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专家观点:区域一体化,畅通国内大循环

专家观点:区域一体化,畅通国内大循环


小编: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十四五”时期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加快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和最佳实践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有效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提出,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作为重要的增长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的高水平发展,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中承担着先行先试先改的重大职责。

在建立区域统一市场方面,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跨省市合作区域已做过哪些积极探索?效果如何?它们可优先开展哪方面的一体化工作?如何打通区域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出现的堵点和卡点?怎样利用这一契机推进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北京规划建设》特邀请11位来自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东北、西南、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城市规划专家、学者,分别结合所在区域,对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区域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专业解读。本文记者,北京规划建设,文爱平。以下内容来自《北京规划建设》杂志2022年03期。

嘉宾简介:

专家观点:区域一体化,畅通国内大循环

访谈嘉宾:


记者: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请问为何会在这个时间节点强调国内大市场“统一”?

李国平: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外发展大势,科学谋划、统筹考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义重大,将有利于扭转我国仍然存在的“市场分割”问题,有利于促进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有利于加快规模位居世界第二、增长贡献率第一的中国市场由大变强,有利于增强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凝聚力和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格局,显然对于支撑和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极其重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包括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的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要素、资源、商品和服务市场的统一,市场监管的公平统一等方面,是一个宏大且需要长期建设的系统工程,需要举国上下步调一致深化落实,也需要部分典型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试点工作,《意见》中也有明确规定,即“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于涛方:《意见》的发布是2008年以来国家采取的一系列“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战略和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当前我国规模经济在全球第二的前提下,在出口等拉动优势不再的背景下,通过统一大市场的制度导向的一体化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集聚优势,从而促进新的发展动力转型和规模经济的可持续再次提升和跃迁。

一方面,2008年的次贷危机及其连锁反应开启了全球化经济和发展的新阶段;另一方面,2008年也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重要节点。2008年开始,中国改革和战略实施继续在生产要素配置和市场发展等方面深化和前进,十八大后,国家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动下一步改革”,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政策框架;同时,2008年后,面对国际国内的新形势,国家在生产要素配置、市场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生产要素配置、市场发展等方面的纲领性文件,如2011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2012年11月8日,“十八大报告”指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012年12月15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的“关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一个重大理论观点。2013年11月9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市场秩序不规范,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广泛存在;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要素闲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并存;市场规则不统一,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大量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阻碍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难以形成的。2017年10月18日,“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因此,可以看出,《意见》正式发布,既与国家整体战略和改革前后衔接、继承发展,同时又是“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的重大纲领性举措。

王伟: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是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要求我们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第一次公开阐明:市场和计划都是手段,并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这是非常重大的思想解放与突破。30年后,面对国内国际新的形势,提出“国内统一大市场”,既是我们经济治国思想的一种延续,也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深化完善。某种程度上讲,30年前的市场是“向外”的,出口贸易导向的市场化让我们形成“两头在外”的市场格局,然而这种格局的安全性在今天正在让我们的发展面临风险,因此,如何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把自己的底盘夯实打牢,内需消费导向的“向内”统一大市场顺势而生。

郑德高:改革开放40多年,我国的经济体系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以国内循环为主导,逐步融入国际循环,形成了“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模式,并形成一整套服务于出口导向的模式,与之相伴而生的是国内大循环的不畅,地方壁垒、重复低效投资等问题。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方面是全球化遭遇逆流,疫情等安全问题频繁冲击全球供应链:另一方面是我国成为中等收入群体庞大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凸显。因此,单纯依靠出口的路径难以为继,服务于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统一大市场,是全国和区域协调有序、持续稳定发展的紧迫内生需求。《意见》的及时出台,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支撑实现“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了坚强支撑。

陆铭: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追求经济的高质量增长。自上一轮国际经济危机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出现了阶梯式下降。从国内情况来看,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的趋势非常明显。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方式不可持续,土地扩张和城市建设面积扩张所带来的红利也逐渐消退,因此经济增长的方式一定要重新调整。

在追求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中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优势,就是国内市场巨大,但这只是个潜力,能不能把它转化成为一个强大而不是简单的数量上规模大的市场,就要求能够充分利用大市场的规模经济效应。相对来讲,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主要的问题,不是出在商品市场领域,因为商品市场的一体化程度相对来讲还比较高,关键的问题是人口、土地、资本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再配置,能够带来生产效率的提高。

在一些新领域,如技术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的全国统一市场的建设方面,还有一些规则需要去制定,为以后新的经济发展形态更好地享受全国统一市场的红利来做准备。这就是现在出台《意见》的背景。实际上关于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畅通国内大循环这几年一直在提,所以这个文件的出台,应该说跟中央推进市场化改革的一些举措是一以贯之的。

张京祥:近几年来,国际环境风云剧变,逆全球化、新冠疫情、中美冲突等都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的内外发展环境,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正在快速、深刻地重组,中国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改革开放的前40年,中国主要是关注如何尽快融入国际大市场、对接国际贸易规则,相对忽略了在国内大市场方面着力去破壁除障,制约要素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的“行政区经济”现象广泛存在。严格意义上讲,我国960万平方公里土地、14亿人口并没有形成真正统一有效的大市场。前几年,中央高瞻远瞩提出了“内外双循环”的战略,现在实际看来“外循环”的环境更加严峻、险恶,但是“内循环”体系的建立依然没有实质性突破和显著的成效,加大力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

衣霄翔:“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我国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重大战略布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基础。

此时发布《意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历史意义:一方面,国际形势复杂且充满不确定性,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持续低迷,贸易保护主义持续蔓延,2020年以后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世界经济形势更是风云莫测。面对不断恶化的外部环境,依托大国优势,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和开放大格局,从而摆脱对国际经济循环的过度依赖,对我国经济的长足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另一方面,我国社会发展进入全新阶段,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社会发展主要矛盾转向不同区域和不同领域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1988年我国实施沿海发展战略、2001年我国加入WTO等为标志,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高度融入全球经济循环,原有的国内经济循环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和替代,造成经济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不断被拉大,进而更加制约了国内经济循环效率。面对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内部矛盾,依托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要素和资源配置,重塑产业价值链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对实现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王筱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导方针明确“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确定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因此,2022年4月10日,国家正式发布了《意见》。

记者:在《意见》中,“统一”一词共出现近70次。如何理解《意见》中的“统一大市场”?

于涛方:1978年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济开始逐步发展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的发展不断从东部沿海地区呈现点线面的燎原之势,如浙江义乌和温州等地区的私人驱动的发展、江苏南部村镇集体驱动的发展,以及在福建和广东等地外向主体的驱动发展,这些不同动力、不同空间区位、不同要素的市场为区域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活力和变革,为国家的改革开放等累积了重要的企业家资本、重要的生产要素资本等;之后,随着国家市场化的深化、全球化的进程,原先的市场发展开始进入到了动力更多元、要素更全面、范围更广大、影响更深远的发展阶段,在国家住房、土地、国企改革、财税等改革驱动下,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建设,乃至城市服务设施发展都推动了市场的更进一步快速发展,出口、投资等成为各个地区和城市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进而使得我国的GDP迅速提升到全球第二,国家的财富、人民的生活水平也达到了新的高度。但总的来讲,中国的快速经济和城市化发展还是在一个市场不健全的条件下进行的。发展到一定程度,不健全的市场开始在要素配置、在风险和外部性方面积累了诸多问题,如生态环境问题、土地财政过度和地方财政危机,以及国家经济和产业发展路径、创新驱动演化等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再加上2008年后出现的全球经济危机,这些都给我国的市场发展带来了“第三轮”的变革和变化动力与压力,为此“统一大市场”的国家战略推出。

“统一大市场”涉及到诸多领域、诸多机制。但从上述过程来看,我们至少可以看出,当前的统一大市场,很重要的需要面向国际循环、国内大循环的大趋势导向,面向过去快速经济发展模式中“市场不完善、不健全”的关键问题导向,面向国内规模巨大的市场和内需驱动的路径导向,面向“创新驱动”“美丽中国”“民族复兴”等的目标导向。

