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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规划编制体系中,住房规划分为两部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专项——住房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住房专项规划。住房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省市住房发展要求,统筹和安排城市近期(三年或五年)住房建设任务和行动计划;后者关注城市中长期住房需求、住房发展目标、建设重点、空间布局和住房政策等。从系列国发文件来看,目前我国城市住房规划编制重点在住房发展规划,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住房专项规划编制则较为薄弱。
2016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6.6平方米,住房总量已基本满足居住需求,由“重量”向“重质”转变。在新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住房如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供优质多元住房,实现职住基本平衡,充分提供保障性住房,改善老旧小区品质,塑造本土化高品质住宅,实现“宜居、乐居、优居”,面向中长期住房统筹与安排的国土空间住房专项规划应承担更多责任。
波特兰位于美国西北部,常年稳居全美宜居城市排名前列,在住房规划与建设方面有着完整体系、架构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研究后发现波特兰住房专项规划属性为中长期城市空间规划,规划目的是为市民提供足够的住房单元并保障住房的多样性、可达性、可负担性和优良品质,其规划属性和目的与我国当前住房专项规划不谋而合。
波特兰住房专项内容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现状问题与未来目标双导向的住房需求分析,为住房空间布局和住房政策的制定指明方向;二是多个维度的住房空间布局研究,从居住土地入手判定城市增长边界扩张与否,在联动统筹“住房—土地—产业—交通”四要素的情况下布局住房空间分布,保障住房可达性与职住平衡性;三是针对现状住宅存在问题和未来住房建设目标,制定重点政策解决迫切问题和为未来住房发展目标保驾护航,这些规划内容在住房需求与目标上的人本考量、空间布局上的多维度结合、政策制定上的重点突破为我国住房专项提供了一定借鉴。此外,波特兰住房专项通过“规划转区划、评估优规划”程序保障规划落地实施并不断优化以切合实际需求的手段与方式为我国住房专项规划提供了一些参考。
在此基础上,本文建议我国明晰住房专项规划与住房发展规划并重的属性内涵;住房专项规划在规划方法与内容上,人本核心精细化开展住房问题调查与需求预测,多维度兼顾优化住房空间布局,增强住房规划政策属性并制定重点政策击破住房痛点;在规划实施上,专项规划转控规导则推进实施,结合住房发展规划统筹住房有序发展。
【摘要】住房作为基本民生保障,是建设人民城市和提升居民幸福感的第一抓手。在当前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建设和高效能治理要求下,我国城市住房规划的内涵、内容、方法和实施性有待进一步探索和深化。本文重点研究剖析波特兰市住房规划编制过程与内容,总结其规划属性为“中长期城市发展与空间规划”,规划方法和内容主要为“双导向需求预测—多维度空间布局—重点突破政策补充”三部分,规划实施为“规划转区划、 评估优规划”两程序,对我国城市住房规划编制具有借鉴意义。结合当前我国城市住房规划特征,建议在住房规划属性上,明晰社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双重内涵;在规划方法与内容上,精细开展住房问题调查与需求预测,多要素兼顾,优化住房空间布局,增强住房规划政策属性,解决迫切住房问题;在规划实施上,建议专项规划转控规导则推进实施,以近期住房发展规划统筹住房有序发展。
引言
