点,确定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另外,从表达形式来讲,希望能做到图文并茂,导则不仅是给专业人士使用,希望也能起到一定的科普作用。
• 承上启下、远近结合:对上承接中央及市级要求,对下以现实问题为导向,服务于北京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保护和街区有机更新的长效管理和引导,同时立足近期现实需求。
• 政策梳理、多方协同:涵盖规划、设计、管理的基本要求,注重与现行国家和市级规范、标准、导则,以及各区已、在编导则的衔接;各级、各部门共同协作,拓宽征求意见和实施渠道。
• 明确原则、重点引导:有效兼顾普适性与实操性,刚性要求和弹性要求并重,寻求广度和深度上的平衡,满足引导全市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保护和街区有机更新的要求。
• 立足现状、分类控制:针对建成区的特点,尊重历史传承,从现状提炼类型,推广并适用于类似街区。
• 注重表达、形式创新:创新表达形式,图文并茂,便于管理者、设计者、使用者及公众理解互动,促进历史文化街区环境提升的“精治、共治、法治”。
在编制过程中,同样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具体做了两方面的基础工作。一是系统整理国家、北京市已经公布的相关法规、规范、标准,以及东、西城两个区出台的地方性规范、导则作为导则编制的依据和参考。梳理过程中发现之前出的东西很多,术语的描述也不统一,有规划部门出的,有文物部门出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的。我们做了大量的对标工作,至少在术语方面能相对统一起来。涉及到历史街区导则不光是风貌,还涉及到市政、建筑、交通、文物、牌匾、城管委等不同的规定,怎么把这些串起来,这是前期调研和分析工作最主要的内容。
二是做了大量的现场调研工作,对北京老城内现有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协调区和一般平房区进行大量深入调研,掌握一手资料,了解风貌保护与街区更新的现实情况,分析归纳现状特点和问题。实地调研了有代表性的18片街区,将其中面临的问题和比较好的经验做法做了总结。通过实证的方法,进行了以问题为导向的调研。
《导则》在条文结构和体例方面也做了相应的创新。与规范相比,导则的体例要求相对比较宽松。因此,我们将条文和条文说明编排在一起,采用了两种字体加以区分,更方便非专业人士阅读。
同时,为了更适合公众和基层部门的理解和使用,《导则》对相关条文采用了大量图示的方式进行解释,并在推荐的图示方案上标示绿色“√”,对不恰当的图示方案上标示红色“×”,使之一目了然。比如一些案例中对具有历史价值的沿街建筑墙体、影壁等采取保护性的整治措施,剔除多年叠加的贴砖、抹灰等附加面层,复原传统青砖墙面,并采用传统工艺进行修缮、修补,部分恢复了沿街建筑的传统风貌。另外,通过调查、考证,并在征得院落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在胡同沿线街门修缮时复原了部分“如意门”门楼传统的“黑红净”彩画做法,局部恢复了胡同的历史风貌。这些做法都是《导则》中提倡的,在相关图例上,都标示了绿色“√”。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画“√”的图示并不是具体操作时的强制性方案,而是指导性方案。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更新,主要强调和谐与协调。因此即使有了标准,也不是要求千篇一律、整齐划一,而是鼓励设计师在规范的基础上,能设计出更走心、更协调、更具特色的高品质方案。
三
导则框架和主要内容
→ 适用范围
该《导则》的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老城内的33片历史文化街区,包括南长街、北长街、什刹海、大栅栏、鲜鱼口等区域,总面积20.6平方公里,占老城总面积62.6平方公里的33%,占核心区92.5平方公里的22%。中心城区范围内其他需要成片保护的地区可参照执行。
→ 编制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导则规定了北京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保护的原则及做法,用于规范和引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过程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行为。
本导则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术语、街区整体风貌保护与更新、建筑风貌保护与更新、街巷空间及附属设施、实施管理等。另附有引用标准名录。
1.总则
总则确定本导则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共性要求、基本内容、实施措施、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协调等。
2.术语
对本导则中出现的专用术语进行定义与解释,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素、整治要素、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其他建筑、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筑修缮、建筑改善、建筑更新、建筑整饰、建筑保留、街巷空间、附属设施、翻建等。