与前几轮国家层面的市场化发展相比,“统一大市场”可以说进入到了改革和发展的“深水区”,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优势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国家如何发挥政府的统领作用,调动市场的积极性作用,如何应对当前的各种风险规避和问题解决,面向未来国家发展目标,更是一个需要勇气和智慧的伟大举措,“近70次”恰恰反映了这种必要性和艰巨性。

王伟:如果我们站在空间规划改革的语境,都知道国土空间规划有一个重要前提—“两统一”,即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而就个人观点,这两个统一背后实质是对“经济规律”与“生态规律”的尊重。因为过去一轮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正如张五常在《中国的经济制度》中提出的一个学术观点,他认为县际竞争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在经济困境中出现奇迹的主要原因,是21世纪初中国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一个重要因素。其带来一种发展结果,就是我们的城镇之间关系犹如千万座“岛”、千万条“舟”。然而碎片化的格局对“国土空间治理的整体性”是不利的。如何将千万座“岛”整合成一个大陆,千万条“舟”打造成一艘航母?统一大市场就是实现“一盘棋”最基础的底层逻辑与保障,意味着各地不同价格、标准、法律、管理要求的趋近,制度性障碍的消除,将降低各种有形无形的高昂交易成本,大大提升要素流动的效率,克服国家治理系统的“熵增”趋势,将对土地要素市场完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目标的实现产生积极影响。

陆铭:统一大市场的“统一”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其实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体化,也就是说,在商品的跨地区流通和生产要素的跨地区流动上,没有制度性的障碍。不仅没有制度性的障碍,还要在基础设施、国内贸易的成本等方面尽量形成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要在制度上消除阻碍商品国内贸易和生产要素国内大循环自由流动的障碍。

另一层含义,是指统一的制度和规则。在有些制度设计方面,不能在全国的各个地方,你有你的政策,我有我的政策;在一些监管、市场准入等方面,也不能说你这里有一个监管标准和负面清单,我这里有我自己的监管标准和负面清单。应该在这种规范、规则、标准等方面做到全国统一。

张京祥:所谓建立“统一大市场”,就是要打破依附在行政地域、权力部门、垄断机构基础上的制约生产要素(资金、技术、土地、劳动力、数据等)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的各种有形、无形障碍,真正让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绝对主导作用。总览全球,市场经济越是成熟的国家,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就越完善;或者换个角度说,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过程也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过程。二战以后,世界上的一些区域性组织更是努力通过打破国境之间的限制,从而在更大尺度上建立跨国间的“统一大市场”,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欧盟。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经过近40年的不懈努力,通过《单一欧洲法》等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如今欧盟内各国间已经消除了经济边界,建立了商品、人员、劳务、资本等完全自由流通的欧洲统一大市场,极大地提升了欧盟各国及欧盟整体在全球经济与政治格局中的地位。

经历了4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面对新发展环境、新发展形势和新发展问题,当前中国提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有两点要特别注意:一是“统一大市场”并不意味着重回计划经济体制,我们要建设、完善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统一大市场”恰恰是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构筑更宽广的平台,为要素流通与配置营造阻尼更小的制度环境;二是中国当前面对着非常严峻的形势和巨大压力,这个“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就不能完全靠市场主体来自我试错、缓慢生成,而且一些制度性的障碍靠市场自身确实也是无法解决的。因而,就必须发挥中国体制制度的优越性,通过顶层设计、主动革新来助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加快形成。

衣霄翔:建立统一大市场,打破市场分割、区域壁垒和行政垄断,是塑造开放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的必经之路。“统一”表现为支撑市场运行的统一规则和统一平台。统一规则包括市场的基础制度、交易机制、质量体系和监管系统建设等,以制度创新为主导,解决的是制约市场联通的人为因素问题,目标是降低由制度性摩擦引起的交易成本,从而更好地促进市场交易和保障市场高效运行。统一平台包括“虚实”结合的物流体系、信息网络和交易平台等,以技术创新为主导,解决的是造成市场分割的客观限制问题,目标是缩小不同地区间的流通成本差异,从而更好地促进商品和要素在行业间、区域间自由高效地流动。制度创新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技术支撑方得以实现,技术创新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制度引领方得以驱动,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和保障“统一大市场”的实现。

王筱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进行了全面系统严密的科学论证。国内外实践证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是一个有机系统,存在着相辅相成、相互支撑、相互作用的内在联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及科学论证,《意见》从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及实施保障7个方面,提出了27条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提炼《意见》中出现的主题词有“统一”“高标准”“高水平”“公平”“协作”等,这些主题词映射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迫切需要。“统一”是压倒一切的主基调,高标准、高水平、公平、协作、畅通是“统一”的特性。

记者:在“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上,《意见》提出,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强化统一管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请问这将对国土空间规划带来哪些深层次的变革?对城市规划工作者提出了怎样的挑战和机遇?

于涛方:国土空间规划在三区三线“底线思维”基础上,为生产要素的流动、组织及市场主体活动等提供了“棋盘”。在当前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健全和统一的举措下,上述的这些关于用地规划、管理、统筹、交易都在一定规则下是非常必要的。在产权、规则等明晰的前提下,这些内容对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不会带来太多的冲击,但会对交易过程、实施监管、监督反馈等方面带来诸多变革。当然,统一规划、管理和指标等交易涉及到一定的发展阶段、一定的技术和投入产出前提下,建设用地和存量用地的利用效率、产出水平,以及总量控制、上限控制,不能过度依赖生产要素中土地的投入,在一定的时候,需要通过生产要素中其他内容,如资本、技术、数据等对土地要素进行替代,从而形成城市发展路径从粗放空间扩张、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模式向投资驱动、创新驱动演进和升级。相对地,对城市规划工作者提出的挑战是,需要更加具有市场判断和认知的能力,意识到产权、规则、不确定性,以及规划中的刚性、弹性等重要性。需要城市规划工作者具有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素养,重视公共品、公地悲剧及外部性等原理,重视开发权转让、生产资料交易等方法和工具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性等。

王伟:如果我们将当前国家治理视为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一系列结构性、周期性、体制性问题的求解过程的话,国土空间规划就是集合了各类治理变量和发展驱动力的一个巨型空间方程。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就是按照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对国家空间治理体系开展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定义和求解的过程。要做出科学的求解,就必须尊重规律。生态文明,本质是一种以流量为特征的良性循环,正如同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必定是具备多样的物种、合理的生态位、完整的食物链网,保持着生态平衡。在城镇化和城市发展中要能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市场发挥着决定性作用。统一大市场将是对要素流动性规律性的重要回归,也为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创造了一种系统性条件,将进一步拓展规划的效力尺度,跳出一城一区之限,到更大范围进行施展,可以预见国家、省、流域、城市群、都市圈等区域规划将得以更大发展,来适应和支持新的“流量经济”新形态。

如何让“流量经济”有序、高效、公平?将对规划价值观、思维、方法、技术、制度提出一系列新要求,个人认为规划将在过去提出的增量型规划、存量型规划基础上,出现适应统一大市场特征的“流量型规划”。流量型规划需要我们在五个方面给予重视。

一是流量型规划的价值取向:包容、繁荣、可持续。思想、观念问题,是规划工作开展之前必须明确的最本源问题。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则犹如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利益调节关键“游码”,需要找准价值天平的刻度坐标。因而“正本清源”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一切城市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要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遵循社会规律,实现包容性发展;遵循经济规律,实现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流量型规划的调控原则:供给侧与需求侧联动配合。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一方面要参与需求侧改革:稳增长,另一方面要保障供给侧改革:保稳定,特别是要防范经济、社会、生态多种风险,坚决守住稳增长、惠民生、优生态三条底线。将面临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多重兼顾,如何瞄准既能有效提高供给也能在短期增加总需求的领域精准发力是一大考验。

三是流量型规划的作用对象:“人、地、财”三要素统筹兼顾。国土空间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进一步凸显,要进一步释放劳动力、资本、土地与资源环境、制度与创新等供给侧关键要素红利,推进要素投入组合结构调整,为供给侧改革提供新动力。为此,国土空间规划应区分不同地域生产要素特点,从要素升级、结构优化、制度变革等多个方面加强政策与机制研究,走出工程性思维束缚,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四是流量型规划的实现机制:市场之手和政府之手共同作用。市场竞争和政府调控是实现资源配置,进行供给侧结构调整的两大推动机制。首先要充分意识到市场无形之手推动供给侧结构调整,是因为不同部门的生产率或技术水平差异能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生产要素重新配置,因此要保障市场在竞争性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则发挥规划“因势利导”的作用,加大空间相关数据的获取与分析,进一步完善人口和经济信息数据获取与分析,加强人的需求预测和市场需求预测,改善基础设施,协调投资结构,补偿外部性,以促进供给体系的升级。