在我国规划编制体系中,住房规划分为两部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专项即住房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即住房专项规划。2012年首个国家层面的住房发展规划《全国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1—2015)》正式发布,明确了住房发展规划是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专项规划。2006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要求编制住房专项规划,指出在城市总体规划的中心城区规划中应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2016年《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住房专项规划应包含保障性住房需求预测和布局原则 。
住房发展规划与住房专项规划的角色和作用不同:前者落实国家、省、市住房发展要求,统筹和安排城市近期(三年或五年)住房建设任务和行动计划;后者关注城市长期住房需求、住房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住房规范和相关政策。从系列国发文件来看【从2003年开始,国发[2003]18号、国办发[2006]37号、建规函[2007]380号、建规函[2007]740号、建规[2008]46号、国发[2010]10号、建房改研 [2012]1号、建房 [2017]80号、建房 [2018]49号等各类文件均为督办、督促和指导编制住房发展规划的文件】,目前我国城市住房规划编制重点在住房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住房专项规划编制则较为薄弱。
2016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6.6㎡,住房总量已基本满足居住需求,并且由“重量”向“重质”转变。在新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住房如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从长远角度制定住房建设目标,预测住房需求,布局住房空间,提出住房政策,解决住房问题,预测住房难点并提前布局,推进实现“宜居、乐居、优居”,国土空间住房专项规划值得更多关注和重视。当前我国一些城市在住房专项规划的规 划原则、编制思路、技术路线等方面有相关探讨,如上海在新版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中,研究了上海住房存 在的问题,提出2035年城市住房发展目标、建设思路和规 划策略;厦门从“一张蓝图”入手,构建“人—房—地” 对应的住房专项规划传导机制和技术路线;南京从存量背景切入,探讨总体规划修编中住房建设和社区发展的编制思路;佛山从社区规划视角,提出住房专项规划的四项重要原则。为厘清我国国土空间住房专项规划的成果构成、技术方法和实施传导等方面内容,相关研究仍需继续进行。
俄勒冈州波特兰市位于美国西北部,对城市住房建设十分重视,长期以来坚持科学而精细地编制住房规划并推进其建设实施,保障了该市充足、多样、可达和可负担的住房供住房发展规划是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专项规划。建设实施,保障了该市充足、多样、可达和可负担的住房供给,助力其在全美宜居城市排名中多年靠前【2017年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称波特兰宜居性排名全美第六】。波特兰城市住房规划编制程序、体系内容、技术方法和实施传导路径对我国国土空间住房专项规划的探索具有借鉴意义。
1 波特兰市住房规划简介
1.1 战略方针与法律传导
1973年前,波特兰市遵从美国联邦住房法律和法【1937年美国国会通过《瓦格纳—斯特高尔低租住房法案》(Wagner-Steagall Low Rent Housing Bill),即《1937年美国住房法》;1949年通过《瓦格纳— 埃伦德—塔夫脱住房法》(Wagner-Ellender-Taft Housing Act),即《1949年美国住房法》】;1970年代美国经济滞涨,美联邦政府大幅消减社会福利开支,将规划建设城市公共住房【公共住房指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可负担住房,后者指租赁价格不超过当地家庭收入中位数(美国家庭收入中位数)30%的住房单元。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收入少于或等于当地家庭收入中位数(美国家庭收入中位数)80%的家庭】的责任、权力与财政下放到州和地方(城市—郡县)政府。