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城市规划学刊》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专辑”是一本汇集了同济规划人近期专业实践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反映一线工作成果积累的学术刊物,其中既囊括了同济规划人在城市规划各领域的前瞻性专业思考,也记录了他们在专业实践中的创新与努力。
“品质提升与城市设计”学术笔谈栏目,邀请多位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同济规划人各抒己见,各位专家的观点可谓百家争鸣,精彩纷呈。本公众号将该学术笔谈的内容陆续全文刊发,敬请期待。

匡晓明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城市设计研究院 常务副院长
以生态城市设计为手段实现生态与城乡空间的有机融合
随着中国进入生态文明新时代,城乡规划应以“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为理念全面指导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部的成立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确立更标志着规划领域的生态文明不再停留在理念层面,而是通过规划引领落实到实践行动。
在生态文明背景下,生产、生活、生态之三生融合与合理利用成为空间规划工作的重要议题之一。城市设计作为一门解决城市空间环境问题的应用技术手段,亦应与时俱进,综合考虑生态空间的融合。故应将城市设计与生态学相结合,通过协调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与城市空间的关系从而达到城市空间环境优化的目标。从中国传统天人合一的人居理念,到西方的田园城市理论,自发的生态观念已经或多或少地渗透在城市设计思想当中。然而面对当代城市生态环境恶化、资源紧束等一系列城市生态问题,如何切实地将自然生态、环境质量与低碳高效等一系列与生态相关的内容纳入到城市设计实践中,形成基于“生态优先”理念的城市设计方法即生态城市设计方法,正是我们团队在过去几年以来不断探索和实践的方向。
生态城市设计是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内核,以城市生态学为基础,以城市空间环境设计为手段,最终实现人、城市与自然三者间和谐发展的城市规划设计方法。生态城市设计在紧密结合已有城市设计研究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侧重从生态角度来梳理和完善城市设计的理论框架和实践方法,体现了当代城市设计的探索性和创新性要求。生态城市设计的研究对象是城市物质空间环境系统中各类生态要素的关系,主要包括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与主体人。其核心理念是建立在保护、适应、优化和补偿生态环境的原则上,对城市生态系统进行系统性优化,实现人(主体)、城市(主要是人工环境)、自然(主要是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之间的和谐发展。
首先是城市与自然的和谐,强调城市建设空间与生态环境的有机融合,构建城绿和谐相融的空间网络体系。城市建设不可避免地会对原有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生态城市设计首先着眼于对自然山水、原始地貌、物种栖息地和植被景观等的保护性利用,在城市空间环境塑造中尽可能保持自然本底的完整性,并构建有机联系、城绿相融的自然生态网络,提升优化城市自然空间的生态功能。在具体的设计当中应结合气候适应性设计措施如城市风廊与蓝绿空间的耦合,关注自然要素的物理调节作用如海绵城市系统等等,增强城市韧性,提高生态效能。
其次是人与城市的和谐,其目标是形成以人为中心的复合平衡的密度组团。生态城市设计重点关注城市空间环境组织中通过功能混合布局、交通优化组织、设施均衡布点、高承载力的紧凑开发等来达到节约土地资源、促进绿色出行和塑造舒适宜人的人居环境等目的,以达到城市物质空间与人类使用间的低碳高效与良性互动。
最后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亲近自然是人类的天性,但同时人类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对原有自然过程的阻断、对自然资源的消耗,都需要我们采用一种“补偿式设计”的思路,来降低对自然的不利影响。生态城市设计应在强调人类顺应自然、亲近自然的同时,高度关注人类建设对水流过程、风流过程的影响,充分协调山水资源、林草资源和耕地自然等各类资源的综合利用以及对废弃物的处理,尽量降低对自然的不利影响。
从实践方法来说,生态城市设计与城乡规划相结合,在总体层面、区段层面和项目层面各有所侧重。
总体层面生态城市设计重点是构建城绿相融的空间结构和区域总体的生态目标。经过多年的规划设计实践,总结提出了多层级、多中心网络组团式空间布局模式。由一级绿廊划分若干一级组团,一级廊道宽度以生态维育功能为主,以链接区域重要生态斑块,营造完整自然生境为目标;一级组团结合配套规模原则,是具有完整城市功能的城市片区。一级组团内部由二级绿廊划分若干二级组团,以绿色游憩功能为主,与一级绿廊有机联系,并能够一定程度上保护生物多样性;二级组团结合行政管辖要求,规模约5—8km²。在有条件的二级组团内部可以构建若干三级组团。在此空间结构基础上,用地布局考虑适度紧凑与功能复合,采取TOD开发模式等方式促进职住平衡和减少长距离出行。此外,还要建立区域总体生态指标体系,对空间开发和管制进行约束,以保证生态低碳规划目标的实现。总体层面的生态城市设计可与未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相结合,从城市空间环境营造角度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规划的生态管控目标和要求。
区段层面生态城市设计关注重点是从系统和地块两个层面对上一层次规划的生态管控要求进行落实。首先在系统层面进一步明确功能混合、布局紧凑、设施均衡、尺度适宜等功能布局和规模尺度方面的具体要求,并确定绿色空间的控制边界。在地块层面,可将生态城市设计管控要求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地块附加生态指标等形式予以具体落实。在区段层面的生态城市设计实践中,我们总结了基于规划建设管控路径的五大管控要素,分别是土地集约利用、绿色交通引导、生态景观环境、可持续资源利用和绿色建筑管理。通过五大管控要素指标体系的建立,一方面对整体规划方案进行约束,使其满足生态城市设计的总体要求,另一方面对各地块开发建设活动提出约束性指标要求。区段层面的生态城市设计可与未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集中建设区详细规划相结合,依托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将生态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开发建设活动管控之中。
项目层面的生态城市设计关注重点是通过适宜的空间形态设计和生态技术应用将生态指标予以具体落实。首先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对场地植被水体等自然资源进行最大程度的保护和再利用;同时应结合在地气候条件,考虑诸如夏季通风与冬季防风等需求,对建筑形态组合进行设计引导。在生态技术应用方面,应综合考虑其经济性和可行性,针对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等多个方面进行因地制宜的设计。
综上,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空间规划改革的大背景下,结合城市设计在城市空间环境塑造方面的独特技术优势,将城市生态学与城市设计紧密结合,以生态城市设计为手段,营造蓝绿交织的城乡宜居空间,实现当代城乡绿色发展。我们团队过去几年的大量生态城市设计实践表明,生态城市设计不仅是生态与城乡空间的有机融合,而且在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管控要求方面已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空间规划改革之际,我们还需持续关注生态城市设计与空间规划体系间的融合与衔接,以期在国家空间治理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全文刊载于 《城市规划学刊》 2019年第7期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同济规划TJUPDI):匡晓明 | 以生态城市设计为手段实现生态与城乡空间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