五是流量型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央-地方政府传导互动。在我国“政治集权、经济分权”的治理背景下,地方政府为增长而相互竞争,相互影响,这使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不能忽视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互动的问题。这种互动包括两个层面:横向互动和纵向反应。横向互动表现为同级政府的相互竞争,即区域的策略性行为以及对其他地区造成的影响,如规划制订时应考虑区域调整是相互模仿还是相互背离的,其供给结构和供给增长影响效应是“利人利己”“损人利己”还是“损人损己”?纵向反应表现为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规划的反应,如制订上位规划时应考虑,对上级政府设定的目标或号召,下级政府激励相容的表现是跟随还是背离,是“精益求精”还是“背道而驰”。加大规划实施监督力度,明确规划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技术手段,完善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报告制度,建立起更加有效的发展激励与考核制度。

最后特别想强调的是,在今天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之下,站在各类市场主体的角度,一视同仁,不仅要关注资源生态、粮食的安全,也要关注经济运行的安全,这些维度的安全与发展是互为表里的,对国家治理都不容有失,同时深入思考数字化、老龄化、低碳化等一系列时代趋势下这些市场主体需要怎样的空间利用方式、怎样的用途管制规则?为此,加强规划工作者的经济学思维和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用经济学的视角审视已经公示的很多省市规划方案,还是存在很多有待加强的方面的。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理论的攻关创新,特别是多学科体系性的理论架构,已然十分迫切。

陆铭:学术界包括我在内的学者,早在2009年前后就开始提全国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指标要有一个统一的市场,十多年过去了,这个制度开始慢慢在全国试点,到现在提出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应该说是一个非常不容易的过程。建立该制度,就是要改善建设用地在城乡间和地区间的配置。一方面,摆脱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建设用地由中央计划再到省级计划的这样一种计划体制;另一方面,能够随着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区域经济格局发生的大的调整,来不断适应中国空间经济新的发展形态,一种真正符合现代经济所要求的,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经济发展主要空间载体的现代化状态。

整个国家的空间形态,具体来讲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城市化进程,随着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在增长,但农村人口在持续减少;城市用地的需求在增加,而农村的建设用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逐渐出现闲置,甚至有一些地方出现了村落的消亡。二是经济,在一些主要的城市群,人口和经济出现了向中心城市及其附近的都市圈范围集中的态势。在不同的城市群内部,又有一些量级的差别。地理位置相对来说比较好的,特别是东部沿海的三大城市群,在吸纳人口流入方面,动力更加强劲一点。当然在中国的中部、西部也各自有一些城市群,特别是其中心城市附近出现了持续的人口增长。

全国范围内,如果能够建设成一个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就能够让城市的建设用地扩张,跟当地的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土地需求及所反映出来的土地价值相吻合,真正利用市场机制所呈现出来的价格信号来有效地配置土地资源,这样一来,既可以在土地生产要素的配置过程中,实现更加有效的城市发展空间格局,又能够通过生产要素的空间再配置,给整个中国经济增长带来一个巨大的增长动力。

张京祥:土地(或空间资源)、劳动力都是最重要的发展要素。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非均衡的经济发展格局导致人口(劳动力)也实现了非均衡的流动,由于总体上中国的户籍制度是不断放开的,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福利与管制政策也越来越少,因此相对而言,劳动力的流动与配置基本是匹配市场规律的;但是土地(空间资源)的配置总体上则是“逆市场规律”的,这可以举一些最常见的例子:中国那些人口最集中、土地利用效率最高的城市,能够分配到的建设用地指标恰恰是最紧缺的,而许多人口外流、土地利用效率低的城市依然可以获得宽裕的建设用地指标;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口在不断减少,但是这些年来乡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反减,宅基地总量规模还在不断扩张;按照主体功能区的战略思维,我们应该在更大范围内通过指标的跨区域交易来实现耕地的异地占补平衡,从而统筹发展与保护、效益与公平等的问题,但是现行的土地管制政策恰恰对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设置了诸多障碍……这些现象的广泛存在,说明我们过去的土地资源配置理念、制度、方法都有重大的偏差,远远滞后于实际的发展需求,更谈不上对发展规律的尊重。

这次中央在《意见》中提出破除土地要素配置的种种障碍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抓住了实践中的关键矛盾、核心问题,必将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管理带来巨大的影响。但是遗憾的是,目前看到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体系总体还是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色彩,过于强调行政传导、自上而下的管控,编制内容与管控深度上下一般粗,过于强调各自行政区范围内的指标自我平衡等,这些都是有悖市场规律的。如果我们不能探索出一条与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国土空间规划理论与方法,那么这样的国土空间规划就很难有真正的生命力,这是摆在我们所有规划人面前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课题。

衣霄翔:统一开放的市场格局有利于优化要素配置和促进行业创新发展。以土地市场为例,我国施行多年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在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推动城镇化、促进城乡建设、帮扶贫困地区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增减挂钩项目区范围、节余指标流动方向和方式仍比较有限,尚不足以适应持续变化的区域与城乡发展格局。比如,结合“七普”数据显示,我国东北和中部地区已出现较大范围的区域型城乡人口收缩现象,许多地区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将呈现整体性的直线下降趋势,一些省市县级行政区内部的增减挂钩联系将逐渐弱化,更大范围、更加灵活的节余指标跨省域流动机制显得更加必要。再比如,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一些乡村地区的产业发展可能需要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支撑,以往从“乡”到“城”的节余指标单向流动方式难以满足未来乡村发展需要,有必要借助统一大市场逐步探索从“乡”到“乡”、甚至是从“城”到“乡”的更加灵活的流动方式。

《意见》中提出“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是对新时期新格局的积极响应。促进土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既体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深化改革要求,也进一步促进相关行业的改革创新。从国土空间规划来看,这种影响是深远的。依托更充分的节余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增减挂钩机制可以发挥更好的区域调节作用并促进合理安排增减用地,避免无序、过度和低质地开发农业用地。为此,主体功能区规划应发挥充分的引领和结合作用,基于空间本底条件、比较开发潜力和区域协调关系等综合因素统筹安排增减用地及节余指标调入调出区域。同时,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在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基础上,需充分考虑增减挂钩指标带来的弹性空间需求,将其纳入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中统一管理调配。总之,土地要素的统一大市场为国土空间规划带来了更高要求,也赋予了更有力的调控能力。

王筱春:《意见》将土地、劳动力、能源、生态环境纳入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是把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地结合了在一起。德国、日本、荷兰、法国、英国等发达国家近一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大规模发展阶段,若不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空间供给、环境污染、生态安全、资源保护、能源保障、区域和谐、社会安全、文化安全、人才安全等问题,经济发展不仅难以持续,可能还会出现危机。为了保证经济持续发展,保持和提高国家总体的国际竞争力,提高人民的福祉,这些国家都经历了将城镇规划、特殊区域规划及其政策扩大到覆盖国家全域的国土空间规划治理的空间规划治理发展过程。国土空间规划治理包含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环境、保障粮食等农产品供给安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合理布局产业、推动制造业高级化、促成文化旅游有机结合、增强国际竞争力,以及不断提高人的自我发展能力等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发达国家的国土空间规划治理工作总体而言是卓有成效的,获得了全社会的认可,为国家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治理作为调控区域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既保证了资本、劳动力、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又实现了资源环境生态的可持续利用和国土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国土空间规划治理应该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政策工具。《意见》的发布和实施无疑对国土空间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从思想上重新认识国土空间规划的功能和作用,尽快形成符合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的国土空间规划治理理论体系,并在新的规划治理思想及其科学理论的指导之下,提出有助于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措施。