1973年俄勒冈州参议院出台《第100号法案》(Senate Bill 100),法案组建了土地利用和保护发展委员会,同年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俄勒冈州域规划目标与指南》(Oregon’s Statewide Planning Goals & Guidelines) ,其中目标10即关于住房规划,明确提出了住房规划与建设应达到的四项目标,并清晰界定了州与市政府编制住房规划,为市民提供足够住房单元并保障住房可负担性和多样性的责任与要求。1974年《俄勒冈州行政法规》(Oregon Administrative Rules)第660章007节 化了住房建设要求,要求在增长边界内为市民提供足够的住 房单元和住宅土地,保障在新增的住宅土地上住宅密度【住宅密度指住宅用地上住宅建筑体量密集程度,类似我国的土地建设强度】多元化,并降低住房通勤成本,提供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可负担住房。
基于俄勒冈州100号法案与行政法规要求,2012年波 特兰市政府启动编制《波特兰2035年总体规划》(Portland’s 2035 Comprehensive Plan)时将住房规划作为专项同步编制。《波特兰2035年总体规划住房专项规划》(Portland’s 2035 Comprehensive Plan–Housing,下称《波特兰2035年住房专项规划》)是与城市综合性计划相匹配的长期发展与空间规划,旨在明确与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城市住房建设目标、建设规模、重点建设区域、住房类型、公共住房建设要求和相关住房政策建议。2016年此住房专项规划作为综合规划的专题部分获波特兰市政厅会议通过。2017年《波特兰 2035年总体规划》获得俄勒冈州土地利用和规划发展委员会(Land Con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Commission)审批通过【俄勒冈州参议院法案规定,俄勒冈州范围内县市总体规划必须获得俄勒冈州土地利用和发展委员会议通过才可正式生效】。
为更好地编制住房规划,波特兰市政府成立了住房规划研究小组,由两个主要责任主体——波特兰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局(The Bureau of Planning and Sustainability)、住房局(The Portland Housing Bureau),两个协调机构——发展服务局(The Bureau of Development Services)、外部咨询组(由多个相关部门组成),一个技术支撑小组(包括地理信息系统、人口预测、管理与政策分析、都会区空间数据模型 [Metroscope]【指波特兰都会区(Metro)范围内,用于模拟人口、土地、产业、住房、交通等因子相关系与影响的空间 数据模型。波特兰都会区政府是全美唯一民选设立的区域政府,都会区包括俄勒冈州3个县和24个城市(含波特兰市),确立发展边界阻止城市无序蔓延,都会区内共用土地、交通等资源】等项目)和公众参与机构组成(图1)。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局和住房局是编制主体,发展服务局提供住房建设信息,技术支撑小组提供人口、住房、政策和交通等技术分析,外部咨询组提供规划信息、原则、内容、方向、思路等方面的咨询,帮助住房规划决策。住房规划研究小组定期举行会议,讨论、磋商和决策住房问题,邀请公众参与住房调查、听证会等。公众可将想法与建议提交至政府邮箱,公众参与贯穿规划过程始终。

图1 波特兰市住房规划研究小组构成
2 波特兰市住房规划与实施研究
2.1 住房发展建设目标
基于俄勒冈州住房法规与波特兰市住房需求,《波特兰2035年住房专项规划》提出2035年波特兰住房建设五大目标:满足住房总量、保持住房多样性、提升住房公平性、提高住房可达性、保障住房可负担性。具体来说,为波特兰市民供应充足的住房单元,到2035年提供39.2万个住房单元;为波特兰市不断发展的家庭住房需求提供多样住房类型,包括独户住宅①、多户住宅②、附属住宅③、制造模块住宅④、机构住宅等⑤;为各类人群提供公平住房机会,消除住房歧视,提高居住稳定性,防止强制驱逐;提高住房交通可达性,降低住房交通成本,提升社区宜居性,保障住房获得均等的支持性服务和便利设施;到2035年提供至少1万套公共住房, 鼓励普通住房向可负担住房转化,制定可负担住房资助资金计划 。