3.街区整体风貌保护与更新
第一个核心章节是街区整体风貌保护与更新。本章指出了北京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整体保护的基本要求、各类保护要素和整治要素,以及在街区层面需要进行整体风貌控制的各项要素及控制措施。第三章又分成了三节,第一节是基本要求,是对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和有机更新的总体性要求,第二节是对10个保护要素和10个整治要素的具体描述,第三节对街区整体层面需要保护和整治中注意的要素要求进行了阐释。
4.建筑风貌保护与更新
第二个核心章节是建筑单体或者说建筑院落的保护与更新。本章对建筑(院落)层面的各项风貌保护和控制措施做出了具体规定,包括各类建筑的保护和整治的方式,其中保护类的建筑和整饰、更新类的建筑有不同的要求,另外还有建筑技术,像管线设施、节能、无障碍等技术上的改善和风貌保护关系。对近年来问题出现比较集中的地方,像绿化、装修装饰等方面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5.街巷空间及附属设施
本章对历史文化街区的街巷空间的风貌保护及其中各类附属设施的风貌控制措施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胡同街巷风貌整体的控制,公共空间绿化景观、市政设施、无障碍设施、标识牌匾、建筑外挂设施和照明等方面的要求。
6.实施管理
最后一章是实施管理,从规划管理、城市管理、房屋管理、违法建设管控、责任规划师制度、公众参与、奖惩机制、部门协调、规划保障等方面提出推动本导则实施的策略建议。
四
重点及创新点
(一) 分层级保护
《导则》的一个重点是提出了分层级保护的概念。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从尺度上分成了三个层级,第一是街区整体风貌保护与更新的要求,第二是建筑单体(院落)风貌保护与更新的要求,第三是建筑单体以外的环境要素的风貌保护与更新的要求,包括街巷、外部空间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要求。也就是街区整体风貌控制、建筑风貌控制、街巷空间及附属设施风貌控制。
整体风貌的控制是指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中需要整体考虑的内容。比如说有街区天际线、整体形态特征和色彩基调等方面的内容,有街区功能方面的内容,有人口构成和社区结构方面的内容,有街道、胡同肌理方面的内容,景观视廊和街道对景,有保护价值的水域,古树名木及大树,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违法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出行方式和出行环境等等。这里面对传统的物质要素有一些延展,把一些非物质的文化要素,但是对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有重要意义的要素加了进来。
建筑风貌的控制有几方面内容。首先,要基于建筑的保护价值进行分类。在分类的基础之上,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其它建筑的保护、更新、整治、保留、改善和修缮提出了具体要求。之后,对于建筑管线设施、节能和无障碍改造也提出了技术性的引导。最后,对院落绿化、装修装饰提出了要求。
街巷空间和附属设施风貌控制方面,有对街道胡同整体空间的风貌控制,比如公共空间、市政设施、无障碍设施、标识牌匾、外挂设施、街巷照明和景观照明方面有具体的要求。
(二)分要素控制
除了分层次的保护之外,《导则》的另一个创新点是提出了分要素控制,实际上也是按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规范要求提出的,对历史文化街区来讲是两方面的内容。学术上讲保护和有机更新,但具体按照规范要求上来讲就是保护和整治,所以我们又把它分成了保护要素和整治要素。
保护要素分了10项,与分层级的保护是相互支撑的关系。
1. 历史形成的街区天际线、整体形态特征和色彩基调
2. 历史形成的街区功能
3. 街区的人口构成和社区结构
4. 街道、胡同肌理
5. 历史形成的景观视廊和街道对景
6. 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以及其他建筑中有保护价值的部分
7. 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特定构筑物或建筑构件
8. 有保护价值的水域
9. 古树名木及大树
10. 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
除了保护要素之外,又提出了10条整治要素。但这里的整治是广义上的概念,跟狭义的街巷整治不一样。整治也就是有机更新,不仅包括狭义上的整治,也包括改善和提升的部分,整治、改善、提升构成了有机更新的整体概念。十个要素里有治理的方面,有减法的方面,也有改善提升的方面。
1. 整治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或现有建筑中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部分
2. 治理各类违法建设
3. 限制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4. 推动出行方式转变和出行环境优化,改造相应的交通设施
5. 改善和优化市政设施及无障碍设施
6. 营造和提升街区公共空间
7. 规范和改善街区绿化及街巷空间内的地面铺装、景观设施、公共艺术与城市家具