在国家层面把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机衔接在一起,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稳步推进和可持续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础。建立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空间单元,按照城市化发展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及特殊类型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战略定位,差异化配置生产要素的制度。划分不同的主体功能区是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顶层设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主体功能区战略自2009年实施以来,使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基本实现了经济发展、环境改善、生态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齐头并进,由此证明,主体功能区是符合我国实际的差异化政策区域,建立主体功能区制度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四五”规划中指出“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顺应空间结构变化趋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分类提高城市化地区发展水平,推动农业生产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划分政策单元,对重点开发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等制定差异化政策,分类精准施策。加强空间发展统筹协调,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地实施”。继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明确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空间性规划统一称为国土空间规划。欧盟及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国土空间规划治理体系的形成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从主体功能区战略目标出发,主体功能区制度的健全完善需要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融合,即《意见》中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建设现代流动网络、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统一的能源市场、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优先推进区域协作等都需要根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细化制度、规则、规定、标准和措施等。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快速推进,对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区域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我们应该深刻地认识到,国土空间规划不仅仅是一项技术工作,也不是按照样版编制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而必须进一步界定国土空间规划在更深层次的功能和作用,从国家和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格局、人文社会背景、经济发展基础及战略地位等出发,分析预设规划实施效果,把国土空间治理的制度、途径、措施、法律法规等政策工具融入规划编制中,树立规划编制就是规划实施开始的理念。国土空间规划治理需要符合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城市区域发展需要考虑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空间单元的主体功能定位,城市和区域之间的合作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专业化分工基础之上,形成全国“一张蓝图干到底”的机制体制。

记者:《意见》开宗明义,提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请问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点是什么?

于涛方:关键点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殊性和优势。在特殊时期和战略性领域,加强中央政府“顶层设计”和“关键生产要素”的区位和部门、链条等配置和干预能力;深化国企改革,让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对于退出一些领域或者环节,交由市场,交由私人企业,甚至形成多种混合经营模式;关键点二:形成顶层设计的传导机制,尤其是在底线管控、风险规避,以及关键行业培育和整体社会经济发展走向创新驱动的关键部门和行业。

王伟:关键点在能否真正实现对传统城镇化的一种系统性超越。城镇化是一种经济、社会、空间的结构性演变,体现为土地、劳动力和资金要素的重新组合。新时期推进高质量城镇化发展的关键在于实现全国、区域、城市多尺度的土地、人口和资金三大要素的自由流动、高效匹配与整体协同。

第一,人是主体性要素,要解决好人往哪里去的问题。人是城镇化的主体,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城镇化的重要目标。2021年年末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6.7%,两者相差18.02%,这个差距意味着能不能为已进城的“1个亿”与未来潜在进城的“2个亿”人口的城市生活提供充足的保障,让他们和市民一样享有公平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和就业保障权利,不仅是一种挑战,更是城镇化“含金量”的体现和能否成功的关键。

第二,地是根本性要素,要解决好土地怎样流转的问题。城镇化的过程是对土地用途和权力利益的重新分配。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在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对城镇建设用地进行集约利用、合理规划及理性开发,这就决定了高质量城镇化不再应该是简单的造城运动,而要更加注重土地集约化使用,要通过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土地在确权的基础上建立统一规范的区域要素市场,合理流转,推动城乡发展机会的均等化。

第三,钱是基础性要素,要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城镇化是一项高成本的改革,离开了“钱”,很多规划只能挂挂。“土地财政”一度成为中国地方政府推进城市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但“土地财政”是不可持续的。按照国际经验,城镇化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对应的是数以万亿元计的投资和消费。高质量城镇化更加注重城市品质与服务能力水平的提高,更加注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这必然会造成资金需求迅猛增加。过去城镇化的欠账和未来城镇化的资金需求是地方政府面临的最大难题,需要我们建设多元化投资机制,找到一条平衡、健康、可持续的投融资之路。

综上,建立“人、地、财”全国一盘棋的统筹格局,全面提升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和制度在内的各类要素的整体素质与配置效率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中之重。而强化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破束缚市场功能发挥或导致结构扭曲的体制机制,形成整体协调、实施有序、相互促进的政策制度体系,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为城镇化提供高质量的制度性与体制性供给才是长久根本所在。

陆铭:构建新发展格局本身有很多含义,我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对于新发展格局的理解,有以下几点。

第一,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即将迈入人均GDP高收入国家的行列。在这个新的发展阶段,居民需求逐渐出现消费升级。尤其是在消费需求当中,服务业的需求将持续快速增长,这会在空间上带来非常大的变化。因为经济发展到了这个阶段以后,不管在生产方面的生产型服务业,还是在居民生活当中的消费型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越来越高,又因为服务业本身不可储藏和运输,所以就会产生一个内在的向人口规模大、人口密度高的地区集中的特点,也就驱使了人口进一步向中心城市周围来集中的这么一种态势。

第二,我讲到中心城市周围所存在的集聚效应的时候,并不是说所有的人口都会到大城市及其周围的地区来。整个国家的城市体系仍然会出现超大城市、特大城市、一般的大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所以这个新发展格局,一定要看到其本身带有一种空间格局。换句话来讲,具体到区域经济发展和全国建设统一大市场这个角度,中国今天正在出现一种经济和人口的空间大变局,如果用人口流动作为一个指标来看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去和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做比较,我们的研究团队就可以用数据来说明,整个中国的人口流动是向着靠近沿海以及靠近大城市的方向来移动的。

第三,相应来讲,如果一个地方远离沿海地区,在中国的中西部或东北,又远离中心大城市,那么人口就可能出现负增长。而在那些人口出现负增长的城市,又有大量城市出现了郊区和农村人口负增长,但中心城区人口仍然在正增长的局面。出现这样的空间格局的大变局,就需要相应地调整我们的资源配置方式。在土地资源方面,我们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是把建设用地的指标配置到人口较少的中小城市和中西部地区。同时,在城乡之间出现了城市人口大量增长,但是农村地区闲置的建设用地越来越多,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所以要求我们在建设和规划上要调整传统的计划经济的这种配置土地资源的方式,来适应经济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以及经济和人口出现的空间大变局。

记者:《意见》提出,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我们该如何正确理解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区域发展之间的关系? 

李国平: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一蹴而就的,制度规则及市场监管的全国统一相对比较容易推进,但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及要素、资源流动则有明显的区域性差异,要全国一盘棋,但需避免“全国一刀切”,如果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一体化基础相对较好的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能够率先在各自区域内实现高水平的统一大市场,进而这些区域之间进一步融合统一,也就可以形成更大规模的统一大市场,最终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

于涛方:积极借鉴1949年以后国家在生产布局、生产要素区位配置方面的“空间政策”方面的积极经验,同时兼顾经济着陆、经济新起飞的不同要求,从全球价值链的关键缺失或者薄弱环节,从生产要素的供给和公私合作,在全国谋划基于“集聚经济-特色资源”等规律的城市区域体系,坚持供给侧改革,坚持靶向的宏观调控,坚定不移地发展特大城市地区、都市圈、流域经济及城市中心区的存量提升等,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从规模经济向集聚经济的提升,从土地和资本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此外,在沿海、内陆等口岸城市,加强其与全球市场体系的链接和互动。而在经济相对落后、集聚性优势不显著的地区,则可以通过劳动力跨区域供给、原材料供给等比较优势的发挥,参与到全国的统一大市场体系、国内循环,甚至是国际循环中,突出其“地方化经济”的特色。

郑德高: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必然要求有新的空间格局来承载,我认为可以从三方面进行考虑。

一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空间格局。自1984年以来,通过沿海开放、沿边开放和内陆开放等一系列政策,我国逐渐建立了适应“两头在外”经济模式的空间格局,突出表现在重心在沿海,内陆成为相对边缘地区。在这一格局下,各城市面向全球产业体系建立了各自直接面向全球的组织网络,但国内城市之间的相互协作性不足。从国际经验来看,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以国土空间的整合来支撑内外双循环。如日本“六全综”跨越行政区划“构建相对独立的广义都市圈”,在统筹全域国土开发利用的基础上强调各地区与东亚国家的直接联系;“七全综”则进一步提出构建对流促进型国土,推动各地区之间的高效流动。当前,出口对我国增长的拉动作用已经明显下降,国际畅通而国内堵点众多的体系格局已经不适应新的需要,因此,《意见》的出台同样会对国内的空间格局有新要求,需要建立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对外和对内、统筹沿海与内陆,相互流通畅通的“一盘棋”格局。

