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专家研讨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高峰论坛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学术会议

2022年6月11日,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高峰论坛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学术会议盛大开幕。


专家研讨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高峰论坛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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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下午,除邀请北京进行特邀报告,云南省、福建省、陕西省、绍兴、九江、青岛等地进行地方保护经验分享外,会议还设置专家研讨环节,邀请10位专家,就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管理体系、城市更新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展望等方面进行研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副总规划师赵中枢主持。


专家研讨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高峰论坛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学术会议

6月11日下午会议现场,点击图片跳转查看地方保护经验分享

专家研讨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高峰论坛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学术会议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副总规划师赵中枢



专家研讨


陈同滨

住建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

专家研讨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高峰论坛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学术会议


陈同滨提出,城市是文明要素最综合、最全面的载体,要通过名城保护向世界讲清楚中国是什么样的文明、什么样的国家,有何种城市文明与何种类型的文化。其次强调,中国的名城保护是中国特色的、与国际的概念不同。对于省级名城保护体系的构建,应当包含保护对象的体系构筑和保护传承工作的体系构筑两部分。以陕西省为例,在中华文明古代发展史上,陕西的贡献与其地理空间特点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联:一是独特的黄土黄河、特别是关中盆地对黄河文明的历次重大发展阶段的贡献;二是南北方向跨度极大的地理气候差异,形成丰富的的地理文化特性,促成了诸多文化的交流融合与文明发展的延绵不断;三是因其在东亚地区地理区位上空间特性,开辟了东西方的“丝绸之路”,见证了文明因交流而璀璨的历史。这3个特点揭示了黄河文明何以成为中华文明的根脉所在。因此对陕西省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出建议,要坚持”价值导向”——以历史文化的价值为抓手、构建保护对象体系,避免以往因保护身份等级或类型差异数量堆筑而带来的局限性、碎片化;要坚持系统原则——自上而下开展区域性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总体规划,打破自下而上的被动局面,突出“体系性”。



张   鑑

住建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

江苏省城市规划研究会理事长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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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鑑谈到,地方工作最大的责任就是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落到实处,在这个过程当中要依赖制度的引领。关于制度建设,张鑑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建立高位协调制度。基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涉及部门众多,各地需要成立以地方政府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建立专家委员会制度;二是建立保护传承工作计划制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制订五年工作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城市人民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财政保障。在此基础上分解制订分年度的具体实施计划,确保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资金,应保尽保,年年有成效;三是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建立全面、客观的评估制度。结合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评估,全面反映历史文化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利用和历史文化传承的情况和成效。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发现问题加以整改。



傅   爽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荣誉委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名城保护处原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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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爽指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设立40周年以来,历史文化名城的类型不断丰富,数量不断增加,保护规章不断完善,保护方式日益成熟,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的体系逐渐形成。在专家前辈的执着探索和率先垂范努力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理念逐渐成熟。但是在名城保护制度设立之初就存在的一些问题今天也依然存在,各地保护工作也存在不平衡的现象。正是这样才说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傅爽还谈到,在新形势下,国家非常重视遗产保护工作,特别是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印发,对于名城保护工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名城保护工作不仅是业内人士关注的重点,要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使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希望年轻的同志能够砥砺前行、奋力进取,开拓新局面。



边兰春

住建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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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兰春结合《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中的四条原则,进一步谈到对名城保护工作的体会。一是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注重遗产保护工作中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这是当前工作的重要的保障;二是坚持价值导向、应保尽保,进一步挖掘梳理保护对象,在不断完善全要素保护中,注重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坚持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对文化遗产价值进行更全面的阐释,体现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性;四是坚持多方参与、形成社会合力,不断探索新的路径和保护机制。边兰春提出,对待历史城市复杂有机体要体现时间性,形成历史全生命周期观念的认识;对待历史城镇乡村的的聚落发展中人与自然要体现空间性,建立格局全要素价值认识;要强调历史文化资源的创造、发展和互动作用的社会性,体现全社会人文创造的重要意识,面对多元化的生活需求,通过积极保护、有机更新和整体创造,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化可持续保护与发展。



张广汉

住建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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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汉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各省市应编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二是建立国家—省市联动的管理和申报的数据平台,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监管治理水平。三是认识提高了,方法要跟上。最难的是历史城区(老城区),历史文化最为集中,老城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为迫切。过去老前辈提出的历史城区三个层次的保护方法是实事求是的,我们要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提出“老城不能再拆了”,在广州要求对历史街区“微更新”,给我们指明了方向,也肯定了我们学术界对历史城区保护与更新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历史文化街区和文保区域要保护中有更新,历史街区之外的一般历史城区要更新中有保护,城市更新与历史保护终于走到一起。此外,我们还要加强研究,对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加固、防灾减灾、活化利用、民生改善等方面的难题和困难进行攻关,通过研究,制定适应各类文化遗产的标准规范。