① 独户住宅指一块住房土地上只允许建设一个住宅单元(一户),根据地块大小独户住宅可分为以下几类:R2.5类,2500平方英尺(约232㎡);R5类,5000平方英尺(约465㎡);R7类,7000平方英尺(约650㎡);R10类,10000 平方英尺(约929㎡);R20类,20000平方英尺(约1858㎡);RF类,2英亩(约8094㎡)。
② 多户住宅指一块住房土地上允许建设多个住宅单元,根据地块建设强度可分为以下几类:R3类,15~21个住宅单元/英亩(1英亩≈4047㎡)R2类,32个住宅单元/英亩;R1类,5个住宅单元/英亩;RH类,80~125个住宅单元/英亩,容积率4.0;RX类,100个以上住宅单元/英亩,容积率6.0。
③ 附属住宅指依附于独户住宅的附属住宅建设形式,可用于出租,在为低收入租房者提供更多住房选择的同时也为房主带来额外的租金收入。
④ 制造模块住宅指场外组装后整体移至空地或者公园的临时住宅用地,方便拆卸,主要为经济适用房或供大型事件使用的临时住宅。
⑤ 机构住宅指学校、政府、企业等的自配建住宅,如学生宿舍和员工宿舍。
为达成以上住房发展目标,《波特兰2035年住房专项规划》主要开展三方面内容:一是现状问题与未来目标双导向的住房需求分析,为住房空间布局和住房政策的制定指明方向;二是多个维度的住房空间布局研究,从居住土地入手判定是否扩张城市增长边界,在联动统筹住房—土地—产业—交通四要素情况下布局住房空间分布;三是针对现状住宅存在问题和未来住房建设目标,制定重点政策解决迫切问题,为2035年住房发展目标保驾护航。
为支撑波特兰住房规划科学开展,2009—2011年住房 规划研究小组开展波特兰2035年住房需求研究,形成《住房供应报告》(Housing Supply)、《住房负担能力报告》(Housing Affordability)、《住房与交通成本报告》(Housing and Transportation Cost Study)、《住房需求与供应预测研究》(Household Demand and Supply Projections)等研究成果,基于现状与未来双重导向调查和预测住房需求。
(1)现状住房问题与需求分析——分析现状住房与人 口、住房与产业、住房与家庭收入、住房本身等方面的状态与问题。
根据《住房供应报告》,2010年波特兰住房总量为 26.9万套,住房总量满足人口需求,但是独户住宅占比 61%,住房配比与日益增加的创新人才集聚居住需求(需小型多户住宅)不能匹配;波特兰空港河港工业产业周边住房供应不足导致产业人员通勤成本增加;2011年波特兰市每月平均住房成本1398美元,显著高于全美平均水平1084美元,住房价格与家庭收入的关系即住房可负担性偏低且持续下降;波特兰住房老化情况严重,2007年统计35%住房为1940年前建造,并有5400个住房单元水电厨房设施不完善,未来老化住房维修与设施完善成本巨大。
(2)2035年住房目标与需求预测——预测未来人口、产业的住房需求,研究住房可负担程度、住房类型占比、公共住房规模、社区建设目标等。
根据《住房需求与供应预测研究》和《发展场景报告》(Growth Scenarios Report),到2035年波特兰需提供住房总规模在39.2万套;因创新与文化产业将会进一步发展,届时应加大供应多户住宅,特别是在中心城区应大幅增加以满足产业需求;2035年家庭住房交通成本超出家庭收入中位数50%的家庭数量将控制在30%以内,特别要在空港河港区域 增加住宅布局以降低通勤成本;因经济繁荣,2035年住房所 有权将会有所增长,独户住宅出租率将显著下降;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不少于1万套公共住房,通过各种途径提供不少于总量15%的可负担住房;2035年全市“完整社区”【完整社区指拥有便利的商业、教育、娱乐设施和开放空间,并且可提供多重交通选择,适合骑行和步行,满足各种年龄和能力的人的需求的社区】建设率达到80%(2011年完整社区建设率为45%)。
在明确住房规模需求、类型占比等数据后,《波特兰2035年住房专项规划》中提出联动住房需求、土地存量、交通资源和产业分布四要素,以使新增住房的空间布局最优化。
住房可建设土地清单(Housing Residential Lands Inventory)在考虑未来各种发展因素后,评估城市增长边界范围内土地可提供的最大住房单元总数。将住房可建设土地清单与城市目标中年需住宅规模对比,确定当前城市增长边界内存量居住用地是否需要扩展以容纳目标住房规模。确定住房可建设用地清单步骤如下:(1)明确现状存量居住用地, 包括空地与低效用地【空地指未建设用地;低效用地指产能低于其综合规划指定产能利用率阈值的地块,例如:独户住宅用地如果可被分为3个及以上数量的住宅地块即为低效用地,多户住宅用地如果现状建设户数不到规划户数的 20% 即为低效】;(2)筛选限制与不可开发用地【限制与不可开发用地包括以下几类:自然限制(湖泊、河流、山体、森林);交通限制(交通不可达);土地风险特性(被污染土地、机场周边限建区);开敞空间(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区域等)】;(3)调整未来公共投资、混合使用与市场要素【调整因素包括以下几类:公共资源(交通设施与开敞空间);混合使用(土地混合使用度);建设强度(增加建设密度与强度);市场要素(全部开发与建设);城市发展结构(新增的发展中心等)】;(4)使用区域空间模型计算可提供的最大住宅单元总数。根据测算, 波特兰城市建设用地可提供50.1万套住房(图2),多于波特兰2035年需提供的住房数量(39.2万套),住房可建设土地清单能满足住房建设需求 。