二是等级化网络化特色化的城市分工。“一盘棋”不是要抹杀地区特色,而是要在统筹的谋划下,推动资源往最适宜的地方去,建立基于地方底色的发展方式。由于我国在国际产业链中的总体地位仍然不高,各自向外的发展方式容易导致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招商引资而来的产业大多很难形成真正的在地化产业链,也难以充分促进中心城市与腹地市场联动。因此,统一大市场更要形成特色化的分工,实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工则工、宜商则商,通过差异化形成各自的核心竞争力,并促进要素的充分流动。总体而言,城市分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根据城市在全球、国家、区域和地方的地位,形成服务不同区域的中心城市;二是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形成产业分工;三是每个城市还要融入全国流通的网络当中,这既包含交通等基础设施等硬件网络,也包含功能网络的关联等生产服务网络,功能网络超过地理邻近的重要性是当前城市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

三是区域一体化市场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协同突破。欧盟的建立,最初就是从西德、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的“欧洲煤钢共同体”起步,经过70年间的7次拓展,形成了如今包含27国的最大跨国统一货币区和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中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自上而下的战略布局,也需要自下而上的起步落地。地理空间邻近、功能联系趋紧、国家战略推动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可以作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先手棋和示范区。特别是应对新冠疫情多点爆发的情形,城市群在300公里半径空间尺度上,可以维持近域供应链产业链安全。因此,从区域一体化市场入手率先示范,在全国范围也能起到牵引和探路的作用。但是区域一体化市场不能排斥全国统一大市场,不能设置区域保护的壁垒,因此区域一体化市场和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协同推进。统一的大市场对于城市而言,就是要城市自身的发展走向区域的充分流动。城市群、都市圈已成为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主体形态,也是适应市场一体化组织的空间形态。因此全国既要形成城市群之间要素的充分流动,也要以城市群为主体促进区域内一体化。

陆铭:中国是一个非常大的大国,在疆域面积和人口方面都是,那么全国统一市场的建设,可能不会在所有方面都步调一致,而是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格局,即现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来说差距不是那么大的城市群内部建设成一个统一大市场,然后同步推进城市群和城市群之间的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具体来讲,我仍然从人口和土地两个方面来举例子。

先说人口,当前阻碍全国人口空间流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户籍制。在户籍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全国不可能也不现实,就是户籍制度一下子取消。如果真这样去做的话,公共服务要按照实际的常住人口来进行配置,而在人口流入的地方,公共服务的数量,在物理意义上来讲,是不可能一夜之间去增加的,所以户籍制度改革一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作为一个渐进的户籍制度改革的方案是什么样的?现在有一些人口流入比较多的地方,过渡的改革方案就是积分落户制度,目前是以城市为单位来进行设计的。未来要走向在有条件的地区尝试进行城市群内部的跨地区的积分累计互认制度。举个简单的例子,如在城市群内部有城市A、城市B、城市C,那么可以在A居住两年,又到B生活三年,在落户C的时候,前面的五年也都是可以累计的,这样一来,就可以渐进式的,至少在城市群内部先打通不同地区的劳动力市场,然后再逐渐推广到全国范围内,把积分落户制度打通。户籍逐渐就变成一个常住地的登记制度。

再来看土地市场,前面已经讲到建设用地指标可以跨地区再配置,特别是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内跨地区进行流转比较顺利,但是跨省之间的配置,现在还没有完全打通,既有的制度是针对有一些贫困地区人口大量流出,出现了补充耕地指标,这时候可以跨地区跨省进行再配置,调入地区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来支付调入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的费用。但实际上哪怕在一些不是那么贫困的地区,也出现了建设用地指标的闲置,如工业园或者新城里的建设用地的闲置;在一些不是很贫困的地区,随着城市化进程提高,农村人口逐渐减少,宅基地也出现了闲置的现象。在未来,实际上有大量的人口是跨省进行流动的,所以需要在省和省之间建立起一个跨地区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的调配和交易制度。当然,这个过程也可以先在城市群内部进行跨省的配置,然后逐渐推广到全国范围。如长三角地区,跨了三省一市,从人口流动的角度来讲,皖北、苏北、皖南,都是人口负增长的,就会出现建设用地的闲置、农村宅基地的闲置等,那么,是不是可以把有些建设用地的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调配到苏南、浙江沿海及上海,由指标调入的地区来支付费用,并更好地推进外来人口的市民化进程。这样一来,就可以同步推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户籍制度的改革,以及外来人口的市民化。

张京祥:一些学者将长期以来国内这种以邻为壑、内耗竞争的经济格局形象地称为“行政区经济”“诸侯经济”,它的对立面就是“全国统一大市场”。但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相对长时期的过程,那么,让那些城市群、都市圈地区通过区域一体化来率先打破行政壁垒、促进要素流动就显得十分必要了。为什么要选择城市群与都市圈?这其中有两个方面的重要原因:首先,任何一个国家经济要素的空间集聚都是非均衡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发展态势都表明,以一个或若干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都市圈不仅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中枢区域,也是参与全球竞争的基本空间单元。中国的资源环境格局与区域发展差异,必然要求我们将有限的资源和要素向城市群、都市圈地区集聚;其次,逆全球化及全球疫情导致全球的产业链、供应链收缩,促进了产业链与供应链的“近域重组”,而城市群、都市圈是产业链与供应链实现“近域重组”的适宜单元,在这个尺度的地域单元上可以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与“效率”的兼顾。

尹宏: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区域发展之间有着相互促进、互为支持、相辅相成的联系。

首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将有效打通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循环,有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畅通高效的国内大循环,有利于以国内统一大市场为核心增强对全球企业、资源的强大吸引力,进而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基础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明确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的城镇化空间形态,要以推动统一市场建设等为重点,培育发展一批现代化都市圈,形成区域竞争新优势,并在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强化城市间产业分工协作、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市场等重点领域提出具体任务。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为培育现代化都市圈在更高层次更大能级建设统一开放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方向路径,必将为科学构建都市圈协同发展机制、破除制约各类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都市圈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其次,在城市群、都市圈建设背景下优先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将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积累经验、奠定坚实基础、创造有利条件。以成都都市圈为例,成都都市圈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极核,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GDP)突破2.5万亿元,占四川省比重达46.4%,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比重达33.8%,人均GDP迈上8万元台阶、达1.3万美元,达到全球中等收入地区水平,经济实力在中西部领先,国际门户枢纽地位凸显,区域创新优势明显,生态宜居特色突出,是全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创新能力最强、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具备优先推行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的基础条件。目前,成都都市圈已建立起“省委省政府领导,领导小组统筹,省同城办协调,省直部门指导,成德眉资四市主体推进”的常态化合作机制,正在高质量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综合试验区、加快推进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着力打造重大改革先行地,有望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探索地方实践经验、贡献区域发展智慧、提供有力支撑。

黄亚平: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如何处理好统一性与区域性的关系,推进区域协作,我认为应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

第一,区域战略实施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推力。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目标,是打造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空间单元,打造带动全国发展的增长极。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优化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发展壮大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北部湾等城市群,培育发展哈长、辽中南、山西中部、黔中、滇中、呼包鄂榆、兰州—西宁、宁厦沿黄、天山北坡等城市群。同时也提出,应依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提高1小时通勤圈协同发展水平,培育发展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十八大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5年4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2月)、《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12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2021年10月)等重大区域战略。2021年以来,又陆续发布了南京、福州、成都、长珠潭、西安等都市圈发展规划。这些重大区域战略,都将建设区域统一市场作为重要目标任务。因此,不同层级的区域战略实施,从本质上看,都将有力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并逐步带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第二,不同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应有侧重差异。分析我国重大区域战略的特征,可以发现,“从低到高”是我国区域一体化的重要逻辑,“京津冀”核心词是“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核心词是“合作发展”,“长三角”核心词是“一体化发展”。在区域内部亦强调“分区域、分层级”差异推进一体化。如长三角一体化规划中,强调“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全域层面是“区域联动”,其内部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宁波五个都市圈层面是“一体化发展”,市域层面是“城乡融合发展”,跨界区域是“共建共享”,并确立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这一跨界区域作为合作发展先行示范区。放大到全国层面,我国区域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仍是非常显著,对于沿海、沿边区域,参与国际市场程度更高一些,更应注重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营造,直面国际国内两大市场;对于中西部内陆区域,立足于参与国内大循环为基础,重点是要提升市场一体化支撑能力,应优先完善现代物流网络,推动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在区域内部尽快建立要素及资源市场。因此,不同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亦应有差异侧重,有序推进,才能最终形成全国统一市场。