8. 规范标识系统及牌匾、广告和公益宣传
9. 整治和规范建筑外挂设施
10.规范街区照明
(三)街区整体风貌保护与更新
在街区整体风貌控制的层次上,主要提出了三点创新。
第一,延续街区功能。延续各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城市功能,因地制宜地保持、优化或恢复街区传统的功能结构,明确居住功能与非居住功能的比例和分布,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品质,严禁过度的商业开发与商业化行为,有序引导街区活力提升。
实际上提出了保护更新的本质性问题。讲风貌保护不能没有物质空间,但是有些物质空间背后的规划和城市发展领域中的整体性要素是起根本性作用的,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街区功能。通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这方面的变化,1990年代只是保少数文物,大部分都被拆掉了。2000年代初,觉得物质空间很重要,不能再拆了,但人和功能可以换,推动商业化。类似英、美等国在1980年代之后实行的城市更新思路,以绅士化、商业化为途径,主要依靠市场力量推动。但是,这种思路经过十几年的尝试,暴露出很多问题,例如社会分配不公、社区瓦解、空间隔离、文化断裂等等问题,真实的风貌也未能保住,变成了僵化的、博物馆陈列式的保护,完全失去了历史街区原有的味道。对此,欧美国家近些年来也陆续展开了反思。所以,《导则》中将这方面的思考,对人、社会和城市功能的思考也加了进来,还是要延续传统街区的基本定位和功能,避免过度商业化、绅士化、贵族化的街区功能置换。
就北京的具体情况而言,按功能划分,北京的历史文化街区可分为两类:居住类街区和混合类街区。前者以居住功能为主,兼有少量的公共服务、商业、办公等非居住功能;后者的非居住功能比例相对较高,但居住仍是街区的主导功能之一。从分类情况看,历史文化街区均不以商业功能为主,且各街区中商业性质的建筑比例有限。过度增加商业功能将改变街区原有功能和环境,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影响人口结构和文化传承,不利于街区传统风貌保护。因此,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保护和有机更新应以延续原有街区功能为基础,保持、优化或恢复街区的传统功能结构,明确街区内居住、公共服务、商业等各类用地性质及其比例,有序推动街区活力提升,限制旅游等商业设施的无序、过度开发,引导非居住功能向便民服务、文化事业等方向发展,保留和发展历史形成的特色商业。
第二,保持、延续人口构成和社区结构。保持并延续历史文化街区已形成的、混合型的人口构成和社区结构,优先保证常住居民的居住权益并改善其居住条件,严格管控房屋转租、转借,推动社区营造和文化传承工作,增强社区归属感、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实现街区活态保护,促进混合型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今年总书记视察前门草厂地区时,特别提出了居民不能走,至少一部分人得留下来。试想北京的历史文化街区里面,住了几十年的老百姓都走光了,搬进来的都是对街区没有记忆、没有感情的“新居民”,街区文化很难完整地保留、延续下来,“新居民”们也不太容易对街区的传统风貌有比较明确的认识。另外,从社会公正的角度上看,如果经济能力比较强的居民都逐渐搬走,剩下的都是弱势群体,生活环境会进一步恶化。保护和更新是一个辨证的过程,保护的同时还需要改善民生,要尊重人的居住权利,不能因为保护、更新就把弱势群体轰走,这涉及到人的基本居住权利问题。因此,为了保证文化的传承和人的基本住房权利,《导则》特别强调了对人口构成的社区结构的保持与延续,并作为保护要素的一部分。
第三,转变出行方式和优化出行环境。在不影响街区传统风貌的前提下,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出行环境的优化,倡导以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为主的绿色出行方式,保障步行和自行车路权,具体措施包括:
1. 宜结合街区整体交通组织,设置自行车和行人专用道、步行区,街区内部宜采用宁静化的交通设计,推动步行街区建设,形成儿童和老人友好的步行环境。
2. 合理组织胡同交通,原则上远期取消胡同停车,近期广泛征求周边居民及驻地单位意见,形成停车施划和管理方案。具备条件时,可划定机动车禁(限)行、禁(限)停区,采用设置路口、街边人行道桩等方式,限制胡同内机动车的通行与停放,营造慢行优先的交通环境。人行道桩的设置应符合《北京市人行道桩设计实施导则》的相关规定。
3. 具备条件时,可在历史文化街区边缘或相邻地段设置地面、地下机动车停车场(库),并通过完善停车收费和管理制度等方式,减少街区内机动车使用量。机动车停车场(库)的选址和规模应经过规划国土部门和交通部门的论证。地面立体机械式停车设施应满足街区传统风貌保护和建筑高度控制的要求。
4. 具备机动车通车条件的胡同,可组织机动车单向交通。各类交通设施不得影响行人通行,胡同内禁止设置交通护栏,鼓励通过地面划线、标识标牌引导行人。严禁私自安置地锁、地桩(或类似功能的物品)等占用街巷空间、私设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行为。
5. 在地铁、公交站点附近及街道、胡同两侧有条件的地段,应按照小规模、高密度的原则设置自行车停放区或停车设施。自行车停放区或停车设施应符合《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且不得影响街区传统风貌和日常生活,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和安全疏散。自行车停车设施宜与街区内的建筑、街巷绿化、景观设施、城市家具等结合设置。