图2 波特兰2010年住房单元(左)与可建设用地清单可承载住房单元模型(右)
《波特兰2035年综合规划》中经济发展专项——经济机会分析(EOA:Economic Opportunities Analysis)预测了各类产业发展规模、就业岗位总数和空间分布;1994年波特兰都会区政府编制的《2040年发展愿景》(2040 Growth Concept)报告中,明确了2040年波特兰城市轨道与交通资 源建设框架。基于产业和就业岗位分布,运用都会区空间数据模型,输入住房可建设土地清单与交通资源参数,模拟最佳住房区位,做到城市存量土地最大程度的职住融合,降低 “住房+交通”成本(图3)。模型显示,2035年新增住房主要沿就业中心和交通走廊布局,住房新增区域主要在中心城区、东城区和北城区,特别是中心城区作为未来就业岗位最为集中的区域,住房增长将达到240%(表1)。

图3 波特兰都会区空间数据模型运行原理
表1 《波特兰2035年住房专项规划》中新增住宅分布场景模拟

2.2.3 重点突破的住房建设政策
针对波特兰市2011年住房负担性日益加重的现状和2035年住房宜居性建设目标要求,2012—2019年住房规划研究小组陆续制定出各类政策与法案,以提高可负担住房时供应和提升住房品质。
波特兰市住房局是制定并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可负担住房政策的主体。经过总结可将波特兰可负担住房政策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住房债券,包括联邦债券和市政府债券;第二类为公共住房条例与法案,如《包容性住房分区法规项目》(In-clusionary Housing Zoning Code Project)(条例号188162);第三类为奖励政策,如《波特兰市中心城区容积率奖励政策与更新机制》(Central City Density Bonus and Entitlement Transfer Mechanism Update);第四类为规定和预案,如俄勒冈州政府颁布的《优先购买权》(Right of First Refusal)和《强制租金管理预案》(Compulsory Rent Management Plan)等(表2)。
为创造更具品质的城市住房和社区,波特兰市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局出台了各种规范与指南文件以指导住宅设计与建设,如《波特兰市设计指南》(Portland Citywide Design Guidelines)、《更好的住房设计》(Better Housing by Design)、《规划与区划》(Planning and Zoning)等【《规划与区划》指各类土地法定建设标准与要求,包括独户住宅用地和多户住宅用地的住房建设强度、最大高度、停车位配建要求、与其他类 土地兼容性要求、住房质量、住房外立面设计和公共设施要求等方面,类似我国的控规导则】。各类规定或指南主要从协调环境创造统一风貌、塑造良好的公共领域、提升住房品质和韧性三个方面规范新建、改建和扩建住房项目(表3)。协调环境方面控制要素包括建筑高度、建筑立面等;塑造良好公共区域方面控制要素包括建筑退线、街墙比例、场地设计、停车要求等;提升住房韧性方面控制要素包括绿化率、透水率、低碳住宅能耗、 绿色建筑认证住宅等。
表3 波特兰市住宅建设规范与指南文件中的控制要素与要求

2.3 住房规划实施传导与评估优化
2.3.1 规划转区划保障实施