第三,良好的区域合作机制是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意见》明确要求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为避免各地方搞低层次、“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搞“内循环”名义的地区封锁,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应着重加强三方面的机制建设。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依据区域协同层级要求,建立跨省、省级、市级、县级等不同层级参与的协商决策及监督执行机制。二是健全市场一体化政策衔接机制,如制订统一的项目准入清单,探索统一的区域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等市场政策。三是创新市场一体化合作机制,在区域内鼓励社会资本及市场主体参与跨省市县开发建设,逐步实现跨区域要素流动、设施共建、环境共治、服务共享,并建立跨区域投资建设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机制和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统一调剂机制,跨区域互惠的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和征管协调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瓶颈,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奠定基础。

记者:虽然最终目标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但是区域先行一步也是更加便利和现实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跨省市合作区域,之前均有过相应的试点和尝试。结合您所在区域,您认为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可优先开展哪些方面的一体化工作?如何推动?如何打通区域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出现的堵点和卡点?

李国平:着力加快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是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并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2月26日讲话中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七个着力”中的第七个就是“着力加快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确定了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的区域整体功能定位,而实现这些功能定位必须有区域市场一体化作为基础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八年来,在制定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建设统一的要素、资源、商品和服务市场、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探索。京津冀三地从土地、人才、公共服务、行政审批等多个角度推动一体化机制的构建,打造区域体制机制高地。2016年3月,北京市人民政府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明确实施京津冀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实现三地海关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2017年7月,京津冀三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2017-2030年)》,这是我国首个跨省级行政区的人才规划。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建设京津冀立体交通网络体系,建成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京沈高铁、京张高铁、京雄城际等,大大增强了京津冀之间的市场设施的高标准联通。2016年4月,北京市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发布《京冀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进一步规范京冀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工作,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京津冀地区市场一体化重大政策及其行动,有力地支撑了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北京城市副中心和河北雄安新区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以及空间结构优化等协同发展方面的重大进展。

以推进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契机和示范,加快京津冀市场一体化建设,助推进一步深化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相比于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地区的一体化市场建设仍然薄弱,特别是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体系不健全,资本、技术、产权、人才、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跨地区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还存在制度障碍以及区域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等方面的掣肘,因此为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目标,需要进一步加快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2021年8月,《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15号)明确提出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以下简称“四统一”)要求,积极推进城市副中心、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以下简称“北三县”)在规划管理、投资审批、财税分享、要素自由流动、公共服务、营商环境等方面探索协同创新路径,开启了跨省级行政区区域一体化的积极探索。将推进通州区与北三县基于“四统一”的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作为示范,可先期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市场一体化经验,再进而扩展应用于整个京津冀地区,对建设区域高水平的统一大市场至关重要。2016年6月北京市与河北省签订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与廊坊北三县地区统一规划、加强管控有关工作的备忘录》,对通州区和北三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其后在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北京市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大厂、香河三县市协同发展规划》中,增加了统一标准,从“三统一”变为“四统一”,目前通州区和北三县在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和统一管控等方面都有了初步进展,但距离“四统一”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标准和管控一体化仍处于较低水平。通州区与北三县在人口管理、人才评价、行业管理、产业禁限等方面的政策还存在较大差异,在城市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还缺少统一的标准等。这主要是由于通州区和北三县经济发展水平及财政能力差异较大、行政隶属关系又不同,执行标准和要求差别很大,也缺少针对特定问题的专项工作组或综合协调管理机构,决策执行力不够强,缺乏推进“四统一”协同发展机制落实的有效手段。从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发展实践中可以看到,实现高水平的区域一体化绝非易事,需要长期不断的努力。

就建设京津冀地区高水平的统一大市场而言,一是需要制度建设,破除阻碍市场一体化的各种障碍,先期实现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的统一;二是要巩固“轨道上的京津冀”成果,继续加大交通、信息等互联互通设施建设;三是为促进要素流动进行必要的经济结构和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如目前京津冀产业链和创新链存在不匹配问题,这就需要河北和天津调整产业结构,根据北京的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四是需要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形成跨省级行政区的工作合力。

于涛方:京津冀地区在2014年以后更成为举世瞩目的国家战略发展区域。之后,从区域协同、雄安新区建设、冬奥会建设、非首都功能疏解、通州副中心建设,以及首都第二机场、高铁建设、文化带建设等,已经给区域发展和区域治理带来了新的范式。从区域一体化的规律来看,目前京津冀地区综合了功能一体化、多层级政府合作等多管齐下策略,尤其是统筹了多尺度政府治理的积极作用,通过巨型工程方式打通了区域分隔、提升了集聚性。下一步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体化工作:首先,以首都功能空间重塑为核心,一方面在“大集中”的核心区进行空间梳理和体系构建,另一方面,在“小分散”方面加强京津冀尺度的首都功能的逐步空间预留、首都功能支撑体系的系统性构建;其次,近期以政府积极干预为主,推动京津冀地区整体转向“创新驱动”的发展路径,形成北京研发、天津和河北转化,北京服务、天津和河北生产流通的市场体系,并逐步形成制度性规则体系,在此基础上远期转向市场机制,推进京津冀地区的一体化“新功能主义”主导的发展;再次,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海保护和划线划区工作,同时依据土地经济学和地租等相关理论,推进非建设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积极互动,加速挖掘太行山及山前地区、燕山及山前地区等文化遗产资源和价值,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完善,甚至积极申报形成世界级影响力的目的地,推动新时代首都地区的文化形象和文化活力;最后,京津冀地区一体化最大的堵点和卡点依然是户籍政策等方面。对于该地区来讲,这是一项事关长远的巨型工程。其前期,一方面,还是要继续做好公共性空间资源的底线管理工作,通过市场机制,提升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城市区域韧性;另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让北京、天津等稀缺性的建设用地能够跟人口和经济活动相匹配,以畅通这些地区的人口结构不断优化,空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争取早日能够在京津冀地区也能打破户籍等政策分隔,促进首善之区的全方位发展和影响力发挥。

王伟: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提出的第八年,在协同发展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战略的进一步实施也面临着内、外部环境条件的多重挑战,如国家战略机遇窗口期挑战、动能创新升级培育期挑战、资源要素配置精修期挑战、多极区域竞争追赶期挑战,这些共同叠加,或制约或促进,构成了城市群协同发展的推拉合力。从统一大市场的角度看,个人认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亟需加强三方面工作。

一是方略再细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全优势。京津冀城市群的协同发展既需要宏观的、指导性的目标,指引经济社会发展;也需要有详细、由面到点的精细化方案,要舍得在“毛细血管和细胞级”的微小之处下功夫,营造精细化管理所需的制度环境、打造精密管理的跨区域合作流程、提供面向各类主体的精心服务,为城市间要素流动提供保障,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全优势。如三地如何在防疫管理中保障三地人员有序畅通流动就是一个典型事例。

二是人才再集聚,厚植区域创新动力内生性。人是一切发展的根本,要加快以人为核心的综合配套改革,破除制约人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创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进环境。近年来,人才“南流”趋势明显,三地亟需建立紧缺人才清单制度,定期发布紧缺人才需求,拓宽多元人才招揽渠道。充分发挥京津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协同推动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合力打造京津冀科技创新共同体,推进京津雄科技创新三角建设,走“科创+产业”道路,不断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注入强劲内生动能。

三是机制再夯实,推动群体整体命运新塑造。区域协同关键看机制的权威性、有效性。加强党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领导,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责,同时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推进机制,设立一批跨区域一体化运作的轨道交通、发展银行和社会组织管理等专业推进机构。以共需共担互赢互利为原则,进一步健全政策制定协同机制、建立标准统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合作机制(如建立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全域社会治理网格化等),从而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优势互补。