(四)建筑风貌保护与更新
历史文化街区的建筑风貌控制层次,《导则》也重点涉及了三方面内容。
第一,建筑的分类保护和整治。历史文化街区中最重要的要素是建筑,建筑的保护和整治则要分门别类。
基本要求:
1. 历史文化街区的建筑风貌保护和控制应遵循“古今有别、新旧有别”的原则,按照不同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确定处理方式,尊重建筑原样和时代特色,既不宜刻意仿古,也不宜刻意求异。
2. 建筑风貌保护应与历史文化街区的居住条件改善有机结合,在保护传统风貌的前提下提升街区的宜居度,实现有机更新。
3. 鼓励采用传统工艺保护或恢复建筑传统风貌,使历史文化街区成为传统营造工艺的传承基地。
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现有建筑,应根据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分类确定不同的保护或整治措施。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评估及分类须遵循以下原则:根据历史文化价值的不同,历史文化街区内的现有建筑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其他建筑。不可移动文物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予以保护、修缮;历史建筑应进行保护,采取建筑修缮措施;传统风貌建筑应视情况采取建筑改善措施,鼓励采取建筑修缮措施进行保护;其他建筑可根据情况分别采取建筑更新、整饰、保留等措施进行整治,具备条件时可按照建筑修缮或改善的技术要求恢复历史原样。
第二,建筑现代化设施、设备和管线的风貌控制。
在保护传统风貌的前提下,可通过引入厨房、卫生间、水、电、暖、燃气、消防、邮政等设施和设备,使得修缮、改善或更新后的建筑达到现代化标准。上述现代化改造须遵循以下的原则:
1. 现代化设施和设备及各类管线的建设安装不得破坏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遗存和历史文化信息,不得影响建筑或街区的传统风貌,不得新增违法建设或造成现有违法建设的永久化。
2. 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进行建筑修缮或改善时,新增厨房、卫生间等应设在建筑物内部。
3. 各类管线应埋设或在隐蔽部位线槽敷设,消灭院内飞线。线槽敷设时,线槽应采用与周围墙面相同或近似的色彩,进行隐蔽处理。
在不影响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且具有可逆性的前提下,可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其他建筑中有保护价值的房屋建筑物或构筑物设置无障碍坡道、扶手。设置无障碍坡道、扶手时须遵循以下的原则:
1. 无障碍坡道、扶手的设置对有保护价值的建筑本体或构筑物(如墙体、台阶、铺地等)造成影响时,应采取可拆卸或可移动等非永久性的做法,不得对原有建筑本体或构筑物造成任何破坏或形成永久性覆盖。
2. 无障碍坡道的设置可优先满足自行车推行的需要。在空间条件具备且符合传统风貌保护要求的情况下,应考虑满足轮椅通行的需要。
3. 无障碍坡道、扶手的形式、色彩、材料等应与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相协调。
第三,对建筑装修和装饰行为做出了相关规定。
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各类建筑内外装修、装饰行为应纳入街区传统风貌的管控范畴,并须遵循以下的原则:历史文化街区内应严格控制各类装修、装饰行为。不得以外立面装修、装饰的方式,未经许可私自改变建筑外观,破坏街区传统风貌。不得以室内装修、装饰的方式,未经许可私自改变建筑结构,破坏各类保护要素。
(五)街巷空间及附属设施
对于街巷空间及附属设施的风貌控制,基本原则是尽量做减法,慎做加法。
1、街道、胡同整体风貌的保护
保护和延续历史形成的街道、胡同整体风貌,已发生改变的应予以恢复。按照主要功能区分居住类和商业类街道、胡同,保持各自的风貌特色,沿街(胡同)立面不得出现违规开墙打洞等影响风貌完整性的行为。
2、街巷绿化
历史文化街区的街巷绿化应符合街区传统风貌特点,采取分散、多点、小规模的方式,并须遵循以下原则:应选择具有北京地方特色的传统植物种类和绿化形式。常见乔木种类包括槐树、枣树、海棠、丁香、石榴、玉兰等,灌木种类包括牡丹、月季、榆叶梅等,陆生草本植物种类包括芍药、大丽花、菊花、草茉莉、凤仙花、牵牛等,水生植物种类包括荷花、睡莲等。
3、市政设施改造
在不影响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前提下,对街区内的市政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
市政设施改造须遵循以下原则:
(1)街道、胡同内布置市政管线时,原则上不得改变原有胡同的尺度和走向。街巷空间具备入地条件时,现有架空线应逐步实现入地。不具备入地条件时,应对无法入地的架空线进行梳理,梳理后的架空线应整齐、有序,且梳理方式不得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以及街巷空间内的其他历史文化遗存造成破坏。
(2)电力变压器、电力派接箱、电信交接箱、有线电视分配箱、燃气调压箱等市政箱体应鼓励实现小型化,优先设置在街道、胡同沿线建筑内部或院内。如需设置在街巷空间内时,应安排在隐蔽且不影响街巷胡同正常通行或居民安全的位置,并应进行隐蔽处理。对于目前影响街区传统风貌和居民日常生活的市政箱体,应采取迁移、遮蔽、修饰等隐蔽措施予以改造。