《波特兰2035年住房专项规划》于2016年经波特兰市政厅听证会议通过。为使其具备落地性与实施性,波特兰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局分别在2017年和2018年开展了“住房填充计划”(Residential Infill Project)和“更好的住房设计”两个住房区划优化项目,分类型形成“叠加区”【叠加区是波特兰区划的一种形式。波特兰区划包括基础分区、特别分区(含叠加区)、补充分区、土地细分分区和管理分区五种形式。其中基 础分区按照功能将波特兰全域分为开放空间区、独户住宅区、多户住宅区、商业及混合利用区、就业和工业区、学校和机构区;特别分区适用于城市中在某方面有特殊性的地段,其中叠加区是叠加在基础分区上的,基础分区规则在与叠加区规则不相冲突情况下依然适用,相冲突情况下应使用叠加区规则】。“更好的住房设计”项目针对多户住宅用地(R3、R2、R1、RH类用地),按照2035年住房专项规划的结论,在原有基础分区上形成了“多户住宅叠加区”,以提高原多户住宅用地允许建设最高强度,取消或放宽原单位用地内允许建设住宅单元数量的上限,以促使多户住宅用地提供更多更小住宅(图4),契合波特兰人口年轻化、家庭小型化趋势。“住房填充计划”项目针对独户住宅用地(R7、R5、R2.5类用地), 按照2035年住房专项规划的结论,在原有基础分区上形成了“独户住宅叠加区”,鼓励和允许独户住宅用地住宅填充与分割(图5),增加单位用地上独户住宅单元数,增加的住宅单元可用于出租。此举促进独户住宅用地提供更多单元住宅,同时也为独户住宅所有者带来租金收益,刺激房东修葺旧有住宅,缓解波特兰住房老旧的问题。

图4 多户住宅叠加区取消或放宽住宅单元限制(左)和提高土地建设强度(右)

图5 户住宅叠加区鼓励和允许独户住宅用地上住宅填充与分割
2.3.2 年度评估优化规划
波特兰住房局每年9月面向公众发布的年度《波特兰住房发展报告》(State of Housing in Portland),梳理年度住房建设情况,包括年度住房建设总套数、可负担住房建设套数(含公共住房)等信息,明确住房总量目标完成率和可负担住房(含公共住房)完成率,并发布新增可负担住房和公共住房空间分布信息等。《波特兰住房发展报告》还对各类执行中的住房计划、规划、法案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将其分为“已完成”“进行中”“已失败”三类:对“已完成” 的住房计划规划和法案作总结评价;对“进行中”类提出是否调整建议,建议调整的提出优化建议与方向;对“已失败” 类则提出终止建议,提交波特兰市政府审查和决策,不断优化波特兰住房规划。《波特兰住房发展报告》是对市区住房建设和各类住房计划、规划、法案政策实施绩效的长期监测,便于全面掌控住房规划与建设情况。
3 借鉴与启示
针对目前我国城市住房规划的特征和薄弱环节,结合波特兰市住房规划的属性、内容、方法和实施传导等经验,笔者对我国城市住房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3.1 明晰住房规划双重属性内涵
建议我国城市住房规划明晰国民经济社会住房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住房专项规划双重属性内涵,二者并重。其中,国土空间住房专项规划为城市住房15年或20年中远期发展和空间规划,侧重研究现状住房问题,预测远期住房需求、发展目标、空间布局、政策导向和实施策略等内容,并从宏观角度提出近期住房建设建议,对接国民经济社会住房发展规划;国民经济社会住房发展规划是城市住3~5年近期实施计划,侧重落实国家、省、市近期住房建设要求,结合国土空间住房专项规划提出的住房近期建设建议,统筹安排近年的住房建设总量计划、结构计划、时序计划和项目计划。同时,建议明晰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和住房发展建设部门在住房建设方面的合作机制,划分责任区域,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同时加强衔接与协调,共同推进我国城市住房更好、更优、更精细化发展。
3.2 梳理住房规划的重点内容与方法
对我国国土空间住房专项规划内容与方法,提出精细化住房问题与需求研究、多要素联动住房空间布局和增强住房规划的政策属性三方面建议。
3.2.1 精细化住房问题与需求研究
波特兰市住房规划编制之初,全面开展住房现状问题调查和未来需求预测,为规划满足人本需求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基础。建议我国住房专项规划在规模调查基础上从住房问题和目标两方面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保障工作。摸查梳理住房现状问题,包括当下人口和住房规模、供应结构、类型比例关系、住房与产业、交通资源空间分布关系、住房与社区存在问题等;科学预测未来住房需求,包括与未来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产业类型相匹配的住房总量、住房结构(套户比、租售比、保障性住房比例、新建与整治比例等)和住房类型(户型配比、人才住房或共享住房需求等)需求,为住房规划编制夯实基础。