郑德高: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八年有余,在非首都功能疏解、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京津冀三地发展基础和条件差异大,网络均衡度不足。资源相对集中在核心城市,城市群缺乏梯度,尤其河北省在产业结构、经济产出、民生资源、人才吸引力等方面,与京津差异明显。二是传统产能“三去”阵痛凸显,结构转换适应性不足。近年来,京津冀地区经济下行压力总体上高于全国其他地区,即便天津也增长低迷,在疫情冲击下尤甚。三是对行政资源配置存在路径依赖,市场力量发育不足。京津冀地区以央企国企为主,行政干预导致的隐性壁垒较为严重,阻碍了生产要素的快速流动和有效配置,影响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的均等化布局。四是生态环境敏感性较高、治理任务重,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全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25个城市中,京津冀占了7席。因此,基于京津冀内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语境,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和区域一体化发展,要警惕先发区域对外围的“虹吸”现象,需要从“疏解-承接”的一体化1.0版,逐步转向更加良性互促、市场主体发挥充分作用的“辐射-培育”模式,譬如:如何锚固新的增长点,建立梯次有序、协调联动的区域创新体系;形成“有为政府”和“活力市场”的互促;实现农业、生态、能源等资源的价值转化,引导区域立足自身禀赋确立分工优势等等。从城乡规划角度来看,主要聚焦“人、地、钱”三个方面要素的自由流动:对于“人”,即区域中“用脚投票”的能动主体,关键在于让人们在区域内享受等值化的就业和公共服务;对于“地”,关键在于围绕粮食安全保障、自然生态维育、人居环境优化、建设开发活动和基础设施的高效配置,谋划各类用地的最优组合;对于“钱”,即多种形式的资本,关键在于畅通区域之间、不同环节的要素流转,并通过重点项目的投入,增进社会财富积累和公平共享。对于京津冀区域一体化而言确实任重道远,可以通过改革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配置的一体化、公共服务供给的一体化、土地管理的一体化、生态环境保育的一体化、交通的一体化、要素流动和投融资一体化等,推动京津冀在更高质量和更高水平上一体化发展。

陆铭:长三角地区,城市群的范围覆盖面积最大,包括三省一市,这跟它综合的自然地理条件比较好有关,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位于长江中下游,尤其是长江下游黄金水道所带来的航运能力,这不管是对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来讲都是非常好的,给长三角整个地区,特别是沿江的城市加入全球化,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我这里专门指出口导向型的制造业的发展。这就支撑了一个未来可能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群,至少从人口的数量和疆域的面积上来讲是这样,经济体量也会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而不断成长,最后有可能达到世界领先。

但是它是一个三省一市的格局,且横跨长江,形成江南和江北两大片,尤其是在安徽和江苏形成了长江以南和长江以北两个片区。从经济发展角度来讲,江南,特别是沿江的地区,发展水平相对更高一点,那么为了充分利用统一大市场,并且能够让长三角地区的不同省份和同一省份内部的不同地区之间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市场来优化资源配置,首先需要克服长江这样的一个自然阻碍,在南北向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需要沿着长江进行东西向的资源配置。

从南北方向来讲,如果在几十年前,我们的技术条件和建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资源配置的一体化进程是非常困难的,即传统所讲的长江天堑所导致的结果,但现在中国的桥梁技术已经领先世界,南北通道随着长江上面越来越多的大桥建设,一体化的进程推进非常快,同时,因为南北方向,大量是在省内进行资源配置,不管是商品流通还是人口流动,相对来讲,也是比较好推进的。

真正的困难是东西向的,资源配置需要跨越三省一市的省级边界。我们传统的体制,在制度制定、公共服务提供、人口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往往是以省作为单位的,客观上就造成了省级的行政边界。对于城市群内部,我这里特指长三角城市群内部的跨省一体化,就遇到了省界的障碍。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长三角地区一直存在着一个长三角办公室,但实际上这种传统的机制并没有解决省级边界的问题。近些年,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也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市群内部的一体化变得越来越重要,所以现在已经逐步在建立一个长三角城市群的跨省协调机制。每年三省一市的主要领导都会在一起开会,协商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的一些协调工作,同时,在上海、浙江和江苏三个省级单位交界处,成立了一个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并成立了一个由上海市发改委和江浙发改委共同组成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相关办公室,来推进一些规划和建设。如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城际铁路、地铁,还有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如公交卡的互通、医保的跨城市衔接,都是有一些推进的。

但我个人认为长三角一体化还可以做得再好一点,要出台更加一体化的规划。尤其重要的倒不是整个长三角来出台一个规划,而是要在人口持续流入的地方形成一个一体化的规划。

长三角地区,矛盾最为突出的实际上是南京和上海的周围。相对来讲,南京周围,已经提出要建设南京都市圈,并出台了规划去对接安徽临近地区的一些地级市。我也观察到,相应的规划出台后,在安徽临近的地方已经开始在建设跟南京一体化的轨道交通,这就做的比较好。但是在上海跟临近的昆山、太仓、嘉兴等地,我觉得一体化的进程还可以再加快一点。到目前为止,包括我在内的学者在提到上海都市圈的时候,具体就是指从上海出发,连接江浙周边中小城市的这么一块地方,半径大概在50公里到80公里的范围之内。上海都市圈的概念目前仍是学者在提,尚没有正式的官方文件出台。这个意义上的都市圈规划,还没有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土地供应、人口规模等方面形成一个一体化的规划。但即使在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规划出台的情况下,有一些工作也是在实际推进的,如轨道交通的建设已经开始,但在很多其他的方面,如果没有一个规划引领,我认为还是推进的不够快。我觉得需要再进一步强化跨越省级行政边界的一体化的协调机制,有些可能要在国家层面来形成这样一个机制,以推进长三角的一体化进程,打破省级边界的制约作用。

张京祥:目前国内的许多区域,如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成渝都市圈、南京都市圈等,都在积极探索区域一体化的策略与路径。其中,苏浙沪两省一市通过设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已经在区域一体化发展方面探索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并逐步向全国总结推广。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中,我认为有几点是非常关键的:一是如何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只要有行政单元的存在,就必然有“行政区利益”,区域一体化并非是追求简单、纯粹的“区域合一化”,而是要建立一种健康有序的竞合关系。因此,真正的区域一体化一定是基于对区域内各成员单位合理利益诉求的尊重,通过平等协商、相互妥协的方式来达成共识,这样的一体化才能避免流于“台上握手,台下踹脚”的表面形式。

二是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目前国内各地推动区域一体化的主角是政府,这有利有弊,事实上,政府既是区域一体化的积极推动者,但往往也是最大的阻力(因为有“行政区利益”)。因此,在区域协调发展中,要统筹发挥好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实现各有侧重、优势互补:政府在区域协调发展中既要积极作为,更要精准作为,要以提供区域公共品、高质量营商环境为主要任务;同时更要大力完善市场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更多地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要素一体化配置问题。

三是如何处理好上层与下层的关系。区域协调发展中无法回避的就是区域层面、城市个体层面的治理关系如何构建,过去我们常常通过行政区划兼并的方式,但是付出了巨大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成本却无法有效实现真正融合的目标,甚至是貌合神离。在这个方面,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双层制大都市区治理结构,如改革已经不合时宜的“市管县”体制,划分区域性协调职能、地方性发展职能,并分别赋予地市、区县不同层面的行政主体,实现角色归位、各司其职。

袁奇峰:粤港澳大湾区拥有港、澳两个全球门户,同时作为演进中的跨境、跨制度、跨行政区的独特“全球城市区域”。改革开放以后,全球的产业与资本通过门户城市作为枢纽给粤港澳大湾区带来地域生产空间组织的重构,给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带来了快速增长。借助门户枢纽带来发展红利的同时,跨境、跨制度也会给区域的发展带来非常多的限制。

改革开放初期,为启动经济发展,广东省采用了“以资源换产业,以竞争促发展”的治理模式,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也导致了市场的分割,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区经济盛行。各行政区的“逐底竞争”普遍带来了市政基础设施和道路的“以邻为壑”。