4、 标识系统
历史文化街区街巷空间内的历史文化街区标识、门牌和楼牌、胡同牌和街牌、文物标识、历史文化资源说明牌、步行者导向牌等标识系统应统一规范设置,并须遵循以下原则:
(1)标识系统应在易于辨识的位置有序设置,且不得影响街区传统风貌、居民日常生活及交通、消防和安全疏散,不得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标识系统的规格、样式、色彩、材料等应与街区传统风貌相协调;文字和图示应规范、清晰、方便识读;标识和说明内容应准确、可靠、真实。
(2)历史文化街区内可设置历史文化资源说明牌,对各类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具体说明。历史文化资源说明牌应统一规范设置地点和位置,实行一处一牌,统一设计、易于识读,外观简洁、雅致且能体现北京历史文化街区的特色。
5、 室外家用设备的风貌控制
历史文化街区内的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电视天线、固定晾衣架等室外家用设备应在隐蔽部位有序安装,不得安装在坡屋面上,不得影响街区传统风貌、居民日常生活及交通、消防和安全疏散,并须遵循以下原则:
坡屋面建筑的空调室外机应在檐口之下统一高度、有序布置。确有需要时,临街(胡同)一侧的空调室外机可采取遮蔽、修饰等措施进行隐蔽处理。如采取外罩遮蔽时,外罩的尺寸、样式、色彩、材料等应达到隐蔽效果,且不得影响空调室外机的正常使用。空调冷凝管不得随意搭设,且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隐蔽处理。
6、 室外公用设施的风貌控制
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筑外挂市政箱体、雨水管、旗杆座等室外公用设施应在隐蔽部位有序安装,不得影响街区传统风貌和居民日常生活,不得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及消防和安全疏散,并须遵循以下原则:确有需要时,建筑外挂市政箱体可采取遮蔽、修饰等措施进行隐蔽处理。如采取外罩遮蔽时,外罩的尺寸、样式、色彩、材料等应达到隐蔽效果。
(六)实施管理
在实施管理措施中,《导则》强调了基层治理的重要性。主要有两方面重点:一是责任规划师的制度作为基层治理的抓手,二是社会共治、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的目的一方面是加强监督,对政府和实施主体的行为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另一方面是宣传教育的工作,争取公众的理解,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文化意识和审美意识,风貌保护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
1、建立和完善责任规划师制度。积极推动责任规划师制度与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和有机更新工作相结合,引入责任感强、业务精湛的责任规划师团队,加强街区传统风貌的日常管控,增强基层技术力量,搭建专业部门、基层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共治的桥梁。
2、推动社会共治,加强公众参与制度化建设。倡导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保护与社区营造、社区建设相结合,构建面向全社会的公众参与平台,建立全过程公众参与制度,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提高街区内居民、驻地单位对街区历史文化价值的认识,鼓励和引导居民、驻地单位参与风貌管控、规划设计、实施监督和日常维护工作,培养保护意识、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共治共享,营造“我要保护”的社会氛围。
The End.
报告整理:马菲.
唐燕:北京街区更新的制度探索与实践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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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四南历史街区责任规划师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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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秘笈拎一拎丨随行北京老城工作营上都讲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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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区更新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规划中国):当风貌保护遇见街区更新…… ——《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