3.2.2 多要素联动住房空间布局
住房与城市人口、经济产业、交通资源、土地空间等因素息息相关,波特兰市住房规划把握住房本质,在住房空间布局上采用多维度考量。建议我国住房专项规划在住房空间布局中,注重“人—房—地—产—行”多要素联动,加大存量土地的更新利用,调查人口分布与住房需求,明晰产业布局与住房需求偏向,平衡各类交通资源,从土地集约、人居适宜、产业配建、绿色出行等方面布局住房用地,切实做到职住平衡,降低住房交通成本,提升市民幸福感。
3.2.3 增强住房专项规划政策属性
波特兰市住房政策是住房规划的一部分,住房规划为住房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和建议,住房政策是解决住房问题和为住房发展目标保驾护航的重要手段。建议我国住房专项规划加强其公共政策性,完善住房政策、技术指南和管理办法等内容。例如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路径,出台住房补贴、租赁、财税和基金等方面的政策,鼓励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出租;改善城市老旧小区,开通老旧小区改造基金、专项拨款等资金通道,出台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管理办法等指南和管理文件;提升城市新建住房品质,制定城市新改扩建住宅规划与建筑设计指南、住宅色彩与材质手册等技术指导文件等。
3.3 实现住房规划法定化与保障实施性
波特兰市住房规划完成后开展了“规划转区划”程序,实现了住房规划法定化,有效推进了住房规划落地实施。建议我国国土空间住房专项规划在编制完成后,探索“专项规划转控规导则”的路径与方法,落实专项规划法定化,保障专项规划的实施性。发挥我国住房发展规划侧重实施性优势,近期住房专项规划依托住房发展规划的建设计划,做到居住用地规划统一有序供给并按规划要求实施;中远期住房专项规划为住房发展规划明确战略方向,使城市近期住房建设始终朝着远期目标前进。同时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的住房发展规划,可通过住房法定导则的规划许可制度实现监督管理,最大程度落实国家住房政策,完成五年住房发展规划建设任务。
4 结语
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住房规划必将在民生住房保障中承担更为重要的责任。本文探讨我国城市住房规划属性内涵与薄弱环节,通过研究美国波特兰市住房的规划编制与建设,提出明晰完善我国住房规划双重属性内涵,以及在国土空间住房专项规划中注重住房问题与需求研究,优化住房空间布局,配套重点住房政策,传导规划实施落地等精细化、深入化的规划编制建议,以期为我国住房规划的完善提供些许参考。此外,人类群居且外向,“宜居、乐居、优居”课题探讨还涉及社区和生活圈等方面,这些都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深入探索。
作者:王贝,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波特兰州立大学访问学者。wangbei-276@qq.com
陈伟,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总工,正高职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
汪文(通信作者),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主任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访问学者。34443523@qq.com
李倩,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波特兰州立大学访问学者
陈力,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工程师;波特兰州立大学访问学者
适应多元居住需求的住房规划管理体系——日本住房制度变迁的启示
德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演进、形式、特征与启示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际城市规划):期刊精粹 | 美国波特兰市住房规划研究与启示【202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