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乡村振兴
首先要认清当前乡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
【先进的生产力】当前我国农业已经完全具备现代化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指现代化的耕种、养殖能力,更指包括仓储、加工、销售、研发等的现代产业体系,它的起步规模门槛往往需要若干行政村,甚至到镇、县级规模。
【落后的生产关系】恰恰是小农生产体制抑制了现代生产能力的发挥。小农方式无法应用大机械生产,不可能家家户户搞冷库、加工厂、销售等等,难以统筹区域产业布局和技术进步,撂荒严重(因为地少耕种不划算),严重脱离生产力要求。
然后要看到生产关系的实际变化。
许多乡村已存在自发的土地流转,也出现了由政府统一组织的土地流转,但这种流转还仅仅是单要素优化,优化后造成大量的富余劳动力,不是乡村自身能够解决的,需要在更大的系统中进行全面调整。
第三是提出对策:
(1)以县或多个镇为单元,组建农业集团公司(可考虑国有化),全面负责区域内的农业生产、仓储、加工、销售、服务。
(2)全部农业用地交由农业集团公司经营。
(3)全部农业用地折合为“总租金”,以“人均地租”形式分享。
(4)全部宅基地折合为“人均地票”,票随人走、可拆分。
(5)保证“集体所有制”的基本属性不变,但是将“实体所有形式”转变为“非实体所有形式”,其优点是“地租”和“地票”都变成不受空间位置约束的“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实现最优组合。
(6)农业集团化运营将产生大量富余劳动力,因此需要启动“追加的城市化”,统筹接盘。
(7)农民按就业方式进行分流,可进入农业集团公司、可进城镇、可参与其他项目开发,或原村居住,走或留完全自愿。
(8)人均地票拆分出一部分作为“城市化地票”,用于城市非农产业发展,其收益与“人均地租”一起,转化为基本生活保障、失业、社保、养老等基金的构成部分。
(9)城市非农产业的发展,为农民进城又提供了新的就业岗位。
(10)进城后的农民,文教体卫商的享有能力全面升级,为下一代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
(11)为保证“地票”的价值最大化,需要对吸纳地票的城市化空间进行统筹布局。
二
城市化
首先要解决关于城市化率的认识误区。
以70%或多少%为城市化到顶的标志,是一种认识误区。这种认识误区不利于制定正确的政策。城市化率实际取决于解决农业问题所需的最少劳动力。纠正这一误区可为打开空间限制奠定基础。
其次要解决关于“就业”的认识误区。
“就业”≠先有工作岗位,才能有就业。而是先有需求,就会有“工作岗位”,哪怕是“非正式就业”都行。而“需求”是人创造的,只要人进城,就带着需求而来。有无技能也不是能否进城的障碍,没有技能可以培训。其实,不管是从传统农村到现代农业集团,还是到城市,所有的农民都需要再一次培训、学习。如果再一次启动“追加的”城市化,又将带来新一轮发展,就能够有效地度过当前的经济困境。
此外,之所以敢让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是因为现代农业集团能够解决农业生产问题,人们不会“饿肚子”,在此基本保障下,进城就业只能增加社会总财富,不想进城者自便。
第三要解决对“产能过剩”的认识误区。
所谓的“产能”,仅指生产物质产品的能力,不包括精神文化产品。因为物质产能过剩而得出城市化到顶的认识是一种误区。以“产能过剩”为判断标准的城市化,是一种“劳碌的城市化”,也因为建立在西方主导的“全球化”基础上而成为一种不真实的城市化。实际上,产能过剩正好是启动“服务业”发展的时机,也正好是减少工作时间、延长休闲时间的时机,休闲度假产业将得以蓬勃发展,也正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开始。政府需要做的是开放所需的空间资源、改革劳动休假和薪资制度,让各类服务业、休闲业态得以发展,让全民共享发展的红利。
第四要解决已有城市规划“再规划”的问题。
现有的城市新区规划,基本是“单一功能主义”的产物,缺乏混合度,市民生活往往很不方便。因此有必要进行“再规划”,增加混合度,这将能大量增加就业岗位。
第五要解决生产“再定向”的问题。
伴随着上述乡村振兴、服务业振兴、社会休闲化、追加城市化、再规划等的需求,我国的各类产业需要重新定向——面向自己的国民需求生产相应的产品,包含物质产品和精神文化产品、旅游产品等,真正的内需将被全面激活,国民经济将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三
全面振兴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绝不是封闭系统,而是需要与城市化打通边界;城市化也绝没有到顶,需要摆脱“劳碌的城市化”认知定式,向“全民富裕的城市化”“休闲的城市化”“混合的城市化”迈进。我们需要一场全面振兴,而不仅仅是乡村振兴。
作者介绍
罗志刚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院长助理
审核 | 肖达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同济规划TJUPDI):学术采撷 | 我们需要一场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