董   卫

住建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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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卫提到,40年来名城概念经历了跨越式发展,形成了新的城市观、历史观和文化观。随着考古工作研究推进,中华文化和中华文明的概念得到拓展,其历史进程和发展脉络愈加清晰。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应与不断拓展的中华文明观、不断丰富和延伸的国家历史脉络紧密关联,从理论、方法、制度层面加以重新认识、研究,这是提高文化自信、名城保护水平非常重要的一步。过去,名城划定受行政区划影响较大,随着城市化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们认识到,一座名城具有的文脉及其历史环境远大于城市范围本身。应跨越行政区划限制,从历史文化生成、发展的角度界定、完善、发展名城体系。未来名城发展应进一步与区域自然资源、文化资源、非遗资源、物质遗产资源整合起来,建构以地方历史文化为背景的名城体系或“名城簇群”大结构,使其成为支撑国家和区域大文化、大空间、大历史观的物质载体。



李和平

住建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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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平谈到,40年来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许多历史环境、历史建筑尚缺乏有效利用,造成自然的衰败和认为的破坏仍然十分严重,需要探索更加多样化、更加灵活的历史遗产利用方式。最好的利用方式是回归历史环境的本体,延续原有的用途。但大部分历史环境已经不适应新的社会发展需求,必须赋予新的功能和用途。李和平通过借鉴国内外各城市的经验,提出把历史环境、历史建筑的利用与城市、街区、地段的功能更新有机结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探索更多样化的利用方式。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文化遗产的使用方式、原状变更等限制非常严格,增加了保护项目实施难度,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因此,在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有必要从学术角度、政策角度研究和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历史环境多样化的利用方法,以广泛吸引公众参与和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历史环境的活化利用和活态传承。



刘仁义

住建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

安徽建筑大学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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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义通过绩溪县历史城区更新项目探讨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的路径与方式方法。在开展绩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项目中,项目组首先做现场调研,辅助以“倾斜摄影”全方位掌控现场的情况。二是深入开展历史城区全面普查摸底,对历史城区建筑开展登记并集中摸排,包括产权人、产权属性、常住人口数、居住人的结构、建筑面积与建筑形式、建设年代、安全性以及住户对建筑的处置意愿等。三是建立打造“徽韵宜居之城、特色化活态之城”目标,叫停了部分项目,针对具体情况优化已具备实施条件和已开展的项目,并辅以倾斜摄影同角度实景展示。四是编制“历史城区单元控规”,以产权单位、社区和单体建筑为单元,明确每一个单元留、改、拆的定位,赋予风貌要求,制定各类经济指标。第五是建立项目库,这包含目标、实施措施、经费补算以及一些特别的说明。六是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边界挖掘,探索历史文化名城边界展示方式。



王  飞

新华社 主任编辑


专家研讨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高峰论坛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学术会议


王飞谈到,近年来名城保护体系和制度逐步完善,保护意识和保护水平逐步提升。同时提到现阶段名城保护需要思考一些问题:第一,老城在不拆的同时也面临老城老龄化严重,如何更新、焕发活力,老城文化和气息如何保留是下一步工作的难点和重点。第二,风貌保护与名城改善间的矛盾,很多老房子保护因无法通过拆迁、商业化模式介入而难以负担修缮的费用,产权和资金也是各地面临的问题。第三,老城疏解要适度,否则老城人气难以聚集。历史遗留问题考验各地的执政水平。第四,可持续的资金投入较匮乏,需要创造持续的资源来源。第五,老房子利用千篇一律,经营利用效果不佳,需要探索更好的利用方式。第六,名城保护的具体要求在宣传上不足,要公开公布保护数据和内容,让老百姓一起监督。


魏  艳

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数字资产中心总经理


专家研讨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高峰论坛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学术会议


魏艳从融合传播视角探讨了数字媒体如何与历史文化遗产相互借力、如何在主流传播阵地做好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相关传播等两个问题。魏艳指出,数字技术将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城保护和发展的工作提供丰富多元手段和路径,运用数字技术让名城古城联通历史,实现保护中有更新、更新中有保护。同时,人民日报数字传播利用新媒体话语进行主题主线内容传播,并取得良好成效的经验表明,在阵地建设和传播的过程中,需要革新的不在于故事,而是在于讲述故事的方式与方法。除此之外,讲好老城保护和变革的故事,也是媒体未来配合名城保护工作发展过程中义不容辞的责任。魏艳表示,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思考如何让名城保护的故事丰满、生动起来,并使其在传承文化价值、文化理念的同时,让人文关怀更好地走进老百姓的心中,这是作为主流媒体需要持之以恒去探索和摸索的方向。


专家研讨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高峰论坛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学术会议

现场与会专家合影留念


此外,6月12日上午继续就青年创新案例方面进行了主题报告和专家研讨。我们将持续报道,敬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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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研讨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高峰论坛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学术会议

(供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历史文化名城研究所、城市规划学术信息中心)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规划中国):专家研讨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高峰论坛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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