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大市场建设最大的特点是市场先导,政府跟进。

早在上世纪90年代,珠江三角洲一些成长起来的专业镇和产业集群在市场的推动下就已经开始跨越行政区域进行整合。西樵曾经是个纺织名镇,本土纺织产业极盛同时也拥有相当规模的纺织布匹交易市场,而西樵轻纺城仅兴盛一时,后续大量的交易跨区转移到广州中大布料市场,因为在这里纺织产品能够买卖全国乃至全球,所以在市场力量的推动下形成了“纺织西樵原材料广州市场销售”的专业分工体系。

乐从作为中国家具的商贸之都,占据了中国家具1/3的规模,庞大的交易市场的建立促使了家具的生产制造、加工代工环节大部分转移到了乐从临近龙江和九江等镇,等到生产达一定规模之后,又催生了一批原材料市场加入到家具的分工体系当中来,而这些原材料批发市场可能就跨越了市域和省域的行政区范围,形成了更大地域的市场统一。

市场的统一能够带动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市场区域的扩大,专业化分工程度更加深入,就能够带动区域产业链整合,使得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经济效益最大化,提升其在区域乃至全球的竞争力。区域市场的统一分工协作能够带动产业链在横向、纵向上带来量级与能级的改变,产业链的横向整合加速各种要素在同一个环节匹配集聚,形成更大的规模性经济效益,提高该产业链环节要素的量级;产业链的纵向提升带动不同产业环节更加紧密的协作,带动该产业的能级提升。产业链的整合就会出现专业分工的“产业协作区”,来获取更大的竞争力。从案例当中我们看到市场经济效益带来的动力,在整个区域中实现了一次“尺度跃升”,借助市场一体化优势来拉动区域的协同发展。

珠江三角洲在2000年后开启了大城市大发展的时代,广州、佛山和深圳市域频繁的行政区划调整“扩容提质”背后,其实就是市场区的统一和财政统筹区域的扩展。

2008年,国务院发文要求广东省政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珠江三角洲一体化,《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三大都市区概念。并要求以广佛同城化先行先试,设立城市政府间的市长联席会议,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互联,推动年票互认、取消通讯漫游费等,进一步降低了互联成本,推动了市场区的统一、市场要素自由流通。广佛同城化进一步强化了“广州服务-佛山生产”的模型,即便在生产领域也有大量的协作。

日资汽车企业在广佛形成了“广州整车-佛山汽配”的产业格局,把汽车的整车厂选址在广州,把汽车零配件的制造厂选址在佛山,广佛两地时空距离的压缩给日资企业产业链的整合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不同产业的付租能力不同,相同产业的不同产业环节付租能力也不一样,导致在都市区内分布的不同产业节点的选址不一样,在区位的竞租模型当中,土地租金和运输成本进行比拼,产业规模程度与平台的区位选择就会在市场利益最大化中自然显现出来。

在都市区融合发展层面,广州、佛山两市在《广佛同城化“十三五”发展规划》《“1+4”广佛高质量融合发展试验区规划》《广佛全域同城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的指引下,提出把广佛建设成为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区和全国同城化发展示范区,强化广佛交通网络的全面对接,带动广佛地区空间融合,全面提升广佛都市区的全球产业竞争力。

“深圳都市圈”在轨道交通、高快速路、水系治理等一系列跨行政区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22年公布的《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提出深圳将加快交通高效化、产业协同化和设施共享化,进一步优化大都市圈空间格局,引领深莞惠经济圈的一体化发展。

在广佛和深港两大都市区(圈)发展中,我们能够看到建立“区域统一市场”做出的积极探索,如重大基础设施的共谋共建,利用城际轨道搭建起都市区要素快速流通的桥梁;边界地区的产业协作区的建设,建立协作空间将跨市的资源整合起来;跨市协作的功能示范区的建设,推动区域市场空间的互相协作。

2018年中央政府提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国家战略,进一步提出以广州都市圈、深圳都市圈整合大湾区空间资源,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

从珠江三角洲到粤港澳大湾区,已经形成三个阶段的发展变化,从起初的行政区经济时候的区域之间背对背竞争,再到城市之间面对面竞合发展,再到现如今的城市区域之间的协同发展。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先行示范区”,需要从全球城市区域(巨型城市区域)、都市区(圈)、城市功能区域(FURs)三个不同的尺度和层次去关注区域协同发展与市场的统一。

“行政区解构,功能区重构”,粤港澳大湾区“巨型城市”时代已然开启,以全球城市区域尺度作为参与全球竞争单元,以都市区的整合作为区域一体化的发展高地,以功能地域作为城市竞合发展的基本空间节点。湾区未来的实践探索路径要从不同的尺度建构区域之间的市场合作、政策协同、基础设施共建与空间共谋,来促进和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

衣霄翔:统一开放的市场格局有利于重构国内大循环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东北地区为例,双循环发展战略为新一轮东北振兴带来了重要的历史机遇。从“东北现象”到“新东北现象”,东北衰退和不振的根本原因在于东北工业脱钩国内经济循环,又难以融入国际经济循环。具体而言,从实施沿海发展战略起,我国逐渐融入全球经济循环并实现经济腾飞,但也打破了原有的国内经济循环。国内生产所需的工业设备和原材料转向进口、沿海地区工业实力显著提升等因素,造成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国内市场被间接和直接替代,加之难以摆脱对计划经济的路径依赖,东北工业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市场萎缩和技术滞后的恶性循环。而今,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下,东北地区迎来再次接轨国内经济循环以及借此嵌入国际经济循环的重振机会。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把握机遇,改革是第一位,否则不进则退。以构建充分对内开放的东北区域大市场为抓手,通过深化国企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市场竞争、提升分工效率、培育创新生态等多措并举,从而打通市场扩张与技术创新的堵点,是重振东北工业价值链的必经之路。

《意见》中提出“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统一”是目标和前提,“优先”是战略和路径。具体表现为以区域内部的率先开放实现一体化发展,建设区域大市场,进而对接全国大市场;以区域之间的优先协作对接区域重大战略,助推国内大循环,促进区域共同融入国际经济循环。对于东北地区而言,在《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指导下,以区域治理为抓手,通过实施产业协同提效、空间共建提质等策略,提升区域一体化发展程度与成效,实现区域共同发展。同时,充分利用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对口合作机制,以共建示范基地、推进合作机制、引导要素流动等为抓手,积极对接东北全面振兴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协同实施,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尹宏:《意见》着眼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坚持“立足内需、畅通循环,立破并举、完善制度,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系统协同、稳妥推进”四大原则,明确了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等六个方面重点任务,特别是提出了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等五大主要目标,强调要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因地制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生态。我们在推动成都都市圈建设过程中,也聚焦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优先开展了系列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政府联合发布了《成都都市圈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宣言》,四川省同城办制定出台专项行动方案,明确26个方面具体措施并组织四市压茬推进,率先实现跨市域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推动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跨平台交易;率先出台公积金异地购房本地贷款支持政策,四市职工可在成都都市圈内非缴存地购房时使用缴存地公积金贷款;率先建立健全成都都市圈农村产权有形交易市场,成都农交所在德阳、眉山、资阳三市以“合资共建”模式专设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成都都市圈依托成都农交所累计成交各类农村产权项目2.8万余宗、交易金额1500余亿元;率先推动高频政务事项同城“无差别”通办,相继发布两批政务服务“同城化无差别”受理事项清单,100项高频政务事项可在成都都市圈“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率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跨区域跨平台交易,成都都市圈联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异地远程评标18场次;率先推动不动产抵押登记线上同城通办,搭建起“银政通”+不动产抵押登记平台/住房公积金信息互通平台,初步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异地可办、网上能办”,四市公积金中心与各银行机构信息实现集中互通。下一步,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先推进区域协作的重大机遇下,成都都市圈将进一步加劲加力打造稳定、公平、可及的营商环境,着力推动数据信息同城共享、电子证照全面应用,优化纳税、用水、用电、用气服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资金、土地、技术、人才、数据要素在区域间自由高效流动,强化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区域市场联合监管。

本文内容来自:《北京规划建设》杂志2022年NO.03,《区域一体化,畅通国内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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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区域一体化,畅通国内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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