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首都功能疏解与京津冀协同发展

【研究进展:专题系列报道十六】珠三角新型城镇化村镇地区的建设控制标准

本专题由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专题目的在于对村镇地区进行有效的空间优化控制和引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镇地区建设发展水平,构建和谐城乡关系,为全国新型城镇化村镇建设树立标杆和典范。

本专题所指的村镇地区是指分布在珠三角外围地区的乡镇和村庄。并不涵盖各地市(区)、县政府所在的镇。与1995版《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市群规划》提出的“开敞区”概念相似。但在1995版《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市群规划》中,针对“开敞区”只提出宏观的总体发展策略和相应的发展思路,并没有具体的实施措施。

本次专题在顺应上版规划的基础上,更侧重落实具体指标及具体目标,具有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同时,本专题在内容深度和表现形式上与传统的建设控制标准有所区别,更注重指标量化与动态更新机制。另外,本专题的内容是具有针对性而不是涵盖所有的村镇建设控制标准,它可以与国家、广东省其它相关标准一起使用。

一、村镇建设核心问题识别与总结

6大问题

6大对策

规划领域

6大建设控制标准体系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优化、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公共基础设施

生态基础设施及环境卫生设施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滞后

完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注重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的齐全、干净、安全等问题

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控制标准

农村宅基地建设控制标准的缺失

优化、规范、引导农村宅基地建设,提出基本的要素控制

村庄宅基地建设指标

村庄宅基地建设控制标准

村容村貌衰落

实行村居人文景观化、农业生产景观化、自然生态景观化

农村景观要素

农村风景化指引

农村管理水平比较低

搭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建设管理平台

——

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村镇建设监督考评机制的缺失,导致村镇建设动力不足

推行管理制度创新,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

监督和考核机制

二、村镇地区建设经验借鉴

国内经验借鉴

国际经验借鉴

张家港南丰镇建农村—江苏美丽乡村示范区

宁波北仑港小港村—浙江美丽乡村示范区

德国巴伐利亚州乡村革新

² 经验借鉴总结:珠三角外围村镇地区发展滞后,城乡差别明显,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追求与城市居民同样质量的现代生活的方法必定是多种多样的,结合国内国际案例,得到一些共同的地方是可以借鉴的。

² 完善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保障农民生活条件;

² 推行村镇管理制度创新,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² 组织农民积极参与设计自己家乡的建设,赋予村民更多的责任。




三、珠三角村镇建设发展目标

为全面实现珠三角全域可持续发展,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的高级目标,珠三角村镇建设发展总体目标为:

基于现状: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便捷,建成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基于未来:创造一个与城市等值的生活环境,构建农村生活网络化,实现城乡共荣、和谐、舒适的美好景象,为全国新型城镇化的村镇建设树立标杆和典范。

四、珠三角村镇地区建设控制标准基本框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新型城镇化会议精神,按照珠三角村镇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国际国内先进理念和标准为基础,按照目标清晰、中国领先、特色鲜明、可测可评的要求,构建一套落实新型城镇化要求、体现珠三角特色的村镇地区建设控制标准体系。重点突出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风景化、管理创新化等方面的发展方向并作为评价各村镇地区、各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

五、珠三角村镇地区建设控制标准主要特色及用法


标准大类

标准特色及用法

3大建设控制标准

①生态基础设施及环境卫生设施标准

体系层次:设置优化目标和基础目标两个层级,环环相扣,层层推进,为珠三角村庄人居环境的建设工作打造阶梯式、递进式的工作思路,并以量化数据确保工作推进。

体系指标:通过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4年建设宜居小镇、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4]105号)、张家港市村庄规划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张政发规[2014]2号)、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标准(苏政办发[2012]7号)等指标库进行系统性的比较和梳理,在此基础上,重点遴选了一批符合珠三角特色的指标。包括低冲击开发全面推进、新能源的合理利用、构建与城市生活配套等的优质生活圈。

体系目标:明确了体系指标的具体目标,这些目标即立足珠三角现状及国家平均水平,又高于江苏、浙江先进示范水平,从而明确村镇建设的重点努力方向。

体系应用:作为政府工作考核与村庄考核评价标准依据。

②共服务设施建设控制标准

③村庄宅基地建设控制标准

通过参考《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送审稿)》(2013年8月)、《惠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3年、《广东省村镇规划指引》1999年,提出通过保障宅基地面积(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规范建筑高度、引导建筑布局等主要指标为村庄宅基地建设提供一套控制标准。

1大建设指引

④农村风景化指引

通过参考《广东省农村风景化规划设计指引》,提出包括美化村居人文景观、美化农业生产景观、保护自然生态景观、建设乡村绿道等四大内容作为体系指标。

体系目标实行内容项目评分制,并作为政府工作考核与村庄考核评价标准依据。

2大管理创新

⑤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体系层次:设置自下而上的村民自治和自上而下的政策扶持两个层级,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及探索农村管理机制,并对体系指标实行内容项目评分制确保工作推进。

体系应用:并作为政府工作考核和村庄评价考核依据。

⑥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

①珠三角村庄考核评价标准

考核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引导、便于考核”的原则。

考核内容:针对村庄人居环境包含生态基础设施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风景化建设及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四个方面。

考核方法:实行三类村庄考核制度,先对村庄进行分类,后进行考核验收。

一类村庄:由省政府公布的示范村庄;

二类村庄:重点的规划布点村庄及由市政府确定的示范村庄;

三类村庄:一般的规划布点村庄。

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直接与年度各市、县(市、区)项目安排、经费补助相挂钩。

②政府工作考核(共59项指标)

考核对象:市、县(市、区)村镇建设管理部门。

考核内容:村庄人居环境(生态基础设施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风景化建设)及农村社会管理水平。

考核方法:取辖区内被考核村庄所得分值的平均分作为市、县(市、区)村镇建设管理部门的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应用:把建设村庄人居环境及农村社会管理水平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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